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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可蓝多: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智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另有1名激励对象被公司取消授予资格,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将上述激励对象涉及的股票期权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07人调整为202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不变,为800.00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3、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4月7日为授权日,向202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人民币15.83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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