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电话)TEL: (010)88356126(传真)FAX: (010)88354837(邮编)POSTCODE: 100044 (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 110001702022356000387 |
报告名称: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报告文号: | 中准审字[2022]2032号 |
被审(验)单位名称: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业务类型: | 财务报表审计 |
报告意见类型: | 无保留意见 |
报告日期: | 2022年04月15日 |
报备日期: | 2022年04月14日 |
签字人员: | 刘昆(220100010016),刘凤娟(220100680001) |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二、 | 附送资料 | ||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2.合并利润表…………………………………………… | 9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1-12 | ||
5.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3-14 | ||
6.母公司利润表………………………………………… | 15 | ||
7.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6 |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7-18 | ||
9.财务报表附注………………………………………… | 19-120 | ||
三、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 ||
四、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 ||
五、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服务业务备案公告复印件 | ||
六、 |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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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审 计 报 告
中准审字[2022]2032号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化东宝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通化东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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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二十八)收入及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三十三)之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事项描述
通化东宝主要从事胰岛素原料药、制剂及糖尿病相关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还涉及房地产、中成药等业务。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267,897,464.66元,其中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收入为3,187,174,603.42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97.53%。通化东宝对于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商品交于客户或承运商且已获得现时的付款请求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即将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由于收入是通化东宝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通化东宝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同时药品及医疗器械收入所占比例重大,我们将通化东宝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胰岛素相关产品的市场状况、通化东宝的市场定位及市场占有率情况;
(2)了解和测试管理层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3)对本年记录的营业收入交易执行分析性程序,区分产品类型和具体品种,进行销量、单价及毛利的同比变动情况分析,并结合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动评价营业收入的增速与收入结构的合理性;
(4)对本年记录的营业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细节测试,区分买断式内销和代理式出口两种不同的销售模式,分别查验销售合同、出库单、运单、客户收货回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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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出口报关单、提单或运单及收汇核销单(出口)等证据资料,评价相关营业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通化东宝有关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对本年记录的重要客户选取样本,对其交易金额和往来余额进行函证,对于未回函的执行替代审计程序,以评价营业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选取样本,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同时结合存货盘点,评价营业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检查营业收入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是否恰当。
(二)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十九)在建工程及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十三)之在建工程。
1、事项描述
如附注六、(十三)所述,通化东宝在建工程余额120,339.41万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18.46%,主要包括胰岛素类似物(甘精)生产基地项目、胰岛素类似物(门冬)生产基地项目、德谷胰岛素生产车间、胰岛素类似物注射液(甘精胰岛素,门冬胰岛素)生产线项目等。建设资金来源既有募集资金,也有企业自有资金。
由于在建工程投入资金较大,部分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对建设项目的核算与管理、工程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的时间点、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等均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且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列报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在建工程的确认与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工程项目的确认与计量、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测试并评价工程项目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以确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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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验各工程项目的建设许可、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预算等立项资料;对募集资金筹建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复核;
(3)实施实地勘察程序,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在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工程管理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在建状态及预期转入固定资产的时间点等情况,以确认工程实际进度并检查会计处理的恰当性;
(4)检查本年度增加及减少的工程成本原始凭证,如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进度款支付申请书、工程发票、完工验收报告等,以判断工程计价的准确性;
(5)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在建工程减值的判断,重点查验长期在建项目减值测试时所采用关键假设的合理性,以判断在建工程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6)检查在建工程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是否恰当。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通化东宝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通化东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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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通化东宝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通化东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通化东宝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登记机关:吉林省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012445783007法定代表人:冷春生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零叁仟叁佰玖拾捌万捌仟伍佰壹拾柒元
(二)历史沿革
1、设立时股本结构的形成
本公司是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批[1992]76号文批准,由原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通化白山制药五厂(现更名为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为主体与通化白雪山制药厂、通化市石油工具厂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定向募集股份5,400万股,并于1992年12月28日在吉林省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
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法人股 | 4,320.01 | 80.00% |
内部职工股 | 1,080.00 | 20.00% |
总股本 | 5,400.01 | 100.00% |
2、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
本公司1994年经吉林省政府吉政函[1993]370号批准,国家证监会证监审字[1994]26号文复审确认,向社会公开发行1,800万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199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0867。
