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由黄一平先生、张旭东先生和胡乃连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黄一平、胡乃连为公司独立董事,张旭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黄一平具有专业会计资格,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离任委员有李焰女士、郭勤贵先生。
黄一平先生,出生于1979年,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博士,香港会计师工会资深会员(FCPA)、澳洲会计师工会会员,在财务、审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曾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工商业务部风险管理副总裁,香港会计师工会准则制定部副总监,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区质量与风险管理部总监,以及在香港一财务监管机构担任总监职务,处理行业政策和监管事务。2023年10月至今,任联柏会计师行有限公司总监。2024年8月至今,任赤峰黄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旭东先生,出生于1965年,研究生学历,美国南新罕普什尔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担任美国新英格兰保险公司投资分析师,美国第一波士顿银行融资部副总裁,美国科氏工业集团国际资本部和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亚太区首席金融官,安家集团/上海安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德意志银行中国机构客户部门和中国区股权业务部门总负责人,2009年至2012年,任高盛集团全球合伙人、大中华区证券业务总负责人和高盛中国管理委员会委员,2018至今,任华控清交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现任陆金所控
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2022年1月,任赤峰黄金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赤峰黄金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赤峰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胡乃连先生,出生于1955年,研究生学历,国家科学技术专家库专家,教育部、北京市科技奖评审专家;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矿山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金科学技术》杂志编委。主要从事矿业系统工程、矿山信息化与智能化、矿业技术经济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1996年至2020年,曾任北京科技大学研究所所长、资源工程系主任、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副院长、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2022年1月至今,任赤峰黄金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赤峰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李焰女士,出生于1956年4月,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助理研究员、北京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研究部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金融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秘书长等职。曾经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商学院、美国南加州大学商学院访问进修,在美国哈佛大学接受培训。2014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小微金融研究中心主任,2018年9月至2024年8月,任赤峰黄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郭勤贵先生,出生于1972年10月,本科学历,法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律师资格。曾任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高级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合伙人,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2月至今,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8年9月至2024年8月,任赤峰黄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9)《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4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3、2024年8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2024年8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4年10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除上述审计委员会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还分别组织了与年度审计会计师的沟通会,就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及审计关注问题进行了沟通;听取会计师有关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情况的汇报,审阅会计师拟出具审计意见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2023年度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解和探讨,督促年审会计师提交审计报告时间安排计划并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指导内部审计的职责,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重点关注了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发表了审阅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的科学性、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明确了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和应对措施,确保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有效地完成了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及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离)任委员黄一平 张旭东 胡乃连 (李焰 郭勤贵)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