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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冶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就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到委员5人,实到委员5人,符合相关规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李志军先生主持。

经参会委员共同商榷,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客观、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签名:

李志军:郭文忠:

谢思敏:饶育蕾:

申培德: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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