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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公司代码:600867 公司简称:通化东宝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2,565,653.56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283,236,981.45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11,199,979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9,378,57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1,199,979股后股本数为1,998,178,592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9,544,648.00元(含税)。2022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本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24%。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通化东宝60086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苏璠谷丽萍
电话0435-50880250435-5088126
办公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电子信箱sufan@thdb.comguliping@thdb.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912,464,695.876,520,101,831.69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30,954,537.056,214,878,703.238.3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387,525,870.511,662,299,182.59-16.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2,565,653.56673,846,812.997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1,299,473.10655,464,995.89-3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4,330,355.99595,120,151.69-3.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6911.69增加6.0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0.3378.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90.3378.79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2,82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44591,699,387质押474,439,472
天津桢逸股权投资合伙企其他9.11183,058,967
业(有限合伙)
阿布达比投资局其他1.6132,319,098
张炜境内自然人1.3928,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3627,368,19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919,902,3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913,902,182
李一奎境内自然人0.5611,328,579
吴建新境内自然人0.5510,983,950
商吉炜境内自然人0.489,640,11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一奎属于一致行动人;除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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