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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2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2019年2月21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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