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2025—010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拟向其与公司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3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3.69%,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宏发电声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时,已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金度”)、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销售”)、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宏发”)、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工控”)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宏发电声向前述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宏发电声以自有资金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3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被资助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3.69%,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资
助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资助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宏发电声向前述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虽然未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但是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如下:
1、舟山冠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冠宏”)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19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持有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4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担保履约能力:以持有的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持有的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40%股权为财务资助事项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2、舟山冠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舟山冠旭”)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18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25%股权与上市公司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担保履约能力:以持有的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25%股权为财务资助事项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3、舟山冠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冠富”)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19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30%股权与上市公司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担保履约能力:以持有的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30%股权为财务资助事项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4、姓名:韩志春
性别:男常住住址:江苏省常州市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与上市公司关系:未构成关联关系担保履约能力:将以持有的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5、姓名:贺正林
性别:男常住住址:广东省东莞市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20.45%股权与上市公司关系:未构成关联关系担保履约能力:将以持有的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20.45%股权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法人信息
1、 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A25JF8C成立时间:2017-12-26
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港一路99号E幢厂房法定代表人:唐启洪经营范围:金属及非金属表面处理;金属电镀;电子电镀;表面处理技术研发;精密电子材料加工;金属加工;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机械加工与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44.55%股权,贺正林持有该公司20.45%股权,韩志春持有该公司15%股权,关联方舟山冠宏持有该公司20%股权。
2、 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3XP95H成立时间:2019-12-09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亭中心路1158号21幢1502室-2法定代表人:郭晔经营范围:从事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液压气动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及配件、电镀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关联方舟山冠宏持有该公司40%股权。
3、 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350427890成立时间:2002-02-27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四路西七号法定代表人:郭满金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70%股权,关联方舟山冠富持有该公司30%
股权。
4、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7BH9ED25成立时间:2021-11-0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港一路99号F幢法定代表人:郭伟国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75%股权,关联方舟山冠旭持有该公司25%股权。
(二)、被资助对象的主要财务指标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产总额 (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持股 比例 |
1 | 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 | 10,249.52 | 8,308.54 | 1,940.99 | 3,510.95 | -2,232.95 | 81.06% | 44.55% |
2 | 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 7,039.81 | 6,704.17 | 335.64 | 4,476.19 | -30.16 | 95.23% | 60% |
3 | 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 | 16,029.95 | 7,194.49 | 8,835.46 | 17,076.05 | 1,026.82 | 44.88% | 70% |
4 | 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 | 18,457.50 | 15,517.63 | 2,939.87 | 28,089.23 | 816.00 | 84.07% | 75% |
说明:1、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宏发电声持有被资助公司的股权比例。
2、上述被资助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为宏发电声与公司关联人舟山冠旭、舟山冠富、舟山冠宏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宏发电声向前述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人基本情况如下: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郭满金先生、董事郭琳女士分别持有舟山冠宏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冠旭”)60.00%和40.00%股份,舟山冠宏为本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舟山冠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1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3年7月25日 |
注册地址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190室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舟山冠宏的股权结构如下: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郭满金先生、董事郭琳女士分别持有舟山冠旭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冠旭”)60.00%和40.00%股份,舟山冠旭为本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舟山冠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1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3年7月25日 |
注册地址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189室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舟山冠旭的股权结构如下: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郭满金先生、董事郭琳女士分别持有舟山冠富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冠旭”)60.00%和40.00%股份,舟山冠富为本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舟山冠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1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3年7月25日 |
注册地址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191室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舟山冠富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和与公司的关系见上述“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未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但未损害公司利益,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且公司对资助对象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地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共计10,902万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方式:现金资助
2、资助期限: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资助金额及利率: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3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在上述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并签署相关协议。借款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不超过3.69%
4、资金用途:用于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
5、担保措施: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未损害公司利益
6、违约责任:违约方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使用财务资助资金。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财务资助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0,90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不存在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