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代码:600959 公司简称:江苏有线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23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一、 重要提示 .............................................................. 3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三、 重要事项 .............................................................. 6四、 附录................................................................. 13 2 / 23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顾汉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健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健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 18,746,266,851.97 18,584,449,224.11 0.87归属于上市公司 12,314,146,331.61 12,090,700,136.26 1.85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经营活动产生的 205,538,804.68 136,325,922.83 50.77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 1,120,832,251.19 1,083,457,115.23 3.45归属于上市公司 223,446,195.35 221,096,672.96 1.06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10,571,969.86 206,886,367.66 1.78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1.83 2.52 减少 0.69 个百分点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9 -22.22(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07 0.09 -22.22(元/股) 3 / 23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802,571.0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313,000.00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 10,000.0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4 / 23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2,333,782.09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85,127.62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12,874,225.4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股东总数(户) 184,13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股东性质 数量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538,857,063 18.03 538,857,063 无 国有法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 454,899,969 15.22 454,899,969 无 法人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 244,778,034 8.19 244,778,034 无 国有法人任公司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224,100,787 7.50 224,100,787 无 国有法人无锡广播电视集团 172,816,944 5.78 172,816,944 无 国有法人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 118,673,751 3.97 118,673,751 无 国有法人司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 112,831,785 3.78 112,831,785 无 国有法人金(有限合伙)泰州广播电视台 68,720,186 2.30 68,720,186 无 国有法人镇江市广播电视台 65,408,343 2.19 65,408,343 无 国有法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9,700,000 2.00 59,700,000 无 国有法人转持二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消费活力灵 19,563,898 人民币普通股 19,563,898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 / 23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李玲 2,088,550 人民币普通股 2,088,550中国建设银行-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1,696,561 人民币普通股 1,696,561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1,695,601 人民币普通股 1,695,601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林泗华 1,446,4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6,400郑春美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 1,278,7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8,700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姚天来 1,25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2,500党建军 1,224,8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4,800徐秀芳 1,157,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7,100 公司不知晓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或属于一致行动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公司无优先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额 变动比例 说明 经营收到的未应收票据 47,511,835.92 27,880,000.00 19,631,835.92 70.42% 到期银行承兑 汇票增加 经营收入部分应收账款 373,043,907.05 282,671,471.23 90,372,435.82 31.97% 项目尚未收到 结算款所致 新开出未到期应付票据 18,345,047.62 12,505,726.80 5,839,320.82 46.69% 支付的银行承 兑汇票 支付 2015 年度应付职工薪酬 278,877,550.11 416,858,265.80 -137,980,715.69 -33.10% 绩效薪酬所致 计提短期融资应付利息 30,331,284.64 21,037,555.77 9,293,728.87 44.18% 券及其他计息 负债的利息 部分子公司利应付股利 8,981,395.90 6,522,608.20 2,458,787.70 37.70% 润分配应付其 他股东的股利 6 / 23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利润表项目 本期额 去年同期额 变动额 变动比例 说明 本期的存款利财务费用 1,521,404.35 19,180,822.56 -17,659,418.21 -92.07% 息增加和债务 利息下降所致 应收账款增资产减值损失 4,685,068.44 1,788,315.71 2,896,752.73 161.98% 加,计提的坏 账准备增加 部分子公司计所得税费用 659,016.38 359,882.07 299,134.31 83.12% 提应交企业所 得税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额 去年同期额 变动额 变动比例 说明 收回投资所 11,000,000.00 -11,000,000.00 -100.00% 本期未发生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 固定资产达到产、无形资产和其 184,769.02 301,770.53 -117,001.51 -38.77% 使用年限处置他长期资产而收 较上期减少回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 “三网融合”产、无形资产和其 335,044,937.41 229,660,964.28 105,383,973.13 45.89% 等工程项目持他长期资产所支 续投入付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 本期银行贷款 83,298,920.82 48,865,144.64 34,433,776.18 70.47%的现金 增加 偿还债务所 本期到期银行 10,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支付的现金 贷款归还 本期实际支付 分配股利、利 银行贷款利息润或偿付利息所 2,867,141.03 230,183.33 2,636,957.70 1145.59% 和子公司股东支付的现金 的股利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是 是 如未 如未能承诺 承诺 承诺 时间 否 否 能及 及时履 承诺方背景 类型 内容 及期 有 及 时履 行应说 限 履 时 行应 明下一 7 / 23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行 严 说明 步计划 期 格 未完 限 履 成履 行 行的 具体 原因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2、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出现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 公开发 次公开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本单位持有的与首 行前持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三十六个次公 有发行 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股票上 2014开发 股份 人 5% 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3、自本公司/本单位所持 年 3 月 是 是行相 限售 以上股 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 6 日关的 份的股 本公司/本单位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 东 本公司/本单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本公司/ 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若在本公司/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票前, 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 价格。 1、如果本公司/本单位拟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 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 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公开发 本公司/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与首 行前持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次公 有发行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2014开发 其他 人 5% 转让方式等。3、本公司/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 3 月 是 是行相 以上股 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 6 日关的 份的股 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本单承诺 东 位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0%。4、如果本公司/本单 位拟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 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 8 / 23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价;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 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证券监管部 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 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 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方案与首 后,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次公 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自首次公开发行完成 2014开发 上市公 其他 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年 3 月 是 是行相 司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 日关的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原发行股承诺 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 将在该等事实被相关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严格 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 积极赔偿投资者遭受的经济损失。 1、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证券监管部门认定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单位将在证券监管部门 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动 股票回购程序,依法购回本公司/本单位已转让 公开发与首 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 行前持次公 上自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 有发行开发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 其他 人 5% 年3月 是 是行相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以上股 6日关的 回购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 份的股承诺 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如《招股 东 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本单位将在该等事实被 相关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 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积极赔偿投资者 遭受的经济损失。与首 公开发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次公 股份 行前持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年3月 是 是开发 限售 有发行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 6日行相 人 5% 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出现连续二十个 9 / 23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的 以上股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承诺 份的股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 东 行价格之情形,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 原承诺期限三十六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 月,即锁定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3、 自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 月内,若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 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1、启动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和程序(1)启动股 价稳定方案的条件①预警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若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 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②启动条件: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与首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价稳定具体方案,次公 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开发 上市公 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 其他 年3月 是 是行相 司 价的具体方案。(2)股价稳定方案的停止条件 6日关的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承诺 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 施股价稳定措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 后,如再次发生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则公 司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在单次稳定 股价具体方案中回购股份所动用的资金不低于 3,000 万元,不高于公司经审计上一会计年度净 利润的 50%。(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