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本次会议由金文忠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和《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风险管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
式,以截至2024年6月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4,843,324股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4,635,147.60元,占2024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06%。
公司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线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中期经营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中期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规范运作专项审计结果出具的评估意见(2024年上半年)。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