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17 年 12 月 20 日、2017 年 12 月 21 日、2017 年 12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2017 年 12 月 22 日收盘价格为 12.67 元,静态市盈率为 105.42,滚动市盈率为 87.43,市盈率水平已高于行业市盈率,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5 燃气生产和供应”。截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A 股全市场行业市盈率显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静态市盈率为 27.9,滚动市盈率为 31.82;本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105.42,滚动市盈率为 87.43;公司市盈率水平已高于行业市盈率。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注:以上数据来自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据。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2017 年 12 月 21 日、2017 年 12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相比较,公司目前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2017 年 12 月 22 日收盘价格为 12.67 元,静态市盈率为 105.42,滚动市盈率为 87.43,市盈率水平已高于行业市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5 燃气生产和供应”,截至 2017 年 12月 22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A 股全市场行业市盈率显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静态市盈率为 27.9,滚动市盈率为 31.82;本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105.42,滚动市盈率为87.43;公司市盈率水平已高于行业市盈率。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公司未来可能存在的因业务规模扩大及行业因数引致的管理风险、气源风险、安全生产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收益未达预期等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有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