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君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通化东宝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2,565,653.56 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283,236,981.45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11,199,979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目前总股本2,009,378,57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1,199,979股后股本数为1,998,178,592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9,544,648.00元(含税)。2022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本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24%。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通化东宝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