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9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秀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对4笔账龄在5年以上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959,424.80元进行核销处理。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人民币320万元。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