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年5月·江苏南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7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2.关于《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19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6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8
5.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9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327.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3
8.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37
9.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4010.关于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48
11.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55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的议案.........................5613.关于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 57
14.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5
15.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616.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 73
17.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86
1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92
19.2024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报告 ...... 12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00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5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周柏青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出席人员情况,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序号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 | 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 9 |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
| 10.00 | 关于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10.01 |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10.02 | 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10.03 | 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11 | 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的议案 |
| 13 | 关于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
| 14 | 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15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16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7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
五、听取报告
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24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报告
六、股东集中提问及回答
七、股东投票表决
八、推选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1.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置于无声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2.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股东及代理人应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关于会议登记的要求办理合格会议登记手续后方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经登记、迟到的股东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但可列席会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会务工作组同意并申报见证律师同意后方可计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权登记日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相关权利受到限制
的情形除外。
5.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到会议签到处进行登记,填写《参会登记表》。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登记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6.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时间合计不超过
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或提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分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7.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投票方法按照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说明进行。
8.投票后由会务工作组收集选票,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工作。
9.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10.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11.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议案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是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推进“零售+科技”双领先战略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董事会秉承“以稳为主、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发挥科学决策作用,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公司战略转型深化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经营情况公司超预期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各项目标。资产规模稳步提升,公司年末资产总额1,372.55亿元,同比增长
14.46%,融资租赁资产规模1,278.03亿元,同比增长
12.00%。盈利能力保持领先,当年实现净利润
29.43亿元,同比增长
10.65%,公司总资产收益率为
2.29%,净资产收益率为
14.72%,位居行业前列。资产质量保持平稳,公司资本充足率
19.08%,融资租赁资产不良率
0.91%,拨备覆盖率
430.27%,拨备率
3.93%,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2024年,公司全年投放超
亿元,直租业务占比47%,与去年持平,小微及个人客户占比超98%,单笔合同金额降至
万
元,零售化、专业化特征进一步凸显。社会评价持续提升。公司连续多年获评江苏省财政厅AAA级绩效,获得江苏省银行业协会“普惠明星”、江苏资本市场峰会“ESG金茉莉奖”、中国融资租赁榜“年度公司”、华夏时报“金蝉奖-年度上市公司杰出品牌”、上海证券报“金质量奖-公司治理奖”等诸多荣誉,公司船舶租赁项目获国际权威海事金融杂志《MarineMoney》“年度租赁交易大奖”。
二、董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
(一)高效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充分发挥科学决策职能。2024年,董事会勤勉履职,依法召集召开各项公司治理会议,分析公司经营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运用自身专业和经营管理经验,持续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全年,董事会依法召集股东大会
次,涉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制订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资本管理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等
项议案,各项股东大会决议均得到有效落实。召开董事会会议
次,审议议案
项,听取汇报
项,对定期报告、风险管理、关联交易、资本和负债管理等重要议题及时高效决策,保障董事会高质量运行。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
次,审议专业领域议案
项,听取汇报
项,有效发挥专委会决策咨询职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基础。董事会通过动态完善治理制度体系、健全议事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2024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监管部门核准并正式施行,进一步完善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责、细化了股东义务。完成《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制度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治理主体行为。制订发布《股东承诺管理办法》《股权托管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股东承诺约束力,提高股权透明度。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定期研究相关事项和履职相关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权益。
不断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建设。全体董事持续关注履职能力提升,通过培训、调研、专题研讨等方式,稳步提升履职质效。一是积极参与培训学习。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培训课程,涵盖新公司法、独立董事制度改革、金租公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披等各类专题。二是加强内部走访。董事们深入听取信息科技部、财务部等中后台部门运营情况汇报,详细了解科技建设、资金管理等工作情况,就科技融合业务发展、业财一体化等工作提出专业指导意见。三是加大市场调研。董事们走到业务一线,对新能源细分领域项目和小微制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新行业商业模式和小微企业风险控制给出意见和建议。
(二)深化战略攻坚,三化建设成效凸显
积极提升专业化能力。董事会指导公司以专业化能力建设破局内卷式竞争。一是渠道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持续拓展与厂商经销商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合作商数量创新高,行业龙头厂商渗透率持续提高,合作商管理能力不断建强。二是风控能力持续强化。公司围绕准入审核关、设备管控关、不良处置关等关键节点,依托科技手段提升风险管控成效。三是资金能力快速增强。公司融资规模快速
扩张,融资利率持续压降,融资产品更加丰富,国际融资业务取得突破。四是科技能力融合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上线
套新系统,开发需求3485个,迭代投产
次,持续构建完善“拓客—运营—风控”智慧租赁系统,科技引领公司业务发展。有序拓展国际化布局。董事会指导公司加力引入国际资本,不断扩大国际融资,全力打造国际化形象,国际化探索迈入新阶段。一是国际资本持续引入。公司与法巴租赁合资的专业子公司正式开业运营,成为国内首家中外合资的、专注从事设备租赁的专业子公司,实现了金租行业的又一重大突破。二是国际融资发展迅速。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与交行境外分行合作落地ESG贷款项目,与境外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加速推进美元银团贷款项目,国际融资模式持续创新,跨境融资规模稳步攀升。三是国际评级工作稳步推进。公司国际评级稳居行业前列,惠誉、穆迪授予公司的评级结果均达到投资级,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坚定推进市场化改革。董事会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市场化机制改革,持续提升企业活力。一是强化高管绩效考核机制。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签订《2024年度公司综合考核目标责任书》,通过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细化高管年度考核目标约束,强化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二是完善差异化考核机制。构建总部与区域“5+9”差异化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有效解决公司行业覆盖增多、业务模式多样带来的考核复杂性问题,充分发挥了考核杠杆控成本、提人效的作用。三是坚持员工竞聘双选机制。报告期内,顺利完成第十轮岗位竞聘与
双向选择工作,新增十余位
后、
后员工通过竞聘走上管理岗位,竞争淘汰机制的引入,持续激发了员工干劲,为组织效能提升注入新动能。
(三)强化资本管理,风控体系根基夯实全面压实风险管理责任。董事会深刻把握防控风险这一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一是打牢风险防控基本盘。董事会科学制定年度风险政策、风险偏好,定期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及时评估公司风险水平及风险管理状况;持续推进资产多元化策略,加速风险均衡的资产组合管理,有效实现风险分散化。二是强化主要风险点管控。指导公司加大利用多样化融资工具,管控融资成本,防范利率风险;支持衍生品交易资质申报并成功获批,增加汇率风险对冲工具;完善反欺诈系统、厂商经销商管理体系,推动构建多层次欺诈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守住资产质量基本面。督促公司持续防范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审慎推进风险资产处置;升级“智管万物”“烽火系统”等线上监测平台,增强智能监测预警;强化零售资产批量处置能力,提升跨境资产处置能力,加快风险资产化解。健全完善内控合规管理。董事会指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规管理体系。一是推进内部制度“立改废”。全年新增
项制度、修订
项制度、废止
项制度。二是健全租赁物管理体系。加强租赁物适格性管控,督促落实监管三张清单等适格性要求;提升评估作价能力,指导修订《租赁物估值与定价管理办法》《售后回租业务评估机构管理办法》。三是加强反洗钱管理。指导梳理评估反
洗钱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力推动反洗钱自评估咨询工作。四是完善案件风险防控。指导深化“监督联动、信息联通、会议联席”的联合监督机制建设;督促开展异地团队走访调研,向异地团队宣贯合规要求。
强化夯实资本和资金管理。董事会切实履行资本管理职责,持续强化资本补充前瞻性管理和资本集约管理。报告期内,董事会滚动制定《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6年)》,将中长期和短期资本管理有机融合,有效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董事会指导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成功推动
亿元可转债转股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本充足率
19.08%,较年初增加
3.38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7.91%,较年初增加
3.36个百分点。在主动性负债上,成功发行
亿元金融债券,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四)提优信披投关,市场价值认同加强
及时高效信息披露。公司不断完善信披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及时性和高质量。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上交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最高等级A级。一是应披尽披,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披露
则公告与文件,全面、及时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治理、经营发展和资本运作等方面的最新动态,确保投资者及时掌握重大事项。二是提升信披质量,公司连续多年出具中英文双版ESG报告,紧跟国际化合作伙伴和国际投资者需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加对热点问题的披露,助力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基本面与发展潜力。
丰富畅通投关渠道。公司秉持“分类施策、精准沟通”的理念,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投资者沟通体系。一是畅通日常交流渠道。持续强化线上线下双交流渠道,参与一对多闭门交流、电话会议、反路演、接待上门调研等活动超百场,覆盖超
家投资机构、超1000人次。二是不断探索投关创新模式。首次举办现场直播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现场吸引了近百家主流投资机构参与,线上观看近千人次,公司高管与投资人进行了充分交流,有效传递了公司投资价值;线下投资者开放日活动中,投资者通过部门走访、业务座谈、展馆参观等“零距离”互动方式,更深入了解公司业务,进一步增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与认同。
巩固强化股权管理。董事会持续规范股东行为、保障股东合法权利,不断完善股东股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注重对主要股东和大股东的履职管理。强化定期评价报告机制,对主要股东资质、履行承诺等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并向股东大会报告;提升主要股东履职能力,对主要股东加大法规政策信息共享、加强履职培训。二是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指导公司上线关联交易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监管指标自动实时监测;持续做好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紧贴监管要求,落实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按季度在公司网站披露一般关联交易信息。三是重视与股东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坚持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年内,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98亿元,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52.57%,有效提升广大投资人获得感。
