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 月 23 日,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有关公司股权质押的通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质押具体情况 2018 年 1 月 22 日 , 北 京 东 嘉 为 满 足 发 展 需 要 , 以 其 名 下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180,000,000 股首发限售流通股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所融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初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1 月 22 日,质押期限(回购期限)1093天,回购交易日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东嘉共持有本公司 361,758,457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4.50%;本次质押 180,000,000 股,占北京东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49.7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14%;本次质押后,北京东嘉累计质押股份 180,000,000 股,占北京东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49.7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14%。 二、 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北京东嘉本次股权质押所融资金用于其生产经营。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北京东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北京东嘉及实际控制人刘江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