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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7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省省级国有文化企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苏财资〔2018〕89号),现对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章程条款修改前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1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包括4名股东代表和3名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包括4名股东代表、2名外部监事和3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第一百五十四条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每一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每一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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