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汇首席合伙人为余强,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2023年度,中汇收入(经审计)总额为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2023年度,中汇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根据选聘结果,拟聘任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圆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天圆全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汇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监督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聘任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暨《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审
计委员会已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审计关键、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积极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保持沟通,听取了中汇关于年度审计主要调整事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情况的汇报,督促中汇在审计工作中保持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客观,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