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期间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万元/年/人(税前)。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薪酬方案的意见 公司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地区、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