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该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符合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