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序号 | 《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前《公司章程》内容 |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
1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3,046.0075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71.7686万元。 |
2 | 第十九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93,046.007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00,071.768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