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11人,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董事权利义务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森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9)。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