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2-46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地反映公司2022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6,798.18万元,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13,035.23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共计356.26万元,其余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2.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10,766.80万元,其中:原材料因设计改型等原因丧失使用价值,计提减值准备3,224.82万元;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因产品更新换代、结构调整等原因出现减值迹象,计提减值准备1,890.16万元;库存商品因产品更新迭代等原因出现减值迹象,计提减值准备5,650.52万元;周转材料计提减值准备1.30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2,067.65万元,主要是部分固定资产功能落后,不满足生产需要。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920.50万元,主要是对无法继续执行的在建项目计提减值。
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8.00万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计提减值。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6,798.18万元(未经审计),拟全额进入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减少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6,798.18万元。
二、本次资产核销的情况
(一)资产核销的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清查结果,对已确认无法回收的应收款项和已确认无法使用的存货、在建工程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22,535.84万元,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二)资产核销的具体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产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金额 | 核销原因 |
应收账款 | 339.07 | 339.07 | 因对方单位注销、破产等原因,款项无法收回;账龄5年以上,长期挂账,确认无法收回。 |
其他应收款 | 106.55 | 106.55 | 因对方单位注销、破产等原因,款项无法收回;账龄5年以上,长期挂账,确认无法收回。 |
存货 | 21,169.72 | 21,169.72 | 因设计更改导致零件无使用价值,由技术、质量部门确认报废。 |
在建工程 | 920.50 | 920.50 | 项目无法继续执行且在未来期间已不需要继续执行。 |
合计 | 22,535.84 | 22,535.84 | / |
(三)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资产核销共计22,535.84万元,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