(五)聚焦可持续发展,ESG践行质效升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董事会引导公司以设备租赁专业化服务和加强组织慈善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一是发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和服务“两新”工程。2024年,公司在绿色金融领域投放
亿元,同比增长17%;普惠金融领域投放
亿元,同比增长23%;科技金融领域投放
亿元;养老金融领域投放
亿元;数字金融领域强化科技赋能,信息系统开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18%,新增
件授权发明专利。二是努力拓宽慈善公益维度。消费扶贫超
万元;连续
年组织希望工程“梦想改造+”关爱计划,为盱眙县百余位“事实孤儿”建设“梦想小屋;公司向日葵公益团队连续
年组织“心语新愿”系列活动,为安徽石台县贫困儿童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公司慈善一日捐活动、无偿献血活动均开展超
年。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董事会持续完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规划,指导建立建强智能化、专业化、高效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机制。一是完善消保机制建设,优化“董事会-消保专委会-消保中心”组织架构,强化消保工作统筹管理;修订发布消保管理办法和客诉处理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指引消保工作合规开展;建立业务审查回溯机制,聚焦客诉热点、难点问题,溯源排查内控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持续优化制度和流程,从源头上减少客诉。二是持续升级客服中心系统。细化语音智能分拣、智能语音识别、智能外呼、多维数据分析功能,实现“T+0”实时响应,2024年通过电话、APP、公众号等渠道服务客户超
8.6万人次,客诉解决率达
99.9%。三是创新消保宣传教育形式,就“防范虚拟货币新骗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等专题,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
余场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和重点客群消保意识和水平。努力保障员工利益。董事会指导公司聚焦员工发展、成长、生活,全力提升员工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完善薪酬保障体系。严格执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政策,积极构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依法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与公积金,搭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双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健康风险保障,涵盖年度体检、补充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二是支持员工发展。通过执行竞聘双选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动态调整机制,激发员工活力;构建“一张人才发展地图,公司与部门两个实施层面,管理层、客户经理与新员工三类群体”的“1+2+3”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员工能力。三是关爱员工生活。聚焦员工多元需求,打造“温馨苏租”服务体系;依托“彩虹跑”“苏租讲坛”等品牌活动,塑造“开心苏租”文化氛围;围绕员工工作环境和身体健康,打造“安心苏租”健康关爱体系。
三、董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推进“零售+科技”双领先战略的攻坚之年。外部环境延续复杂态势,租赁业面临的经营形势依然严峻;同时,挑战中蕴藏机遇,国家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人工智能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政策效应与科技革命浪潮将激发结构性需求。董事会将引领和指导公司按照“稳中求
进、进中提质”的经营思路,瞄准“谋增量、强韧性”中长期目标,加快建成国际领先的设备租赁服务商。一是坚定落实“零售+科技”双领先战略。保持战略定力,识变应变,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强专业优势,提升“三精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深挖潜能,增加动能,开拓增长新空间;集思广益,组织开展公司成立四十周年系列活动,梳理提炼公司精神文化内核,总结传承公司发展经验,谋划新一轮发展战略。二是完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加强公司治理基础制度体系建设,及时完善顶层制度,确保公司治理运行有规可依;根据监管规定,完成公司治理主体改革工作,保障相关职能稳步过渡;结合董事会人员调整,持续强化董事履职能力建设,促进董事履职质效提升。三是深化全面风险合规体系建设。坚持“风险为本,以稳促进”的风险偏好,加快构建“组合化+条线化+流程化”的多维度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专注监管制度落实、业务合规管控、专项领域合规质效提升“三个抓手”,筑牢内控合规防线。全面梳理廉洁风险点,以反复讲、处处讲的形式,持续推进“清风苏租”建设,落实案防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四是持续提升内在投资价值。高质量做好各类信息披露,分类施策针对性开展投资者沟通,高质量宣传公司内在投资价值;利用公司四十周年相关活动契机,组织投资者深度参与专题交流,让投资者深刻感受公司发展思路和企业精神;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五是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
民性,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价值创造。紧抓“两新”“两重”政策机遇,创新产品、提优服务,“加力扩围”服务设备更新换新;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资金支持,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特此报告。
议案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
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为维护公司、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会运作,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现将公司董事2024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公司共有董事
名,其中,执行董事
名,非执行董事
名;非执行董事中,股东董事
名、独立董事
名。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本届董事会任期 |
| 熊先根 | 男 | 60 | 董事长 | 2023.11-2026.11 |
| 于兰英 | 女 | 53 | 股东董事 | 2023.11-2026.11 |
| 周文凯 | 男 | 56 | 股东董事 | 2023.11-2026.11 |
| 吴尚岗 | 男 | 58 | 股东董事 | 2023.11-2026.11 |
| OLIVIERDERYCK | 男 | 61 | 股东董事 | 2023.11-2026.11 |
| 周柏青 | 男 | 45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11-2026.11 |
| 江勇 | 男 | 39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23.11-2026.11 |
| 薛爽 | 女 | 53 | 独立董事 | 2023.11-2026.11 |
| 王海涛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2023.11-2026.11 |
| 于津平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2023.11-2026.11 |
夏维剑
| 夏维剑 | 男 | 57 | 独立董事 | 2023.11-2026.11 |
所有董事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均已履行相关审核备案及信息披露手续。
二、董事履职情况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将公司利益置于首位,严格保守公司秘密,在各项决策中,充分权衡公司的长期发展与短期利益,高度关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报告关联关系情况及关联关系变动情况,未发现董事有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其在公司的职务和地位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所任职务与其在公司的任职存在利益冲突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表决4次,通讯表决4次)。董事亲自出席率为98.86%。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熊先根 | 8 | 8 | 0 | 0 | 否 |
| 于兰英 | 8 | 8 | 0 | 0 | 否 |
| 周文凯 | 8 | 8 | 0 | 0 | 否 |
| 吴尚岗 | 8 | 8 | 0 | 0 | 否 |
OlivierDeRyck
| OlivierDeRyck | 8 | 7 | 1 | 0 | 否 |
| 周柏青 | 8 | 8 | 0 | 0 | 否 |
| 江勇 | 8 | 8 | 0 | 0 | 否 |
| 薛爽 | 8 | 8 | 0 | 0 | 否 |
| 于津平 | 8 | 8 | 0 | 0 | 否 |
| 夏维剑 | 8 | 8 | 0 | 0 | 否 |
| 王海涛 | 8 | 8 | 0 | 0 | 否 |
公司董事会全年审议议案
项,听取报告
项。各位董事在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实施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治理、战略执行、服务实体经济、风险防范等关键事项,开展深入研究与审慎决策,切实保障公司合规经营与稳健发展。独立董事秉持独立、专业的判断原则,对重大事项审慎决策,为公司决策提供了专业视角与客观建议。此外公司董事分别任职于董事会下设的五个专门委员会。所有董事积极参加专委会会议,就战略执行、风险合规管理、关联交易、高管薪酬、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事项进行审议和讨论,将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全面客观地向董事会汇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打好基础。2024年,五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次,审议议案
项,听取报告
项。公司董事在董事会闭会期间,通过项目实地调研、部门走访、电话会议、邮件问询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租赁业务的开展情况、重点行业的风险管理情况。每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
司各位董事均能够仔细审阅公司发送的会议资料,充分掌握信息;参加会议时,均能够就审议事项展开集体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独立、客观地进行表决。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均符合监管要求。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全体董事具备与所任职务匹配的知识、经验、能力和精力,并持续致力于提升履职能力。董事们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监管政策动态及租赁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了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
执行董事在履行决策与执行双重职责中,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桥梁作用。担任公司党委成员的董事,在决策过程中严格贯彻党组织要求,有效推动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执行董事始终维护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的核心地位,积极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工作,确保董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提交审议,严格落实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同时,执行董事支持其他董事会成员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推动董事会决议的高效执行与及时反馈,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股东董事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公司与股东方高效沟通。股东董事从公司长远发展的全局视角出发,凭借丰富的企业
管理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在战略规划与执行、风险合规管理、财务审计监督等关键领域提供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公司重大决策和重点事项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运用其在会计、金融、法律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重点聚焦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对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在履职过程中,独立董事始终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慎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履职独立性和道德水准情况
全体董事始终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内部人员的不当影响或干预,能够基于专业判断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决策,确保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全体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存在任何干扰或妨碍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履职的行为,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切实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关联关系管理方面,全体董事每季度均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公司报告自身关联关系及其变动情况;在审议涉及自身或所任职单位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时,相关董事均严格履行回避义务,确保决策过程的公平性和合规性。公司股东董事始终以公司整体利益为
重,未将股东自身利益凌驾于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之上,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以其诚信、独立、勤勉的职业操守,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注重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董事职责,如实报告自身本职、兼职及关联关系等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司章程》、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形。
2024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恪守忠实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在决策过程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各项决议均经过充分论证与审慎评估,确保了决策的前瞻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的同时,董事会积极引导公司践行社会责任,有效促进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与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议案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薛爽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薛爽女士因任职期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提名林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林树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金融监管部门核准。在林树先生董事资格核准前,薛爽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附件:林树先生简历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件
林树先生简历
林树先生,1978年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系主任,兼任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
月至2009年
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2009年
月至2014年
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年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2016年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博士研究生导师;2016年
月至2021年
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系副主任;2022年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系主任。
议案四: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9日
议案五: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一部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在经济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等复杂环境中,公司坚持“零售+科技”双领先战略,深入多元化细分市场,提升专业化、差异化、国际化能力,严控风险、降低成本、稳中求进,实现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稳步增长,全面完成年度各项预算目标。
一、资产规模稳步增长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372.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3.35亿元,增长14.46%;负债总额1,126.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6.02亿元,增长10.39%;股东权益总额245.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7.32亿元,增长37.72%,其中少数股东权益4.51亿元。