公开发行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发起人法人股 | 4,320.01 | 60.00% |
内部职工股 | 1,080.00 | 15.00% |
社会公众股 | 1,800.00 | 25.00% |
总股本
总股本 | 7,200.01 | 100.00% |
3、1994年9月,经1994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由定向募集公司转为上市公司时向股东实施分红,发起人法人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以社会公众股(含内部职工股)合计2,8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计576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得红股360万股,内部职工股得红股216万股。
送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发起人法人股 | 4,320.01 | 55.56% |
内部职工股 | 1,296.00 | 16.66% |
社会公众股 | 2,160.00 | 27.78% |
总股本 | 7,776.01 | 100.00% |
4、1995年5月,本公司实施1994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发起人法人股4,3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同时送1股红股,计432万股;以社会公众股2,1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3股,计648万股。内部职工股以1,29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计388.8万股。1994年9月和本次送红股部分共计604.8万股,并于1995年5月上市流通。
送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发起人法人股 | 4,752.02 | 51.40% |
内部职工股 | 1,080.00 | 11.68% |
社会公众股 | 3,412.80 | 36.92% |
总股本 | 9,244.82 | 100.00% |
5、1996年4月,经批准本公司内部职工股1,080万股上市流通。
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发起人法人股 | 4,752.02 | 51.40% |
社会公众股 | 4,492.80 | 48.60% |
总股本 | 9,244.82 | 100.00% |
6、1996年4月,本公司实施配股计划,以9,244.82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2.5股,本公司实际配售2,311万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配售1,188万股,社会公众股配售1,123万股。
配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发起人法人股
发起人法人股 | 5,940.02 | 51.40% |
社会公众股 | 5,616.00 | 48.60% |
总股本 | 11,556.02 | 100.00% |
7、1997年5月,本公司实施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1,556.0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5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送2,970.02万股,社会公众股送2,808万股,计5,778.02万股。
送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发起人法人股 | 8,910.02 | 51.40% |
社会公众股 | 8,424.00 | 48.60% |
总股本 | 17,334.02 | 100.00% |
8、1997年7月,本公司实施配股计划,以17,334.02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2股,实际配售3,466.80万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配售1,782万股,社会公众股配售1,684.80万股。
配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发起人法人股 | 10,692.04 | 51.40% |
社会公众股 | 10,108.80 | 48.60% |
总股本 | 20,800.84 | 100.00% |
9、1998年12月,本公司实施配股计划,以20,800.84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实际配售6,240.25万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配售3,207.61万股,社会公众股配售3,032.64万股。
配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发起人法人股 | 13,899.65 | 51.40% |
社会公众股 | 13,141.44 | 48.60% |
总股本 | 27,041.09 | 100.00% |
10、1999年7月,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7,041.05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计5,408.21万股。向发起人法人股转增2,779.93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转增2,628.28万股。
转增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发起人法人股 | 16,679.57 | 51.40% |
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 | 15,769.73 | 48.60% |
总股本 | 32,449.30 | 100.00% |
11、2006年6月,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本总额为324,493,036股,以流通股股东157,697,280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15,769,728股股份;同时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计63,078,912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发起人法人股 | 151,026,028 | 38.97% |
社会公众股 | 236,545,920 | 61.03% |
总股本 | 387,571,948 | 100.00% |
12、2006年8月,本公司实施大股东“以股抵债”方案,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销1,900万股股份,用于抵偿欠本公司的债务。
“以股抵债”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32,026,028 | 35.8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36,545,920 | 64.18% |
总股本 | 368,571,948 | 100.00% |
13、本公司2006年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按照股改中的承诺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于2007年6月8日已申请上市流通。
此次解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27,291,133 | 34.54%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41,280,815 | 65.46% |
总股本 | 368,571,948 | 100.00% |
14、2008年因上海晓君商贸有限公司(原有限售条件的股份50,000股)对本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表示意见,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代其支付对价。2008年3月11日,上海晓君商贸有限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对价股份4,727股,剩余股份45,273股已上市流通。
此次解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27,245,860 | 34.5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41,326,088 | 65.48% |
总股本
总股本 | 368,571,948 | 100.00% |
15、根据本公司2009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股本368,571,94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的议案。该议案经2009年5月6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7日出具的中准验字[2009]第20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65,419,618 | 34.5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13,723,914 | 65.48% |
总股本 | 479,143,532 | 100.00% |
16、根据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股本479,143,532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的议案。上述“转增股本”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1日出具的中准验字[2010]第20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公司于2010年6月25日取得了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74,972,238.00元。
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98,503,542 | 34.5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76,468,696 | 65.48% |
总股本 | 574,972,238 | 100.00% |
17、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股本574,972,23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的议案。上述“转增股本”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出具的中准验字[2011]第20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公司于2011年6月15日取得了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76,212,521.00元。
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67,979,782 | 34.5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508,232,739 | 65.48% |
总股本 | 776,212,521 | 100.00% |
18、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201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后,持有本公司股份267,979,78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4.52%。按照2006年股改方案中的有关承诺,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于2011年6月20日全部流通,至此截至2011年6月20日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为0。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776,212,521 | 100.00% |
