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发展理念,响应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开倡议》(简称“《倡议》”),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影”或“公司”)结合公司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和投资者诉求,从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公司治理、激励约束、投资者交流、股东回报等六个方面出发,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深耕电影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一)抓好电影创作生产。公司坚持以创作为核心,紧盯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电影创作生产。当前在创作开发中的项目有90余个,其中原创项目50余个。其中,全景式展现抗美援朝伟大历程的史诗电影《志愿军》第二部计划于今年国庆档上映。庆祝澳门回归25周年、展现温暖两地情的献礼影片《你不来,我不老》计划于今年12月上映。由经典舞蹈诗剧改编电影版《只此青绿》已进入后期制作阶段。由金庸经典武侠作品改编电影《射雕英雄传》,首部计划于今年上映。“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启动以来,已从300多个剧本中筛选出15部作品进入创作,其中喜剧电影《大场面》将于近期上映。
(二)优化资产结构和产业布局。为改善重资产业务长期亏损的情况,公司计划启动电影生产体制改革,打通电影制片、中影基地制作两大业务体系,推动人才、项目、管理要素的一体化布局,使中影基地在产业集群、专业队伍方面的
独特优势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更好的推动提质增效、服务产业发展。为优化战略布局,公司收购中影创新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股权,将农村电影、校园电影两部分业务纳入产业链体系,培育、开拓增量市场空间。
(三)多措并举推进精益化管理。加快司库体系建设,强化资金精益化管理,推动资金预算与业务计划的衔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合理配置预算资源,保重点、重效益、控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开展应收账款专项治理,结合客户信用、偿债能力、风险因素等信息建立负面清单,加强源头管控和过程监控预警,提升经营性资金流入,减少坏账风险。
二、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应用,公司2023年对科技板块进行内部整合,已形成以全资子公司中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主体,下属中影巴可(北京)电子有限公司、中影华夏电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影华夏寰宇(北京)电影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影影院工程设计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的主体架构。2024年,公司将深入推进科技业务整合,进一步理顺业务架构、突出主业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
(二)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公司以服务产业升级为导向,大力推进核心技术研发。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超过5,000万元,同比增长8.5%,在人工智能插帧、高帧率电影拍摄制作等领域取得突破。2024年,公司将高标准健全研发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技术创新产出率。组织实施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格式电影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加快在高帧率、广色域、高动态范围等关键技术,高格式电影制作环节等相关工艺,以及高格式电影LED呈现技术领域的研发产出与积累。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2023年,中影巴可放映机的新机市占率达74%,CINITY新建影厅数量居全国特殊影厅首位,新推出的全球首款支持4K120帧高格式电影放映的中影CINITY LED电影屏已通过DCI认证与国际标准
蓝光检测,并在北京、南昌、济南等地影院落地。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在产业基础和需求牵引方面的优势,开发具有可控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电影设备,推进高格式电影技术的产业化、市场化。
(四)探索人工智能的电影应用。公司将积极拥抱变革,设立专门机构开展电影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研究,从电影创作生产的具体环节入手,形成提质增效的解决方案。初步研究包括译制配音、数字演员、人工智能剧本评估等方向,以丰富电影生产工具。同时,公司将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领先科技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推进开放创新和自主创新。
三、保障规范运作,增强治理效能
(一)加强董事会建设。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作用。董事会下设战略(社会责任)、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三个委员会为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为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提供论证支持。独立董事在现任董事会成员中占50%,使公司在战略规划、风险防控、治理建设等方面的决策更加全面客观。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董事会建设,保障治理决策科学有效、规范有序,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高度重视治理制度建设,第一时间把新政策新要求落实到公司治理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制度等改革精神,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和修订的制度规则,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0项治理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公司将依规落实好独立董事、股东回报相关治理机制的要求,及时跟进新修订《公司法》及后续法律规则变化,保障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系统性、有效性。
(三)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促进治理主体归位尽责,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推动公司治理建设,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监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杜绝利用管理层优势地位侵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况出现。2024年,公司将在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把相关工作做实做细,为股东参与治理决策、行使权利提供便利。
四、强化激励约束,凝聚发展合力
(一)控股股东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影集团”)作为公司之控股股东,自公司2016年8月上市以来,从未减持过公司股份。本行动方案起草时,公司向中影集团询问其持股意向和减持计划,中影集团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中影集团没有在2024年内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切实与公司、中小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二)健全约束激励机制。公司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决定机制和资产经营责任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包括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经济指标,绩效年薪与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经营业绩相匹配。2024年,公司将坚持责权利相统一,业绩与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研究实施管理层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履行资本市场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密切关注公司市值表现及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通过公司内部编制的盘中快报、舆情日报、证券月报,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波动原因与股东反馈。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信息汇总与传递方式,及时反馈监管部门的政策变化和要求,支持“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学习培训,为其规范有效履职、增强治理能力提供保障。
五、健全沟通机制,促进良性互动
(一)保障常态化沟通机制。公司设有专门的投资者关系团队,作为与资本
市场沟通的常态化接口,及时传递公司信息,答复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2023年,公司入选“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2024年,公司将持续做好日常投关工作,计划接待不少于20次的投资者调研,组织或参与不少于4次的分析师会议,保障IR专线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答复率100%。
(二)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公司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于每期定期报告后召开业绩说明会,近两年连续入选“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2024年,公司计划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带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通过现场直播、文字互动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
(三)丰富沟通传播方式与效果。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与形式,将在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主动回应投资者关注和诉求,真实准确地传递公司价值。2024年,公司将从投资者需求出发,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与沟通宣传工作,以视频、图文、图表等可视化方式增加信息有效性和可读性,筹划“走进中国电影”投资者接待日等活动,定期制订并发布投资者交流计划,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提供更为丰富、便利的选择。
六、注重股东回报,共享发展红利
(一)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回报规划。公司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董事会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增强股东回报的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最新一期规划为《中国电影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本期规划”),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期规划明确,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分配的现金红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公司累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二)坚持稳定合理的现金分红。公司坚持以务实有效的措施回报投资者,与股东共享长期发展红利。公司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21.99亿元,占累计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03%
注
。截至本行动方案起草之日,董事会已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分红派息率为50.41%。2024年,董事会将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发展阶段和战略规划,以及公司盈利水平和下一年度重大资金安排的情况下,以不低于41%的分红派息率
注
为首选,拟定分红方案。
(三)倾听股东诉求,优化回报机制。针对《倡议》提出的通过一年多次分红、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等方式,董事会将通过公开征集意见、调研投资者需求等方式,了解股东的集中诉求,进一步研究优化股东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中国电影董事会将持续推进本行动方案,定期评估相关举措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行动方案是公司董事会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而形成的判断和工作思路,未来实施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经营计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注
2018年度分红率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投资收益后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计算。注
参考标准为2021年-2023年的三年平均分红率为41.5%。其中2023年数据以截至本公告日董事会已提请但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依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