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当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宋剑斌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宋剑斌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的议案》
同意由董事长宋剑斌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任行长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