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鄞州捷伦”)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5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32%。目前上述股份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2,849,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6%。如本次拍卖全部成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将降至563,269,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4%,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前期,鄞州捷伦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580,000股曾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宁波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并因无人出价流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上述股份将被宁波中院
第二次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拟被司法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拟被司法拍卖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司法拍卖时间 |
鄞州捷伦 | 29,580,000 | 100.00 | 1.32 | 是 | 2025年8月25日10时至2025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
本次拍卖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2,849,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6%。如本次拍卖全部成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将降至563,269,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4%,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