总股本 | 776,212,521 | 100.00% |
19、2012年6月18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6,692,713股,增持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274,672,495 | 35.39% |
社会公众股 | 501,540,026 | 64.61% |
总股本 | 776,212,521 | 100.00% |
20、根据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股本776,212,52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的议案。上述“转增股本”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出具的中准吉验[2013]第00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取得了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931,455,025.00元。
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329,606,994 | 35.39% |
社会公众股 | 601,848,031 | 64.61% |
总股本 | 931,455,025 | 100.00% |
21、2013年6月2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6,283,345股,增持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335,890,339 | 36.06% |
社会公众股 | 595,564,686 | 63.94% |
总股本 | 931,455,025 | 100.00% |
22、本公司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2013年末总股本931,455,0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的议案。上述“送股”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于2014年4月28日出具的中准吉验[2014]第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此次送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369,479,373 | 36.06% |
社会公众股 | 655,121,155 | 63.94% |
总股本 | 1,024,600,528 | 100.00% |
23、2014年7月25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085,761股,增持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371,565,134 | 36.26% |
社会公众股 | 653,035,394 | 63.74% |
总股本 | 1,024,600,528 | 100.00% |
24、本公司201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7月15日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于2014年8月5日缴纳了新增注册资本,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于2014年8月6日出具了中准吉验[2014]第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限制性股票增资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371,565,134 | 36.07%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5,500,000 | 0.53%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653,035,394 | 63.40% |
总股本 | 1,030,100,528 | 100.00% |
25、2014年9月17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4,216,784股,增持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375,781,918 | 36.48%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5,500,000 | 0.53%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648,818,610 | 62.99% |
总股本 | 1,030,100,528 | 100.00% |
26、2015年3月6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8,134,093股,增持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383,916,011 | 37.27%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5,500,000 | 0.53%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640,684,517 | 62.20% |
总股本 | 1,030,100,528 | 100.00% |
27、本公司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2014年末总股本
1,030,100,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的议案。上述“送股”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于2015年5月19日出具的中准吉验字[2015]第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此次送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422,307,612 | 37.27%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6,050,000 | 0.53%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704,752,969 | 62.20% |
总股本 | 1,133,110,581 | 100.00% |
28、本公司201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147名股权激励对象于2015年8月18日缴纳了新增注册资本,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于2015年8月19日出具了中准吉验字[2015]第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股票期权股份2,720,520股于2015年9月28日上市流通。股票期权增资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422,307,612 | 37.18%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6,050,000 | 0.53% |
股票期权激励(147位自然人) | 2,720,520 | 0.24%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704,752,969 | 62.05% |
总股本 | 1,135,831,101 | 100.00% |
29、本公司201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30%。共计解锁1,815,000.00股,于2015年9月15日上市流通。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422,307,612 | 37.18%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4,235,000 | 0.37%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709,288,489 | 62.45% |
总股本 | 1,135,831,101 | 100.00% |
30、本公司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2015年末总股本1,135,831,1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的议案。
此次送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506,769,135 | 37.18%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5,082,000 | 0.37%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851,146,186 | 62.45% |
总股本 | 1,362,997,321 | 100.00% |
3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8号)核准,并经本公司2015年8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11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6年4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决议和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2016年7月20日,本公司向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55,726,976股。
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534,632,625 | 37.68%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5,082,000 | 0.36%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851,146,186 | 60.00% |
除公司法人股外的其他8名特定投资者 | 27,863,486 | 1.96% |
总股本 | 1,418,724,297 | 100.00% |
32、本公司 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142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了新增注册资本,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于2016年8月30日出具了中准吉验字[2016]第0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股票期权增资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534,632,625 | 37.60%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5,082,000 | 0.36%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851,146,186 | 59.85% |
除公司法人股外的其他8名特定投资者 | 27,863,486 | 1.96% |
股票期权激励(142位自然人) | 3,209,184 | 0.23% |
总股本 | 1,421,933,481 | 100.00% |
33、本公司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2016年9月23日,限制性股票解锁
2,178,000 股。2016年10月19日,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上市。
限制性股票解锁和股票期权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534,632,625 | 37.60%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2,904,000 | 0.20%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856,533,370 | 60.24% |
除公司法人股外的其他8名特定投资者 | 27,863,486 | 1.96% |