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8亿元,同比增加4.91亿元,增长10.26%;利润总额39.21亿元,同比增加3.78亿元,增长10.67%;净利润29.43亿元,同比增加2.83亿元,增长10.6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3亿元,同比增加2.83亿元,增长10.63%。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62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14.72%,总资产收益率(ROA)2.29%。
三、资产质量控制有效
2024年末,公司融资租赁资产余额1,278.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6.94亿元,增长
12.00%。不良融资租赁资产不良率
0.91%,与上年末持平。
公司拨备计提充足,年末拨备覆盖率
430.27%,拨备率
3.93%。
第二部分: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全球经济延续弱复苏,主要经济体分化持续。地缘冲突、逆全球化使经济复苏受限,而人工智能革命与产业政策推动经济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全球经济和治理体系在动荡中加速重构。公司将锚定“零售+科技”战略方向,聚焦核心行业精耕细作,强化资金成本管控、夯实资产质量根基,构建完善风险监控与合规管理体系,实现资产、营收和利润稳步增长,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规定。年度中间,如果内外部经济形势或金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2025年度预算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及时研究应对,对预算进行调整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议案六: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经审计的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286,393.89万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639.39万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4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2,280.87万元。
三、拟以公司2024年
月
日普通股总股本5,792,379,7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56,394.25万元(含税)。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议案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
月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
月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号东方广场东
座办公楼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
月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
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卓勋,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赵卓勋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窦友明,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窦友明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窦友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份。
三、审计服务情况
毕马威华振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如期提交了审计成果,确保了本公司对外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在近几年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能够根据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团队人员,按照财报审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综合运用访谈、函证、抽样、穿行测试、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及其他财务报表附注的真实公允性实施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满足本公司报表使用和信息披露需
要。
四、审计收费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监管要求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为148.4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18.00万元。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议案八: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
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项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拟申请:一是为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期间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二是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前提下,授权高级管理层决定每笔担保具体事宜。
一、担保额度执行情况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获批为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间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每笔担保的具体事宜由高级管理层决策实施。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3月末,公司新增担保3.0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2.19亿元(按2025年3月31日美元兑人
民币中间价
7.1782计算,下同),用于为
家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开展的
笔SPV项目提供担保。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存量担保项目
笔,期末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
44.97亿元;期间内最高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
45.91亿元。公司新增担保金额和期间最高担保余额未超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新增及存量担保情况详见本议案附件。
上述担保均是为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增信。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成立的项目公司用于开展船舶租赁业务,项目承租人资质较好。截至报告撰写日,公司船舶业务均未逾期,已担保项目公司能够正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二、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本年度股东大会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拟申请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主要原因:一是业务发展的现实需求。公司将持续拓展项目公司展业范围,支持船舶、工程机械、车辆、新能源设备等符合《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高端设备“走出去”;在承租人方面,公司在持续开发境内客户的同时,将更多关注欧洲、中东、新加坡等地的境外客户。二是项目公司对外融资的需求。为便于业务开展,项目公司需对外融资以获取展业所需的外币资金。考虑到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公司相关业务通常采用母公司担保、项目公司贷款的项目融资模式,以减少资金占用、节约资金成本。
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将严格监测担保额度使用情况。综合考虑存量担保余额、预计新增担保金额、计划偿还租金及提前结清等因素,公司将确保本年度股东大会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间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公司对单家项目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将以签署并生效的担保合同为准,并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对外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议案九: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细则》管理规定。做好关联方精准识别、预计额度日常管理、信息披露等各项工作,加快提升关联交易数智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关联交易管理质效。
(一)做好关联方名单管理
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关联方识别。公司向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等核心决策审批主体定期征询关联方名单信息,在初采名单基础上,充分运用关联方管理系统股权穿透识别功能,主动查询其股权结构信息,提高关联方认定完整性和准确性。按季度制作更新《2024年关联方法人名单》《2024年关联方自然人名单》,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
(二)严格落实关联交易审批公司逐项审批重大关联交易以及未批准预计额度的一般关联交易,按照交易金额区分审批路径,加强关联交易合规性事前审查。年内规范开展了以资产为基础的经营性租赁关联交易审批,以及预计额度外的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审批。对于与同一关联方频繁开展的资金融入融出、中间服务等一般关联交易,公司实施预计额度管理,在限额范围内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核效率。预计额度包括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2024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管理层审批通过的《2024年与部分关联方开展商品和服务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强化关联交易智能化管理公司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监管要求,着力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一是打通各系统关联交易数据堵点。公司在关联交易合并计算的基础上,全方位梳理交易对象、交易金额、交易类别、交易事项、时间等
余项基本数据来源,整合核心、OA、资金等系统关联交易基础数据。二是上线智能管理系统。公司开发上线关联交易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对全部关联度、单一客户关联度、单一股东关联度等监管指标自动计算监测,将监测频率由季度提升至实时,监测方式由半自动化优化为全自动。对各类关联交易结构化情况、预计额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监测展示,做好相关指标、额度使用的监测预警。
(四)做好信息披露报告工作
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切实履行关联交易报告、披露职责。一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后,向监管部门报送股东大会议案材料。二是在公司网站按季度及时披露期间内开展的一般关联交易信息。三是按季度定期报送《G15最大十家关联交易情况表》、关联交易明细表、汇总表等监管报表。
(五)健全专业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体系
年内,公司新设江苏法巴农科(专业子公司),从组织架构、内部制度、管理机制流程等方面初步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体系。新制定专业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各层级、各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管理等规定。建立关联交易审批机制,重大关联交易提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一般关联交易提报至内部管理层议事机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定期开展关联交易的数据监测统计,做好监管报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事项。
(六)强化关联交易审计监督
公司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参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制度要求,对上年度的关联交易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范围涉及关联方名单、关联交易明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关联交易信息系统优化及同一关联方交易合并管理等建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逐项对照审计建议推进落实整改。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关联交易分为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类型关联交易四种类型。
(一)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公司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经营性租赁类关联交易。2024年,公司新增
笔经营性租赁关联交易,系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性租赁续租业务。截至2024年末,公司共有
笔存续的经营性租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4年末经营性租赁业务设备净值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设备类型 | 设备原值 | 2024年末设备账面净值 |
|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设备 | 599.38 | 95.21 |
| 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高速防撞车 | 59.85 | 34.69 |
|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 高速防撞车 | 38.45 | 28.19 |
| 合计 | 697.68 | 158.09 | |
(二)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公司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和资金融入与融出类关联交易。
1.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2024年,公司未新增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末,公司无存量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余额较年初减少85.33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表:
2024年末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类型 | 交易内容 | 年初余额 | 当年变动 | 2024年末余额 |
| 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一般关联交易 | 融资租赁 | 85.33 | -85.33 | 0 |
| 合计 | 85.33 | 0 | 0 | ||
2.资金融入与融出类关联交易2024年,公司未发生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发生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全部在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2024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4年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 关联方名称 | 批准额度 | 最高余额 | 2024年末余额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 | 7.4 | 5.6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45 | 45 |
|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 | 0 | 0 |
2024年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 关联方名称 | 批准额度 | 最高余额 | 2024年末余额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3 | 0 | 0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4 | 0 | 0 |
|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6.4 | 0 | 0 |
3.与关联方的存款业务情况
《2024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
与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关联方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年末,公司在上述关联方的存款余额分别为17997.83万元、
13.95万元、120012.53万元,均在预计额度范围内。
(三)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发生的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均属于一般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4年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累计交易金额 |
| 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10.40 |
| 江苏翠屏山宾馆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6.28 |
| 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云端服务费 | 5.01 |
| 江苏润扬大桥酒店有限公司 | 住宿费 | 1.00 |
|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会务交通费 | 0.45 |
(四)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未发生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三、监管指标执行情况
公司对关联交易监管指标实施动态监测和预警,确保持续满足监管要求。2024年,公司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全部满足《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
关联交易监管指标数据
监管指标
| 监管指标 | 2024年一季度末 | 2024年上半年末 | 2024年三季度末 | 2024年末 | 监管标准 |
