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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3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有线”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持股外的剩余 70%股权,同时,公司拟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含10 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与文件予以事前认可: 我们认为: 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章页)独立董事: 熊澄宇 付洋 姜 宁 李红滨 韩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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