总股本 | 1,421,933,481 | 100.00% |
34、本公司2017年5月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2016年末总股本1,421,933,4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的议案。此次送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641,559,150 | 37.60%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3,484,800 | 0.20%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1,027,840,044 | 60.24% |
除公司法人股外的其他8名特定投资者 | 33,436,183 | 1.96% |
总股本 | 1,706,320,177 | 100.00% |
35、本公司 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137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了新增注册资本,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于2017年8月14日出具了中准吉验字[2017]第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股票期权增资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641,559,150 | 37.49% |
限制性股票激励(5位自然人) | 3,484,800 | 0.21%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1,027,840,044 | 60.06% |
除公司法人股外的其他8名特定投资者 | 33,436,183 | 1.95% |
股票期权激励(137位自然人) | 4,976,294 | 0.29% |
总股本 | 1,711,296,471 | 100.00% |
36、本公司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2017年8月22日,限制性股票解锁3,484,800股。2017年9月1日,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上市。
限制性股票解锁和股票期权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641,559,150 | 37.49%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1,036,301,138 | 60.56% |
除公司法人股外的其他8名特定投资者 | 33,436,183 | 1.95% |
总股本 | 1,711,296,471 | 100.00% |
37、本公司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2017年末总股本1,711,296,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的议案。
此次送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769,870,980 | 37.49%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1,243,561,366 | 60.56% |
除公司法人股外的其他8名特定投资者 | 40,123,419 | 1.95% |
总股本 | 2,053,555,765 | 100.00% |
38、本公司2018年10月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截止2018年12月5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567,248股,经公司申请,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了所回购股份。
此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769,870,980 | 37.85%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1,223,994,118 | 60.18% |
除公司法人股外的其他8名特定投资者 | 40,123,419 | 1.97% |
总股本 | 2,033,988,517 | 100.00% |
39、自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16日期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2,427,245 股。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792,298,225 | 38.95%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1,201,566,873 | 59.08% |
除公司法人股外的其他8名特定投资者 | 40,123,419 | 1.97% |
总股本 | 2,033,988,517 | 100.00% |
40、2019 年 8 月 5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票共80,246,845 股上市流通。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792,298,225 | 38.95% |
社会公众股 | 1,241,690,292 | 61.05% |
总股本 | 2,033,988,517 | 100.00% |
41、自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期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8,081,444 股。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784,216,781 | 38.56% |
社会公众股 | 1,249,771,736 | 61.44% |
总股本 | 2,033,988,517 | 100.00% |
42、自 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1月21日期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9,458,427股。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774,758,354 | 38.09% |
社会公众股 | 1,259,230,163 | 61.91% |
总股本 | 2,033,988,517 | 100.00% |
43、本公司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止2020年2月20日,公司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100,000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
此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公司法人股 | 774,758,354 | 38.09% |
社会公众股 | 1,243,130,163 | 61.12% |
库存股 | 16,100,000 | 0.79% |
总股本 | 2,033,988,517 | 100.00% |
44、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桢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化东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2日、2020年8月7日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及股份出资协议》及《关于股份转让及股份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3,058,967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天津桢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9月7日,本公司收到《关于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函》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
确认书》。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91,699,387 | 29.09% |
天津桢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3,058,967 | 9.00% |
社会公众股 | 1,243,130,163 | 61.12% |
库存股 | 16,100,000 | 0.79% |
总股本 | 2,033,988,517 | 100.00% |
45、本公司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止2020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以2020年11月26日为授予日,向9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990,000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91,699,387 | 29.09% |
天津桢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3,058,967 | 9.00% |
社会公众股 | 1,243,130,163 | 61.12% |
库存股 | 9,110,000 | 0.45% |
限制性股票 | 6,990,000 | 0.34% |
总股本 | 2,033,988,517 | 100.00% |
46、2020年9月29日和2020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认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为911万份。2021年2月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911万股公司标的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91,699,387 | 29.09% |
天津桢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3,058,967 | 9.00% |
社会公众股 | 1,243,130,163 | 61.12% |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 9,110,000 | 0.45% |
限制性股票 | 6,990,000 | 0.34% |
总股本 | 2,033,988,517 | 100.00% |
47、2021 年1月29日和2021年7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3月31日,公司完成第一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9,999,979股,截止2021年12月31日,第二次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19,999,646股。上述两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91,699,387 | 29.09% |
天津桢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3,058,967 | 9.00% |
社会公众股 | 1,213,130,538 | 59.64% |
库存股 | 29,999,625 | 1.48% |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 9,110,000 | 0.45% |
限制性股票 | 6,990,000 | 0.34% |
总股本 | 2,033,988,517 | 100.00% |
(三)行业性质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主业为生物制药,单独主体和子公司涉足房地产及建材行业。主要产品为人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糖尿病相关的医疗器材、镇脑宁胶囊、丽景花园小区商品房等。
(四)经营范围
