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00,547,905.49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9,999,979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目前总股本2,009,588,57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979股后股本数为1,999,588,592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9,876,577.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8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规划及资金的需求情况,董事会决定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既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发展,又充分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相关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