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贵州燃气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948,396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505,955.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550,894.7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6,955,060.4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2027 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到位,以前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2017 年度募集资金总额 26,950.60 万元扣除 2,300.00 万元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到位 24,650.60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1,434.78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03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434.7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0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年度,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3,225.85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日 截止日 截止日余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 52050142360000000829 2017.11.1 2017.12.31 147,965,199.55 阳河滨支行 交通银行贵阳宝山路支行 521000110012017004936 2017.11.1 2017.12.31 84,293,326.42 合计 232,258,525.9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695.5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本年度 是否达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进度(%)(4) 实现的 到预计 目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额的差额(3)=(2)-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如有) (1) 额 金额(2) =(2)/(1) 效益 效益 (1) 期 化贵阳市城市 预计 3 年燃气管道改 不适用 22,695.51 22,695.51 不适用 否 内完成扩建项目 合计 22,695.51 22,695.5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2017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34.78 万元,全部为支付的本期发行费用,无支付的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款。(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五)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暂无法确定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实履行披露义务。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52 号《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贵州燃气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州燃气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贵州燃气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