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硬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生物工程产品,II 类: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设备及器具、II 类 6815 注射穿刺器械、III类:6815 注射穿刺器械;II 类: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含诊断试剂);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销售;
(五)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和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设立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2021年1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杭州创新药研发中心的议案》。2021年2月3日,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如下:
子公司和单独主体名称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东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
通化紫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本财务报表及附注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22年4月15日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疑虑。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期间,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公历年度为营业周期,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
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三、(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折算汇率的确定及其会计处理方法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在资产负债表日,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及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
(十)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
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暂无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
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未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
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处理基础及其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①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有较低信用风险,则公司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②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③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十一)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1、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应收票据按照承兑人风险组合主要分为两类: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前者信用评级较高,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为零;后者在到期日前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参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中一年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若应收票据到期不能兑付,则将其转入应收账款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对于信用级别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其在背书、贴现时不终止确认,故属于持有并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对于信用级别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在背书、贴现时终止确认,故认定为兼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目的及出售目的的业务模式。即将信用级别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应收账款按照以下风险特征计量预期信用风险:对于单项重大为主要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评估计量预期信用风险并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按照账龄这一风险特征进行组合预期信用风险计量的组合,按照如下账龄损失率进行计量:
账 龄
账 龄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一年以内 | 5% |
一至二年 | 7% |
二至三年 | 8% |
三至四年 | 20% |
四至五年 | 30% |
五年以上 | 100% |
3、其余应收款项
对于除应收票据(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余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附注“三、(十)5、金融工具的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十二)存货
1、存货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本公司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十)及(十一)。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
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十四)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十五)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十六)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确定企业合并成本。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评估价值调整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企业合并成本,并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布实现的企业合并,其企业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采用吸收合并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采用控股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在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3)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不包括自被投资
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消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3)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4)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一般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以以下三种情况作为确定基础:
①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②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
③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2)重大影响的判断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影响时,一般以以下五种情况作为判断依据:
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
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
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2)商誉减值准备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确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七)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投资性房地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十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5%)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率,在取得固定资产的次月按月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项 目
项 目 | 估计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折旧方法 |
房屋及建筑物 | 12—30 | 3.17-7.92 | 直线法 |
机器设备 | 10 | 9.50 | 直线法 |
运输设备 | 4 | 23.75 | 直线法 |
电子设备 | 3 | 31.67 | 直线法 |
其他设备 | 5 | 19.00 | 直线法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本公司原则上按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可收回金额,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该项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4、其他说明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十九)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若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按单项工程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按年度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二十一)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二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1)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时,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情况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通常考虑的因素:
