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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和《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融资需要,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张晓燕) _____________(焦 点)

______________(周小明)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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