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贵州燃气: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现就公司独立董事张瑞彬先生、冯建先生、丁恒先生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拟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瑞彬先生、冯建先生、丁恒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9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