| 单一客户关联度 | 0.0042% | 0.00% | 0.00% | 0.00% | 融资余额/资本净额≤30% |
| 全部关联度 | 0.0042% | 0.00% | 0.00% | 0.00% | 融资余额/资本净额≤50% |
| 单一股东关联度 |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与单一股东关联方无融资余额。 | ||||
议案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现拟订了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具体如下:
一、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
月,在原南京市
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7年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009。截至2024年末,南京银行实现资产总额25,914.00亿元,负债总额23,994.43亿元,营业收入
502.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01.77亿元,不良贷款率
0.83%。
(二)关联关系南京银行为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截至2024年末持股公司比例为
21.20%。
(三)2024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2024年公司对南京银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
额不超过
亿元。与南京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6.3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定,对南京银行及其关联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江苏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南京银行对公司的出资额。在南京银行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2024年公司与南京银行发生的资金融入类、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24年末,公司与南京银行资金融入余额为
9.39亿元,其中公司本部融资余额
3.79亿元,另有SPV项目融资余额7,793.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5.60亿元,无对外拆出余额。
(四)2025年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5年与南京银行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亿元(含子公司“江苏法巴农科设备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法巴金租”)。与南京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定,对南京银行及其关联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江苏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
亿元。在南京银行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五)交易公允性2024年,公司与非关联方开展的资金融入类业务利率区间范围为
1.40%-6.10%,资金拆出类业务利率区间为
1.65%-2.28%。公
司与南京银行开展上述交易利率,符合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商业化、市场化原则。
2025年,公司与南京银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依然坚持在经批准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成立于2011年
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截至2024年末,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实现资产总额
238.71亿,净资产
29.38亿元,营业收入
4.21亿元,净利润
1.24亿元,资本充足率
21.23%,不良率
(全部为非审计数据)。
(二)关联关系与公司拥有共同的控股股东。
(三)2024年关联关系开展情况2024年公司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
亿元。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
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6.4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定,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江苏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出资额。在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2024年公司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无资金拆出类业务发生。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无资金融入余额。
(四)2025年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5年拟申请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6.4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定,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江苏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
亿元。在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五)交易公允性2024年,公司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无融入和拆出类关联交易。2025年,公司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依然坚持在经批准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三、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
月,注册资本
183.51亿元,是由江苏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合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
月
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19。截至2024年末,江苏银行实现资产总额39,520.42亿元,营业收入
808.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
13.59%,不良贷款率
0.89%。
(二)关联关系江苏银行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2024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2024年公司对江苏银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亿元;与江苏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6.4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定,对江苏银行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出资额。在江苏银行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2024年公司与江苏银行发生的资金融入类、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24年末,公司与江苏银行资金融入余额为人民币
50.30亿元,无对外拆出余额。
(四)2025年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5年拟申请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与江苏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定,对江苏银行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
亿元。在江苏银行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五)交易公允性2024年,公司与非关联方开展的资金融入类业务利率区间范围为
1.40%-6.10%,资金拆出类业务利率区间为
1.65%-2.28%。公司与江苏银行开展上述交易利率基本与同期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相符,符合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商业化、市场化原则。
2025年,公司与江苏银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依然坚持在经批准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议案十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通过加大直接融资比例筹措低成本中长期资金、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
亿元的金融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支持公司租赁业务发展。该议案自表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议案十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优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决定。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议案十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
合作协议》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协商拟定了《金融合作协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金融合作协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件
金融合作协议
甲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号金融城
号楼邮政编码:
21001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柏青电话:
025-86815298传真:
025-86816907
乙方: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号紫金金融中心A2号楼邮政编码:
21001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水明电话:
025-84685076传真:
025-84685050
鉴于: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2.乙方作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财务公司,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23日批准开业,于2011年12月28日正式营业。乙方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其经营范围包括许可
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甲乙双方根据其现时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开展金融合作。
4.甲乙双方为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金融合作。
5.甲乙双方为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上市规则,有关金融合作构成关联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中关联交易相关规定。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2.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求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资金安全原则及维护甲方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原则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二、合作内容
(一)同业存款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利率根据市场存款利率水平确定。
2.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如有超过,上述超过部分在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划回甲方指定账户。3.乙方应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安全。4.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兑付存款或利息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二)同业拆借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4亿元,乙方给予甲方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具体同业拆借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厘定。
三、利息支付乙方为甲方提供同业存款服务时,应按银行业计息日的规定及时将甲方应得的利息划到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提供甲方信息披露所需的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其在乙方的存款,以了解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并开展风险评估,存在可能造成甲方资金风险等事项时有权终止本协议。3.甲方依照本协议在与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甲方使用乙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
守乙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4.甲方同意,在其与乙方履行金融合作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须及时与乙方进行通报和交流。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履行本协议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3.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4.乙方对在金融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将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
)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大额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大额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乙方股东、其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包括附属公司及参股企业)对乙方的负债逾期
个月以上未偿还。(
)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
)乙方出现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
)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七、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其他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均有同等效力。
(此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名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名章):
年月日
议案十四: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分别于2023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
亿元的金融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目前,上述
亿元金融债券尚有
亿元额度未完成发行,现提请将上述金融债发行申请的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延长
个月。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议案十五: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规范运作
一是优化夯实监事会队伍。2024年,有
位职工监事因退休离任,监事会及时完成
名职工监事的补充选聘,夯实了监事会人员基础。改选后的监事会共有
名成员,其中
名股东监事、
名外部监事、
名职工监事,监事会成员结构稳健发展,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二是有序推进监事会会议。2024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项,听取《2024年一季度财务情况报告》等23项报告。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议均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们对公司战略执行、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提出建议和指导,切实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三是强化落实列席董事会会议。2024年,监事列席3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加强对于分红回报、利润分配、担保额度、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的过程监督,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四是多元拓展监事会履职方式。2024年,监事会在采取定期听取报告、审阅董事会议案、列席有关会议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组织全员开展了业务部门走访、项目实地调研的活动,深入了解公司租赁业务的开展情况、重点行业的风险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问询和监督意见,切实提升监事会的监督效能。
五是进阶提升监事履职能力。2024年,监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的关于公司法与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金租管理办法与监管合规、独董制度改革等的培训课程,有效拓展了监事工作思路。同时,公司积极向监事会汇报最新监管政策及要求,不断提高监事工作水平,为监事会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4年,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一)公司战略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专业化建设、国际化布局、市场化改革等战略执行重点方面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根据宏观形势变化、市场环境及业务发展情况做出科学判断,保持战略定力,主动应变,开拓创新,公司战略得到纵深推进,专业化建设、国际化布局、市场化改革等重点领域成效凸显。不存在战略决策不科学、执行不到位或者违反程序规定等情况。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能够得到很好落实,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实际经营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批程序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符合公司经营管理、战略发展的实际需
