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1/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1月5日~2025年4月4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5亿元~2亿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4.63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6,774.04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3.57% |
实际回购金额 | 19,996.45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61元/股~3.21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1、2025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3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及 2025 年 1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3,7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购买的最高价为 2.66 元/股、最低价为 2.6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30,2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5年4月3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7,740,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7 %,回购的最高价为3.21元/股、最低价为2.61元/股,回购均价为2.9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64,474.70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均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1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披露首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98,148,679 | 100.00 | 1,898,148,679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3,879,700 | 1.26 | 91,620,121 | 4.83 |
股份总数 | 1,898,148,679 | 100.00 | 1,898,148,679 | 100.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67,740,421 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