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首次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1/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1月5日~2025年4月4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5亿元~2亿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78.5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2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003.03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65元/股~2.66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202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及2025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关于股份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78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0%,购买的最高价为2.66元/股、最低价为2.6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30,2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