①该资产通常的产品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③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⑤为维持该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⑥对该资产的控制期限,使用的法律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间、租赁期间等;
⑦与公司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无形资产的减值
有确凿证据表明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3、研究开发费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划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
研究阶段支出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对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公司取得临床批文前所处阶段均界定为研究阶段,取得临床批文后至获得生产批文为止所处阶段均为开发阶段。
(二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应付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暂无。
(二十五)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权。
(5)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六)预计负债
1、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金额的确认方法:金额是清偿该预计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3、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账面价值。
(二十七)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二十八)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收入确认具体原则:
对于某一时点转让商品控制权的货物销售合同,收入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于客户或承运商且本公司已获得现时的付款请求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对于某一时点履行的服务合同,收入于客户接受本公司服务,本公司已获得现时的付款请求权且很可能收回对价时确认。
(二十九)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总额法先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系统合理地分摊转入其他收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区分相关费用或损失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分别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区分相关费用或损失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公司收到的政府贴息,按净额法冲减借款费用。
(三十)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本公司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所得税费用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2)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转回。
(三十一)租赁
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②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四十二条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新计算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余额时,应当根据重新议定或修改的租赁合同现金流量按照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原折现率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第二十三条规定重新计算的折现率(如适用)折现的现
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租赁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公司调整修改后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2021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公司的租赁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本公司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本公司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采用实际利率法。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未担保余值增加的,不作调整。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的,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将由此引起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益;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租赁投资净额是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二)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11、本公司与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2、本公司的合营企业与该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三十三)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确认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1)集团的重要子公司。子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或亏损额绝对值)之一或
同时占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5%以上(含5%)的,为集团重要子公司。或者虽不具有财务重大性,但在风险、报酬及战略等方面于集团具有重要影响,如金融企业、境外资产、特殊目的实体等,也应认定为集团的重要子公司。
(2)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权益份额比例占20%以上(含20%)。若子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特别重大,如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或亏损额绝对值)之一或同时占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50%以上,该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权益份额比例可降至10%以上。
2、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1)来自于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额绝对值)占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0%以上。
(2)对合营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以上。
(3)合营或联营企业对投资方虽不具有财务重大性,但具有重要的战略性、协同性或依赖性影响,如合营或联营企业为投资方重要的供应商、销售客户,或存在技术依赖等。
(三十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2)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将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对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选择适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该规定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十五)前期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四、税项
(一)本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1、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2、生物制品(胰岛素原料药和注射液)从2015年1月1日起按简易办法征税,征收率为3%;3、房产租赁和商品房销售从2016年5月1日起按简易办法征税,征收率为5%。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1%、5%、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15%、25% |
1、增值税
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和单独主体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的生物制品(胰岛素原料药和注射液)销售适用3%的简易征收率;单独主体-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和子公司北京东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收入适用5%的简易征收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公司及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5%或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流转税额的2%计缴。
?3、企业所得税
公司为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其他各子公司及单独主体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公司获得了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22000063,发证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2022年)。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后的再次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子公司终止经营
(一)终止经营的处置组范围
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决定对控股子公司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建材)解散清算。待环保建材清算完成,公司将退出建材行业的全部经营活动。建材业务属于公司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环保建材能够与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单独区分,且自2020年11月1日起,环保建材已经进入清算解散程序,故将其列入终止经营的处置组。
(二)终止经营的处置组净利润情况
项 目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终止经营收入 | 7,326,803.57 | 9,766,145.48 |
终止经营成本费用 | 3,692,744.28 | 13,522,160.09 |
终止经营的其他收益总额 | 5,797,337.82 | 83,897,508.78 |
