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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关于控股股东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4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众和转债”的发行及配售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45号文同意注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发行了1,37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5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1,37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众和转债”,债券代码“110094”。公司控股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众和转债”4,704,010.0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4.21%。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特变电工于2024年3月29日将其持有的1,893,760张“众和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

2025年6月3日,公司接到特变电工的通知,特变电工于2025年5月30日将其持有的1,904,600张“众和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可转债转股使其持有“众和转债”的张数减少67.77%。

截至本公告日,特变电工仍持有公司可转债“众和转债”数量905,650张,

占“众和转债”发行总量的6.59%。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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