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航天电子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13,56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1,591.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8日到账,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400003号)。
二、拟调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新型智能惯导系统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项目投资规模为20,000.0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投入,主要用于补充两光惯组研制及生产能力,加快两光惯组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两光惯组产品大批量、规模化生产能力。截至目前,项目建设已投入资金2,159.98万元。
三、项目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新型智能惯导系统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原规划使用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为提升通用设备利用率并充分合理利用本次新增产能的其他资源,公司拟
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拟将项目使用租赁厂房改为使用自建厂房,调增土建工程并与新增产能进行一体化建设,同时适当优化调减工艺设备,项目建设目标、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保持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类别 | 投资金额(调整前) | 占比(调整前) | 投资金额(调整后) | 占比(调整后) | 调整原因 |
1 | 工艺设备费 | 17,640.93 | 88.20% | 11,498.00 | 57.49% | 统筹利用现有条件,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调增专用设备,调减通用设备购置 |
2 | 建安工程费 | - | - | 5,970.00 | 29.85% | 拟将项目使用租赁厂房改为使用自建厂房,相应调整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62.96 | 1.81% | 504.60 | 2.52% |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配套调整 |
4 | 基本预备费 | 796.11 | 3.98% | 827.40 | 4.14% |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配套调整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1,200.00 | 6.00% | 1,200.00 | 6.00% | - |
合计 | 20,000.00 | 100.00% | 20,000.00 | 100.00% | - |
此次项目建设调整方案已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四、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本次项目调整有利于公司充分合理利用生产能力建设布局,有利于提升产品整体研产效率,更加符合未来产能和任务保障需求。本次项目调整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并已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本次项目投资规模不变,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变化,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周期等均保持不变,调增的土建工程所在地为已获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园区,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客观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此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凯张大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