终止经营的其他损失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 -1,628,004.00 | -172,433.74 |
终止经营利润总额 | 7,803,393.11 | 79,969,060.43 |
终止经营所得税费用 | ||
合并报表前终止经营净利润 | 7,803,393.11 | 79,969,060.43 |
内部交易抵销 | -7,629,070.24 | -83,550,792.47 |
合并报表后终止经营净利润 | 174,322.87 | -3,581,732.04 |
本期内部交易抵销金额-7,629,070.24元,系环保建材将截至2021年3月末账面所有房产与土地使用权按清算价值抵债给公司(最大债权人),将内部交易产生的资产处置损益抵销所致。
上期内部交易抵销金额-83,550,792.47元,系环保建材持有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单独主体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49%的股权,因被投资单位分红而获得的投资收益。
(三)终止经营的处置组资产增(减)值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吉林宏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吉林宏旭评报字【2020】第06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10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环保建材拟解散清算所涉及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2020年12月31日,清算基础计量的股东权益比持续经营基础增值了15,301,164.24元。本期全部实物资产均处置完毕,部分债权债务进行了结算,评估增值随同相关资产及负债结转至当期损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各项资产、负债以清算基础计量和以持续经营基础计量的差异情况如下:
项 目
项 目 | 以清算基础计量的价值 | 以持续经营基础计量的价值 | 差异 |
货币资金 | 14,333,025.82 | 14,333,025.82 | |
应收账款 | 6,410,446.90 | 2,888,000.19 | 3,522,446.71 |
其他应收款 | 86,694,792.47 | 86,186,441.83 | 508,350.64 |
其他流动资产 | 2,423.91 | 2,423.91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500,000.00 | 24,5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52,325.56 | 1,926,703.23 | 1,674,377.67 |
应交税费 | 244,983.95 | 244,983.95 | |
其他应付款 | 27,082,679.81 | 27,278,565.72 | 195,885.91 |
股东权益及影响合计 | 104,360,699.78 | 98,459,638.85 | 5,901,060.93 |
(四)终止经营的处置组的其他信息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2,990,748.91 | 1,548,772.18 |
终止经营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655,608.59 | 164,453.68 |
终止经营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60,000.00 | -488,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净利润 | 165,760.13 | -3,405,797.36 |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现金 | 45,187.61 | 31,213.89 |
银行存款 | 864,988,784.39 | 592,000,693.27 |
银行存款-应收利息 | 1,343,333.33 | |
其他货币资金 | 5,573.39 | |
合 计 | 865,039,545.39 | 593,375,240.49 |
本公司期末不存在其他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资金。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类 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 | 37,000,000.00 | 150,368,949.77 |
合 计 | 37,000,000.00 | 150,368,949.77 |
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如下:
存放银行
存放银行 | 理财产品特征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收益区间 | 产品到期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挂钩汇率看涨 | 16,000,000.00 | 低档收益率:1.35%高档收益率:2.05% | 7天到期自动续期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挂钩汇率看跌 | 21,000,000.00 | 低档收益率:1.35%高档收益率:2.05% | 7天到期自动续期 | |
合 计 | 37,000,000.00 |
(三)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
类 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1,470,837.54 | 60,820,972.32 |
合 计 | 91,470,837.54 | 60,820,972.32 |
2、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类 别 | 状态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21,252,069.86 | |
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49,300.00 | |
合 计 | 21,301,369.86 |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中不存在抵押、质押应收票据的情况。
(四)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
期末净额 | 上年年末净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项 目
项 目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521,296.86 | 1.86%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984,786.63 | 5.27% | 30,574,339.73 | 82.67% | 41,325,392.83 | 6.15% | 32,064,171.28 | 77.59%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4,493,463.54 | 94.73% | 111,431,063.12 | 16.77% | 618,488,124.80 | 91.99% | 129,821,300.35 | 20.99% |
合 计 | 701,478,250.17 | 100.00% | 142,005,402.85 | 20.24% | 672,334,814.49 | 100.00% | 161,885,471.63 | 24.08% |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净额 |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圣光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6,949,967.00 | 6,949,967.00 | 100.00% | 债务单位破产重整进行中 |
长春市明华实业有限公司等46家单位 | 11,340,493.99 | 11,340,493.99 | 100.00% | 环保建材清算解散,欠款预期全部无法收回 |
绿地本溪置业有限公司等50家单位 | 17,836,422.99 | 12,283,878.74 | 68.87% | 环保建材清算解散,欠款预期无法全部收回 |
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 | 857,902.65 | 环保建材清算解散,欠款预期可全部收回 | ||
合 计 | 36,984,786.63 | 30,574,339.73 | 82.67% |
报告期收回上年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圣光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100,000.00元。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净额 | 上年年末净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 龄
账 龄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581,197,366.82 | 87.46% | 29,059,868.34 | 5.00% | 508,968,873.21 | 82.29% | 25,448,443.66 | 5.00% |
一至二年 | 538,309.76 | 0.08% | 37,681.68 | 7.00% | 4,522,489.02 | 0.73% | 316,574.23 | 7.00% |
二至三年 | 289,476.80 | 0.04% | 23,158.14 | 8.00% | 179,831.00 | 0.03% | 14,386.48 | 8.00% |
三至四年 | 113,514.00 | 0.02% | 22,702.80 | 20.00% | 123,793.70 | 0.02% | 24,758.74 | 20.00% |
四至五年 | 95,920.00 | 0.01% | 28,776.00 | 30.00% | 965,715.18 | 0.16% | 289,714.55 | 30.00% |
五年以上 | 82,258,876.16 | 12.38% | 82,258,876.16 | 100.00% | 103,727,422.69 | 16.77% | 103,727,422.69 | 100.00% |
合 计 | 664,493,463.54 | 100.00% | 111,431,063.12 | 16.77% | 618,488,124.80 | 100.00% | 129,821,300.35 | 20.99%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
计提 | 清算基础导致的差异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核销以“-”号填列) |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
坏账准备 | 161,885,471.63 | 2,260,839.04 | -1,389,831.55 | -20,751,076.27 | 142,005,402.85 |
合 计
合 计 | 161,885,471.63 | 2,260,839.04 | -1,389,831.55 | -20,751,076.27 | 142,005,402.85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金 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余额 | 20,751,076.27 |
其中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项 目 | 金 额 |
山东省临沂益康医药有限公司 | 4,940,157.36 |
吉林省北方生化药品经销公司 | 1,396,659.00 |
河南省汤阴县医药公司 | 1,364,718.70 |
浙江省温州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1,331,464.83 |
贵州省少年医疗保健用品服务中心医药经营部 | 1,098,533.20 |
陕西省医药公司大明分公司 | 1,007,352.00 |