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制订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和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切实防范内幕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交易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案件防控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案件风险防控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不断完善案防管理相关制度,对公司本部和异地组织团队案防进行全面管理,深化了联合监督机制建设。报告期内,未发现有重大的案防风险。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监事会将坚定不移地履行监督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持续提升监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为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优化监事会日常运作机制
一是强化定期沟通机制,监事会将每年度向股东及利益相关方发布内容详实的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阐述工作内容、针对性建议,确保报告信息的完整性与透明度。二是深化培训学习体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活动,确保监事会成员及时掌握最新金融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动态,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三是提升重点事项监督力度,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监督重大决议及时、准确地向股东及利益相关方公开,增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力度
一是强化战略执行监督,定期听取公司战略执行情况报告,重点监督“零售+科技”双领先(2022-2026年)战略的实施进展,确保公司战略方向正确、执行到位,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深化监管意见落实监督,高度重视监管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跟踪机制,对监管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与评估,确保公司合规运营。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密切关注公司重大财务决策与财务状况,督促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四是强化内控体系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内控合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持续优化内控流程,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五是推进ESG战略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专业优势与独立性,持续评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推动公司将ESG理念深度融入业务发展,优化ESG战略与目标。
(三)提升监事会履职专业能力
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加强监事会成员在法律、财会等专业领域的培训与学习,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优化人员综合能力,打造高素
质的监督团队。二是加强学习交流合作,积极学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最新政策要求,借鉴同业优秀实践经验,及时掌握宏观形势与行业动态,提升履职的专业性与前瞻性。三是丰富履职活动形式,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实地走访等多样化的履职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监事会的监督能力与水平。
特此报告。
议案十六: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并拟定《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
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相关评价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董事会成员构成
截至2024年底,公司共有11名董事,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董事性质 | 选任时间 | 任期 | 代表股东(或利益方) | 该股东持股比例 |
| 1 | 熊先根 | 董事长 | 2023.11 | 3年 | 江苏金租 | - |
| 2 | 周柏青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11 | 3年 | 江苏金租 | - |
| 3 | 于兰英 | 股东董事 | 2023.11 | 3年 | 江苏交控 | 21.53% |
| 4 | 周文凯 | 股东董事 | 2023.11 | 3年 | 南京银行 | 21.20% |
| 5 | 吴尚岗 | 股东董事 | 2023.11 | 3年 | 扬子大桥 | 9.83% |
| 6 | 奥理德(OLIVIERDERYCK) | 股东董事 | 2023.11 | 3年 | 法巴租赁 | 3.69% |
| 7 | 江勇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2023.11 | 3年 | 江苏金租 | - |
| 8 | 薛爽 | 独立董事 | 2023.11 | 3年 | - | - |
| 9 | 于津平 | 独立董事 | 2023.11 | 3年 | - | - |
| 10 | 夏维剑 | 独立董事 | 2023.11 | 3年 | - | - |
| 11 | 王海涛 | 独立董事 | 2023.11 | 3年 | - | - |
所有董事均符合监管部门对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上述变动情况均已履行相关审核备案及信息披露手续,并做好了工作衔接,保障了董事会的有效运行。
(二)董事履职情况
1.董事会参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高管选聘等
项重大议案,听取了关于定期报告、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情况等事务的29项报告。全体董事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议事讨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 序号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会议亲自出席率 |
| 1 | 熊先根 | 8 | 8 | 0 | 100% |
| 2 | 周柏青 | 8 | 8 | 0 | 100% |
| 3 | 于兰英 | 8 | 8 | 0 | 100% |
| 4 | 周文凯 | 8 | 8 | 0 | 100% |
| 5 | 吴尚岗 | 8 | 8 | 0 | 100% |
| 6 | 奥理德(OlivierDeRyck) | 8 | 7 | 1 | 87.5% |
| 7 | 江勇 | 8 | 8 | 0 | 100% |
| 8 | 薛爽 | 8 | 8 | 0 | 100% |
| 9 | 于津平 | 8 | 8 | 0 | 100% |
| 10 | 夏维剑 | 8 | 8 | 0 | 100% |
| 11 | 王海涛 | 8 | 8 | 0 | 100% |
注:奥理德(OlivierDeRyck)董事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书面委托周柏青董事行使表决权。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为指引,认真审议职责权限内的议案事项,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委会共召开会议15次,审议《关于<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等37项议案,听取《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四季度展望》等
项报告。
| 战略委员会 |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
| 姓名 | 主要职务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主要职务 | 姓名 | 主要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熊先根 | 主任委员 | 周柏青 | 主任委员 | 薛爽 | 主任委员 | 于津平 | 主任委员 | 王海涛 | 主任委员 |
| 奥理德 | 委员 | 周文凯 | 委员 | 于兰英 | 委员 | 薛爽 | 委员 | 夏维剑 | 委员 |
| 王海涛 | 委员 | 吴尚岗 | 委员 | 周文凯 | 委员 | 江勇 | 委员 | 吴尚岗 | 委员 |
| 周柏青 | 委员 | 王海涛 | 委员 | 于津平 | 委员 | - | - | - | - |
| - | - | 夏维剑 | 委员 | 夏维剑 | 委员 | - | - | - | - |
2024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各位委员依据国家大政方针、租赁行业动态与公司实际,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方针,提出建议,助力管理层锚定战略方向,落实部署,确保稳
健经营。2024年,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履职,指导公司贯彻落实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定期听取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案件防控等情况;针对消保职能,委员积极响应落实监管指导要求,指导消保中心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探索完善溯源分析治理机制,健全加强全生命周期消保管理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健康,各类风险可控,消保等各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2024年,审计委员继续提升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各位委员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优化和实施,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强化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线上线下及时了解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进程和关注重点;重点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2024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管理有关职责,定期审议公司关联方名单,定期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对公司与南京银行、江苏交控财务公司、江苏银行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公司规范开展关联交易。2024年,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对董事资格审查、管理层薪酬方案及高管解聘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充分发表专业意见,辅助董事会人事决策科学高效,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人才聘用机制。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董事会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重点明确了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机制。该机制的建立,旨在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独立性。年内,公司成功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积极响应,均按时参会。2024年,独董专门会议共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二季度关联方名单的议案》
项议案,听取《2024年一季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24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项报告。
(三)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1.履行忠诚义务2024年,全体董事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在做出决策时,全体董事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积极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生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董事存在履职疏忽懈怠、泄漏公司秘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情形。
2.履行勤勉义务2024年,全体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持续关注和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全体董事能按要求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等重要文件,及时了解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15个工作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
司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20个工作日,符合监管规定。
3.履职专业性2024年,公司执行董事能够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履职,准确把握市场动态、识别潜在风险,履行好决策和执行双重职责,有效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工作,保障年度经营计划顺利完成。非执行董事积极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和行业布局,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指导和建议,同时与公司管理层、股东、监管机构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有效平衡公司与各方关系。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结合自身在法律、会计、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提升了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
4.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2024年,公司董事能够坚守诚信、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不受公司主要股东、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保持客观和中立,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审慎决策,独立自主履行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不存在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和为关系人谋私利的行为。
5.履职合规性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与《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持续推动公司守法合规经营。未发现董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根据公司董事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监事会认为:全体董事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有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8位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分管领域 |
| 1 | 熊先根 | 董事长 | 1.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主持党委会、董事会、决策委员会,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2.分管审计部。 |
| 2 | 周柏青 | 总经理 | 1.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工作,主持运营委员会、问责委员会;2.分管产业金融事业部、厂融中心、汽车金融事业部、信息科技部、人力资源部。 |
| 3 | 朱强 | 副总经理 | 1.负责公司资产管理、法律事务、党群、工青妇工作;2.分管工程机械事业部、资产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党群工作部。 |
| 4 | 张春彪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数据治理、定价管理工作;2.分管金融同业部、财务部,协助联络审计部 |
| 5 | 江勇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1.协助做好市场开发工作,负责公司定价管理、证券事务、行政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 |
工作;2.分管清洁能源一部、清洁能源二部、航运金融事业部、办公室(消保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 工作;2.分管清洁能源一部、清洁能源二部、航运金融事业部、办公室(消保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 |||
| 6 | 吴云 | 风险总监 | 1.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授信管理工作,主持项目评审委员会;2.分管风险管理部、授信评审部. |
| 7 | 刘明 | 市场总监 | 1.协助做好市场开发工作,主持采购管理委员会;2.分管民生金融事业部、大健康事业部、高端装备事业部、小企业金融一部、小企业金融二部。 |
(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2024年,公司管理层围绕“零售+科技”双领先战略目标,稳中求进,统筹推进业务拓展、风险防控与能力建设,全面完成董事会部署的经营任务,核心指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一是经营业绩稳健增长。管理层科学调整经营策略,推动规模与效益双增长。资产规模较快增长,年末资产总额达1372.55亿元,同比增长14.46%,其中融资租赁资产规模1278.03亿元,同比增长
12.00%。盈利能力持续领先,实现利润总额39.21亿元,同比增长
10.67%、净利润29.43亿元,同比增长10.65%,总资产收益率(ROA)
2.29%、净资产收益率(ROE)
14.72%,居同业前列。三是资产质量稳中向好,年末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
0.91%,与上年持平且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430.27%,风险抵补能力显著增强。二是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2024年,公司行业布局深度优化,高端装备、清洁能源、交通输运三大核心板块投放占比达70%,文
