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5年4月17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风险类三清单流程及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风险管理效果进行了评价,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重大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