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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1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洪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394.46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暂时闲置的建设资金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三、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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