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副总经理陈健先生自 2015 年 10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9 日起,公司董事长顾汉德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