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有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江苏有线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9 号文批准,江苏有线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7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 298,809.9845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单位共 12 家,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476,983,353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共计 476,983,3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96%,涉及股东单位为泰州广播电视台、镇江市广播电视台、盐城广播电视台、常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江苏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有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广播电视台、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单位:股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号 数量 总股本比例 量 股数量 1 泰州广播电视台 68,720,186 2.30% 68,720,186 0 2 镇江市广播电视台 65,408,343 2.19% 65,408,343 0 3 盐城广播电视台 54,300,383 1.82% 54,300,383 0 常州广播影视传媒 4 53,170,779 1.78% 53,170,779 0 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广电网络有 5 52,038,075 1.74% 52,038,075 0 限公司 江苏广播电视传输 6 50,350,967 1.69% 50,350,967 0 网络有限公司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 7 38,549,730 1.29% 38,549,730 0 方股份有限公司 8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 35,105,666 1.17% 35,105,666 0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 9 24,869,267 0.83% 24,869,267 0 团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10 12,541,841 0.42% 12,541,841 0 理事会转持二户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 11 12,434,634 0.42% 12,434,634 0 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12 9,493,482 0.32% 9,493,482 0 台 合计 476,983,353 15.96% 476,983,353 0 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根据不同限售期存放在不同账户中,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是其限售期十二个月的账户,其限售期三十六个月的账户未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 根据江苏有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上述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苏有线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