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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文互联公司章程》《浙文互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廖建文先生、金小刚先生及董事王巧兰女士、陈楠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梅娟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2/2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4/17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4/2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8/29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4/10/29《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圆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允地开展审计工作,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持续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配合,多方听取意见,积极进行协调,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及评估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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