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出具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浙商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苗本增先生、华佳女士作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浙商证券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限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现苗本增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浙商证券现委派金晓芳女士(简历附后)接替苗本增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金晓芳女士、华佳女士。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附件:金晓芳女士简历金晓芳,应用数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拥有8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英特集团(000411)非公开发行股票,旺能环境(002034)可转债、永兴材料(002756)可转债,微导纳米(688147)IPO等项目,具备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