化旅游、节能环保等部分细分市场增速超30%。业务结构持续升级,全年新增投放829亿元,同比增长14.48%,直租占比提升至47%;零售特征更加凸显,年内公司新增合同6.1万笔,单均合同金额约135万元,小微客户数量占比98%。科技赋能成效突出,建成“拓客-运营-风控”全链条智慧系统,实现AI审核、100%自动监管报送等四项行业首创,年内新增23个系统,接入168类外部数据,更新迭代795次,上线3485个功能点,数字化能力全面跃升。
三是风险防控效能提升。管理层严守风险底线,多措并举夯实资产质量。项目准入阶段,紧密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及动态,审慎开发新行业,加大细分行业的人员配置;加强项目审核,零售项目强化操作风险、欺诈风险管控,大单项目审慎设定融资额度。租后管理阶段,依据逾期、回收、迁徙等信息执行梯级预警,实现全面资产监测;扩容“智管万物”平台,新增监控设备
台,较去年末增长168%,累计实时监测18万台车辆、2万多个光伏电站、158艘船舶。资产处置阶段,建立差异化逾期项目管控机制,大单项目抢抓化债窗口,推行“一企一策”,小单项目建立涵盖批量诉讼、异地诉讼、互联网拍卖、专业机构协同管理等快速处置机制。年内共回收农机、车辆、工程机械等租赁物近500台套,通过互联网拍卖等方式处置700多台套,回收金额近1亿元。
四是国际化布局取得突破。公司抢抓机遇,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与法巴租赁合资成立了专业子公司——“江苏法巴农科设备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江苏法巴金租是国内首家中外合资的、从事设备租赁的专业子公司。自2024年9月19日开业运营至年末,子公司已在科技产业、农牧食品、农业装备、智慧交通、智能建造板块投放近14亿元,服务客户超750家,实现开业当年盈利。
(三)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层运行规范高效,积极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公司稳健发展。一是切实履行忠实义务。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关联关系情况及关联关系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有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接受不正当利益、泄露公司秘密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二是积极履行勤勉义务。高级管理层以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诚信勤勉履职,通过组建决策委员会和运营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事项,高效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年内决策会召开会议18次,审议议题及报告122项,运营委员召开会议
次,审议议题及报告
项。2024年,各位高管人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相关事务,在市场开发、全面风险管理、数据治理、关联交易管理、案件防控、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充分履职尽责,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具备履职专业性。高级管理人员平均金融从业年限超20年,拥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处理复杂问题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同时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行业政策与业务及经济形势的学习,充分了解自身所承担的职责,正确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监事会认为: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过程中能做到专业履职,坚定推进战略规划落地,持续加强风险及合规管理,在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此报告。
附表: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统计表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选任时间 | 任期 | 评价结果 |
| 1 | 熊先根 | 董事长 | 2023.11 | 3年 | 称职 |
| 2 | 周柏青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11 | 3年 | 称职 |
| 3 | 于兰英 | 股东董事 | 2023.11 | 3年 | 称职 |
| 4 | 周文凯 | 股东董事 | 2023.11 | 3年 | 称职 |
| 5 | 吴尚岗 | 股东董事 | 2023.11 | 3年 | 称职 |
| 6 | 奥理德(OlivierDeRyck) | 股东董事 | 2023.11 | 3年 | 称职 |
| 7 | 江勇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秘 | 2023.11 | 3年 | 称职 |
| 8 | 薛爽 | 独立董事 | 2023.11 | 3年 | 称职 |
| 9 | 于津平 | 独立董事 | 2023.11 | 3年 | 称职 |
| 10 | 夏维剑 | 独立董事 | 2023.11 | 3年 | 称职 |
| 11 | 王海涛 | 独立董事 | 2023.11 | 3年 | 称职 |
议案十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职工等的合法权益,规范监事履职,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拟定《2024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
2024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19日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2024年,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如下:
一、监事会人员构成
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动。截至2024年底,公司监事会共有
名监事,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监事性质 | 选任时间 | 离任时间 | 离任原因 |
| 1 | 陈凤艳 | 监事会主席 | 2023.11 | - | - |
| 2 | 陆文伟 | 股东监事 | 2023.11 | - | - |
| 3 | 禹志强 | 外部监事 | 2023.11 | - | - |
| 4 | 刘国城 | 外部监事 | 2023.11 | - | - |
| 5 | 韩磊 | 职工监事 | 2023.11 | - | - |
| 6 | 蔡艳 | 职工监事 | 2024.01 | - | - |
| 7 | 张义勤 | 职工监事 | 2023.11 | 2024.01 | 到龄退休 |
二、监事履职情况
(一)参加监事会会议
2024年,监事会依法依规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共审议议案17项,听取报告23项。全体监事均能依法履职,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保障履职时间,亲自参会,本年度监事亲自出席率达100%;会上积极发言,针对重点关注问题进行深入
讨论,依法行使表决权。
(二)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股东大会3次,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4次。监事会成员在参会过程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议案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有关事项发表监督意见2024年,公司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发表监督意见,重点监督事项如下: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依法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掌握公司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情况等,并对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监督公司财务情况及定期报告发布情况:各位监事认真审核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审阅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等相关文件,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
3.监督关联交易情况:各位监事定期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表决程序、管理机制和对外披露的相关要求,确保公司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监督对外担保情况:各位监事认真审阅公司及下设项目公司的财务情况和重要协议,了解项目公司经营状况,审核对外担保的合法合理性。
5.监督内部控制情况:各位监事定期跟踪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及执行情况,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
(四)开展履职评价工作2024年,各位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完成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评价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注董事在各会议的发言情况、查阅公司经营情况报告、调阅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会议资料、与董事和管理层线上线下沟通等方式,了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持续性监督和评价。
三、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2024年,各位监事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认真参加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独立发表监督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积极履行忠实义务:
2024年,各位监事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股东及全体员工利益;严格保守公司经营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及时与高管层沟通并向监事会报告,推动问题纠正。报告期内未发现有监事利用在公司的职务和权力谋取私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积极履行勤勉义务:2024年,监事会依法依规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共审议相关议案15项,听取相关报告9项,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监督作用。
3.加强履职专业性:2024年,各位监事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加强履职专业性。报告期内,各位监事积极参与上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各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点、会计监管动态、银行机构关联交易管理等专项知识,综合
运用同业交流、政策学习、项目实地考察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政策、公司治理、监督履职等方面的能力,积极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4.坚持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2024年,各位监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5.保持履职合规性:
2024年,各位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和监督公司守法合规经营。监事会未发现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四、总结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责,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未来,监事会应继续加强监督职能,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报告。
附表:2024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结果统计表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选任时间 | 评价结果 |
| 1 | 陈凤艳 | 监事会主席 | 2023.11 | 称职 |
| 2 | 陆文伟 | 股东监事 | 2023.11 | 称职 |
| 3 | 禹志强 | 外部监事 | 2023.11 | 称职 |
| 4 | 刘国城 | 外部监事 | 2023.11 | 称职 |
| 5 | 韩磊 | 职工监事 | 2023.11 | 称职 |
| 6 | 蔡艳 | 职工监事 | 2024.01 | 称职 |
报告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大会汇报。
附件:
1.独立董事薛爽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王海涛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于津平述职报告
4.独立董事夏维剑述职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附件
独立董事薛爽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薛爽,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1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年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年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2024年,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57项,听取报告29项;召集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0项,听取报告1项。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会议8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公司下设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审议议案
项,听取报告
项。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8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年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议案
项,听取报告
项,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年内,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听取公司的反馈报告;在会中结合最新宏观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公司治理、风险合规等方面出发,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并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履职情况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与采纳情况
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优化不同类别业务关联交
易金额的合并管理;二是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大单项目的风险评估与管理,确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稳健运营。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方面,公司着力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在资金系统实现两类关联交易业务合并监测功能,推进关联方监测业务平台开发。对同业拆出的融资余额和融资租赁业务资产余额进行合并计算,实现了对同一关联方不同类别业务关联交易金额的合并管理。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强化对重大项目的风险管理,优化项目准入和风险防控机制。在项目准入阶段,公司通过深化行业和区域研究,提升项目筛选的精准度,合理设定融资额度,并建立多层次的风险预警机制,确保项目风险可控。在项目起租阶段,公司加强了对新增项目的动态监控,定期开展租后回访,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风险。公司对存量风险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并落实风险化解计划,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2.实地调研情况2024年
月,本人对公司财务部和信息科技部进行了实地调研,进一步学习公司决算工作及资金管理流程,了解掌乐租商旅平台的应用及关联方管理系统的运行成效。此次调研中,本人建议公司进一步推动科技工作创新,助力公司数字化转型。2024年8月,本人前往南京对公司的高端制造及光电行业客户进行项目实地调研,在此次调研中,本人深入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状况、技术研发进展以及市场拓展情况,重点关注了客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并就如何优化合作模式、提升项目效率提出了相关建议。此次调研加深了本人对高端制造行业客户的理解,为未来在该领域的战略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半年度审阅报告,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保审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4.参加培训情况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公司法》修订、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公司治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等各项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部门走访、项目实地调研、与审计机构沟通、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充分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向独立董事提供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等资料,确保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同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提前将会议材料送达独立董事,并为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审阅。公司管理
