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月 6 日收到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通信”)的通知,国安通信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以其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作为换股标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安通信共计持有公司 591,369,96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22%;其中已质押公司股份 373,148,22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63.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9.61%。 根据通知,国安通信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5 年),拟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可分期发行。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期限自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与 2018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中的孰晚者至可交换公司债券摘牌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根据通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正在履行国安通信相关审议程序,并尚须获得监管部门同意。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