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于月华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确认: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所属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于月华、堵光媛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