层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定期组织专题汇报、部门走访及项目实地调研,确保独立董事能够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情况。公司全力支持独立董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其履职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确保其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2024年,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3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情况2024年,本人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严格监督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定期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内控体系,确保各项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且有效,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整体内控体系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解聘高管薪酬方面,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本人参与了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和薪酬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管解聘方面,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市场总监郑寅生的议案》,解聘人员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超6个月、离职或被解聘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6,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符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共计9,809,36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七)利润分配情况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股现金分红
3.2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持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诚信、勤勉、严谨的态度,独立、专业、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学习监管政策和相关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通过积极参与会议、专项调研及现场考察等形式,本人将更深
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战略实施进展及风险防控情况,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将一如既往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海涛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海涛,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圣科技(江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南京天美时代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董事。本人自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具有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资质,在行业、企业管理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57项,听取报告29项;召集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0项,听取报告1项。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会议8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公司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5次会议,审议议案37项,听取报告40项。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7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年内公司共召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议案
项,听取报告
项,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年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会议共计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本人积极利用自身作为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专业优势,精准对行业发展和风险形势做出判断,高度重视独董的独立性,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的同时,时刻倾听中小股东声音,切实保护广大投资人利益,维护公司长远利益。年内,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二)相关履职情况
1.总体情况年内,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听取公司的反馈报告;在会中结合最新宏观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业务经营、风险合
规等方面出发,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并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重点履职情况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行业的分散化,公司面临的风险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加。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行业风险分析,优化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在不同行业中的业务拓展能够稳健进行。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是提升行业专业度,紧密关注行业周期及政策变化,健全定期复盘分析机制,优化竞争策略和风险防范措施。二是加强科技工具使用,迭代升级风险预警平台,推广租赁物交付验收“双录”,升级客户预警系统,上线智能化租后回访系统。三是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审慎设定融资额度,建立交叉预警机制,前置风控环节,最大程度减少信息不对称。
3.调研及培训情况2024年
月,本人前往业务一线,对公司的水电和环保行业客户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现场考察,本人深入了解了客户的运营流程及设备运行状况,重点关注了项目的技术应用及风险防控措施。此次调研进一步加深了本人对公司在该领域业务布局的理解,为未来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公司法》修订、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公司治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等各项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项目实地调研等方式,
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公司严格落实《公司章程》规定,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体系。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对接具体工作,建立并完善服务机制,确保独立董事履职需求得到高效响应。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汇报公司业务进展、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确保独立董事全面掌握公司运营情况。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内外部专业培训,开展专题学习,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精心组织董事会会议及专项调研活动,会前提供完整议案材料,会中保障充分讨论时间。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沟通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有效落实。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2024年,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解聘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组织开展了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和薪酬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市场总监郑寅生的议案》,解聘人员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情况2024年,本人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严格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定期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内控体系,确保各项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且有效,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整体内控体系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3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利润分配情况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分红3.2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超6个月、离职或被解聘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6,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符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共计9,809,36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要求为遵循,始终秉持诚信、勤勉、严谨
的工作态度,加强主动学习、专业学习、持续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的履职能力,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专业、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战略实施进展及风险防控情况,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将一如既往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于津平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津平,中国国籍,196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年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年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
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
2024年,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57项,听取报告29项;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议案20项,听取报告1项。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会议8次,出席率100%,无委托或缺席情况。公司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5次会议,审议议案37项,听取报告40项。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二)相关履职情况
1.重点关注事项
年内,本人秉持忠诚勤勉态度,投入足够时间履职,提早提前审阅会议议案和报告,及时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治理、经营等方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建议。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以下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一是要通过金融科技手段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可以持续加强科技投入,通过强化完善线上运营管理等方面来不断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要通过多元化融资手段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可以持续探索融资方式创新,如加大金融债、ESG银团贷等方面融资力度,科学保持长短期融资平衡,不断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运营管理,强化提效降本。实现采购管理流程线上化,优化差旅管理要求,切实提升采购、报销流程运转效率,减少人工判断及干预带来的运营成本;优化员工电子办公设备配置等措施,运营费用下降明显。另一方面公
司不断丰富融资手段,压降融资成本。通过发行金融债、扩大拆借业务量、落地ESG银团贷款等工作,实现新增融资利率同比下降。同时,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反对、弃权情形。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着力推动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化、智能化建设。一是推进关联交易智能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公司打通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壁垒,实现监管指标的实时自动计算和预警,将关联交易监测频率提升至实时水平,显著增强了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强化关联方名单动态管理,指导公司严格遵循关联方认定标准,按季度更新《关联方名单》,通过多渠道信息核验确保关联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指导公司严格履行季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透明度。四是推动开展关联交易专项审计,协同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全流程进行穿透式检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制度和流程是否存在缺陷和薄弱环节、是否按照商业化原则公允定价、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等。2024年,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得到显著提升,为防范利益输送风险、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实地调研情况2024年4月,本人对公司的汽车金融等业务部门实地调研。此次调研中,本人进一步了解了公司汽车零售3.0模式的市场运行情况,通过现场交流,本人充分把握了汽车金融的行业趋势以及未来的机遇与挑战。通过此次实地调研,本人积累了宝贵的行业信息,一方
面本人充分肯定公司"零售+科技"双轮驱动战略的实施成效;另一方面本人着重提示业务部门关注市场下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建议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此次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未来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半年度审阅报告,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保审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
4.参加培训情况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公司法》修订、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公司治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等各项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项目实地调研、与审计机构沟通、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保障独立董事的依法履职,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提供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充分做好会议召开、调研活动组织和重大事项沟通汇报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了专门人员对接具体工作,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定期发送公司经营活动信息,供独立董事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进展和规范运作情况。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内外部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2024年,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3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情况2024年度,本人认真审议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认真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定期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报告。公司持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建立了系统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解聘高管薪酬方面,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本人参与了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和薪酬按照了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管解聘方面,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市场总监郑寅生的议案》,解聘人员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超6个月、离职或被解聘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6,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共计9,809,36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七)利润分配情况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分红3.2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一方面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持续加强对行业发展、监管政策、业务最新形势的学习,勤勤恳恳履行职责;另一方面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运营优化、成本管控、科技投入发表了独立、专业、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贡献力量。2025年度,本人将一方面继续加强对最新政策、市场形势、业务发展等学习,确保自身能够更充分、高效地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将更积极主动提升自身专业优势,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情况,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保持独立、客观、忠诚、勤勉,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维剑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1.个人简介本人夏维剑,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7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现任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担任独董基本情况本人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年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会议共计21次(含股东会会议3次、董事会会议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2024年,公司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
项,听取报告
项;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议案20项,听取报告1项。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亲自出席会议
次,出席率100%,无委托或缺席情况。公司下设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审议议案
项,听取报告
项。作为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相关会议10次,出席率100%。
(二)相关履职情况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半年度审阅报告,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保审计工作高效、精准开
展。
2.在公司风险管理与消保管理等重点领域履职情况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以下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是持续关注风险管理质效。公司需要持续夯实管理基础,细化并落实全流程的风险管控措施,精确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管理难点,提前布局风险管理的综合应对方案。二是加强完善消保等重点领域管理。随着公司零售业务增长,出现了个别重复投诉现象,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加强客户投诉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方面,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在项目入口端,减少信息不对称、审慎设定融资额度、建立“吹哨人”机制,形成部门和业务人员交叉预警。在风险防控端,关注逾期走势,加大回访力度,摸排存量风险并及时跟进化解。在不良处置端,持续推进大单清收化解,一企一策,专人跟踪,把握化债机遇,加快重点项目处置。另一方面,公司着力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水平,修订《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明确溯源分析流程,完善跨部门协同及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立消保月度例会等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通报消保监管要求等内容;引入法律等专业人才,提升客服人员专业度,助力公司零售业务合规、健康发展。3.调研及培训情况年内,本人对公司风险管理部和法律事务部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了公司零售诉讼批量化解及智慧风控体系建设等情况。此次调研中,直观深刻了解了公司在区域诉讼、公证、仲裁、诉前调解等多元方式化解风险项目以及“烽火”预警、反欺诈、反洗钱等重点风控领域的科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随着零售加快转型,诉讼
批量化解及数字风控管理压力仍然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强多元司法资源配置及体系化的科技投入,从而更好助力公司零售业务稳健健康发展。此次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未来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年内,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公司法》修订、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公司治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等各项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4.现场履职情况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部门走访、项目实地调研、与审计机构沟通、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积极利用各类机会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征集中小股东关心问题,积极促进自身工作提升,提升中小股东权益维护质效。一是参加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投资人及中小股东问答互动,加深其对公司了解。二是利用股东大会召开契机,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互动,就公司风险把控等关键问题与中小股东进行深入交流,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6.其他履职情况年内,本人秉持忠诚勤勉态度,投入足够时间履职,提早提前审阅会议议案和报告,及时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治理、经营等方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建议。
同时,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高效专业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对口联络机制,确保履职需求及时响应,实现需求受理、任务分配、进度跟踪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完善了重大事项即时推送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第一时间掌握业务进展、财务状况及重大决策信息。加强了内外部学习培训,定期多频次组织专业学习和培训,对履行专业性和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实施会议筹备标准化流程,会前提早送达完整议案材料,会中优化会议流程,会后及时跟踪会议材料签署、建立现场意见落实台账等,不断提升独董履职质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3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情况2024年,本人认真审议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4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定期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报告。公司持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建立了系统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解聘高管薪酬方面,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本人参与了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和薪酬按照了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管解聘方面,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市场总监郑寅生的议案》,解聘人员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发挥长效激励员工,激活企业活力,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践行长期价值创造的直接体现。
(七)利润分配情况本人在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股现金分红
3.2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强化对政策法规、细分行业、市场发展的学习,客观严谨、细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充分利用自身在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风险管理、消费者保护等重要领域发表了专业、客观、中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2025年度,本人将在消保、审计、风险等方面,用好用足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提出更有效的法律合规和风险防控等各类建议、
意见,保持独立性、中立性、公正性、专业性、严谨性,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继续推动公司治理优化,助力公司健康规范发展。特此报告。
报告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股权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行为,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现场沟通、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相关股东及时进行沟交流,有序完成了2024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履职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认定情况
根据《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第三条对大股东的认定标准,截至2024年末,公司共有大股东4户,其中:
(一)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因签署一致人行动协议,合并计算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股权管理办法》第四条对主要股东的认定标准,截至2024年末,公司共有主要股东5户,分别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BNPParibasLeaseGroup。
二、基本情况
(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江苏交控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68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南京。截至2024年末,江苏交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7,265,573股,占总股本21.53%,其与一致行动人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272,751,802股,占比
39.23%。
(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
100.0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南京,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包括法国巴黎银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控。截至2024年末,南京银行持有公司股份1,227,777,049股,占总股本
21.20%。
(三)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大桥”)扬子大桥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
21.3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南京,主要股东包括江苏交控、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截至2024年末,扬子大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9,454,754股,占总股本
9.83%,其与一致行动人江苏交控、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272,751,802股,占比
39.23%。
(四)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
广靖锡澄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南京,主要股东包括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末,广靖锡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6,031,475股,占总股本7.87%,其与一致行动人江苏交控、扬子大桥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272,751,802股,占比39.23%。
(五)BNPParibasLeaseGroup(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巴租赁”)
法巴租赁成立于1963年,是经法国中央银行法国审慎监管局批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接受法国审慎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注册资本
2.85亿欧元,注册地位于法国楠泰尔市。截至2024年末,法巴租赁持有公司股份213,545,175股,占比
3.69%。
三、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情况
(一)资质情况和财务状况
江苏交控、南京银行、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法巴租赁在首次入股公司时均已按要求履行向监管部门审批或报告手续,并得到了有权机关核准,入股资金均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非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不存在代他人持有公司股权以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列入股东黑名单的情形。上述5家股东均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公司治理情况良好,股权结构以及与公司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清晰,不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私下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与上述5家股东核实以及公开数据核查,江苏交控、南京银行、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法巴租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二)所持股权情况江苏交控、南京银行、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法巴租赁每季度向公司报送关联方信息,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股权关系真实、透明,不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以所持公司股权为其自身或关联方以外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利用股权质押形式代持公司股权、违规关联持股以及变相转让股权等情况。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核实了上述5家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关联交易信息,跟踪掌握了其变动情况,形成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审批程序合规,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2024年,江苏交控、南京银行、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法巴租赁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职尽责,合法、有效参与公司治理,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干预董事会决策或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形,支持公司建立独立健全、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鼓励公司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上述5家股东通过委派董监事、专项调研、参与股东大会等方式,指导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水平,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支持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上述5家股东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
定、政策,严格自我约束,践行诚信原则,善意行使大股东权利,未利用大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声誉风险管理,引导社会正向舆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规划以及风险状况,支持公司编制实施中长期资本规划,多渠道、可持续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风险状况、资本规划以及市场环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平衡好现金分红和资本补充的关系。上述
家股东均能履行出资人义务,按照相关要求对声明类、合规类、尽责类三类事项出具并履行书面承诺。
(五)落实《公司章程》、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江苏交控、南京银行、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法巴租赁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合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法、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提供财务信息、股权结构、控股股东等信息,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上述
家股东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不存在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纳入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的情形。综上所述,2024年,公司各大股东及主要股东均能够认真履行《股权管理办法》《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责任义务,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协议条款的要求,合规行使股东权利,积极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较好地发挥了管理决策和经营支持的作用。特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