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位列前五名的单位: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销售客户 | 20,569,135.20 | 1年以内 | 2.93%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药品销售客户 | 20,219,518.25 | 1年以内 | 2.88%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销售客户 | 13,630,237.00 | 1年以内 | 1.94%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药品销售客户 | 13,039,338.19 | 1年以内 | 1.86%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药品销售客户 | 10,274,317.30 | 1年以内 | 1.46% |
合 计 | 77,732,545.94 | 11.08% |
(五)预付款项
1、按账龄分类: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一年以内 | 47,571,738.66 | 97.55% | 32,715,218.62 | 95.25% |
一至二年 | 1,048,126.82 | 2.15% | 1,360,974.88 | 3.96% |
二至三年 | 144,054.10 | 0.30% | 11,900.00 | 0.04% |
三年以上 | 258,807.12 | 0.75% | ||
合 计 | 48,763,919.58 | 100.00% | 34,346,900.62 | 100.00% |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位列前五名的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 账龄 | 款项性质 |
长春市环城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 | 7,967,521.50 | 16.34% | 1年以内 | 材料款 |
上海星可高纯溶剂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5,080,234.71 | 10.42% | 1年以内 | 材料款 |
甘云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4,641,000.00 | 9.52% | 1年以内 | 材料款 |
辽宁朗科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4,508,211.90 | 9.24% | 1年以内 | 材料款 |
长春鑫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3,724,921.27 | 7.64% | 1年以内 | 材料款 |
合 计 | 25,921,889.38 | 53.16% |
(六)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净额 | 上年年末净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628,569.38 | 18,053,001.97 |
合 计 | 7,628,569.38 | 18,053,001.97 |
1、其他应收款
(1)期末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 项 性 质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备用金 | 4,510,587.53 | 9,352,646.25 |
关联单位往来款 | 1,751,226.80 | 1,757,986.00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7,939,175.46 | 14,086,088.59 |
暂付款 | 3,144,000.00 | 3,094,000.00 |
其他 | 1,696,069.94 | 1,666,297.16 |
合 计 | 19,041,059.73 | 29,957,018.00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同比下降36.44%,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收回外部单位所欠房租及公司控制销售人员备用金借款所致。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第一阶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合计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12,450.72 | 2,106,379.07 | 8,985,186.24 | 11,904,016.03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48,020.55 | 148,020.55 | ||
转入第三阶段 | -892,201.22 | 892,201.22 | ||
本期计提 | -547,161.14 | -1,167,622.37 | 1,156,571.83 | -558,211.68 |
清算基础导致的差异 | 66,686.00 | 66,686.00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83,955.03 | 194,576.03 | 11,033,959.29 | 11,412,490.35 |
(3)期末余额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一年以内 | 2,462,066.67 |
一至二年 | 2,795,820.10 |
二至三年 | 1,108,797.70 |
三至四年 | 809,107.75 |
四至五年 | 169,880.05 |
五年以上 | 11,695,387.46 |
合 计 | 19,041,059.73 |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清算基础导致的差异 | 收回或转回 | |||
坏账准备 | 11,904,016.03 | -558,211.68 | 66,686.00 | 11,412,490.35 | |
合 计 | 11,904,016.03 | -558,211.68 | 66,686.00 | 11,412,490.35 |
(5)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00,000.00 | 1-2年 | 7.88% |
辽宁宏建化工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28,986.49 | 5年以上 | 6.4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 | 售房质保金 | 1,093,122.00 | 1年以内 | 5.74% |
吉林好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58,351.31 | 5年以上 | 3.46% |
通化环成工贸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90,056.00 | 1年以内 | 2.57% |
合 计 | 4,970,515.80 | 26.10% |
(七)存货
1、存货分类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期末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上年年末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80,214,928.29 | 60,645.33 | 80,154,282.96 | 114,276,659.22 | 275,114.00 | 114,001,545.22 |
自制半成品 | 113,696,562.67 | 1,017,793.71 | 112,678,768.96 | 129,814,380.78 | 1,423,351.02 | 128,391,029.76 |
原材料 | 154,407,540.36 | 3,514,801.83 | 150,892,738.53 | 84,348,237.51 | 8,497,430.67 | 75,850,806.84 |
开发产品(房地产) | 201,002,605.92 | 8,675,000.00 | 192,327,605.92 | 219,334,872.67 | 219,334,872.67 | |
发出商品 | 1,864,347.00 | 1,864,347.00 | ||||
合 计 | 551,185,984.24 | 13,268,240.87 | 537,917,743.37 | 547,774,150.18 | 10,195,895.69 | 537,578,254.49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
库存商品 | 275,114.00 | 214,468.67 | 60,645.33 | |||
自制半成品 | 1,423,351.02 | 1,017,793.71 | 1,423,351.02 | 1,017,793.71 | ||
原材料 | 8,497,430.67 | 1,645,960.82 | 6,628,589.66 | 3,514,801.83 | ||
开发产品(房地产) | 8,675,000.00 | 8,675,000.00 | ||||
在途物资 | ||||||
发出商品 | ||||||
合 计 | 10,195,895.69 | 11,338,754.53 | 8,266,409.35 | 13,268,240.87 |
(八)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 14,217,453.24 | 7,068,806.46 |
预交的增值税 | 247,688.24 | 301,182.63 |
预交城建税 | 17,951.56 | 104,554.39 |
预交的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预交的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194.93 | 104,554.31 |
预交的企业所得税 | 668,864.48 | 9,485,345.33 |
预交的其他税费 | 1,402.86 | 1,923.60 |
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 362,271.52 | |
合 计 | 15,167,555.31 | 17,428,638.24 |
(九)长期股权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上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追加投资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
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其他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一、合营企业
一、合营企业 | 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261,583.09
10,261,583.09
-5,787,864.84
-5,787,864.84
4,473,718.25
4,473,718.25小 计
小 计10,261,583.09
10,261,583.09-5,787,864.84
-5,787,864.844,473,718.25
4,473,718.25
二、联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300,722,617.79
300,722,617.79
-13,865,143.61
-13,865,143.61
50,183,006.78
50,183,006.78
-7,520,016.80
-7,520,016.80
-6,114,255.70
-6,114,255.70
-5,272,484.75
-5,272,484.75
318,133,723.71
318,133,723.71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02,045,433.22
102,045,433.224,177,940.68
4,177,940.68-543,097.18
-543,097.18-1,357,212.60
-1,357,212.60-5,217,479.91
-5,217,479.9199,105,584.21
99,105,584.21小 计
小 计402,768,051.01
402,768,051.01-13,865,143.61
-13,865,143.6154,360,947.46
54,360,947.46-543,097.18
-543,097.18-8,877,229.40
-8,877,229.40-11,331,735.61
-11,331,735.61-5,272,484.75
-5,272,484.75417,239,307.92
417,239,307.92合 计
合 计413,029,634.10
413,029,634.10-13,865,143.61
-13,865,143.6148,573,082.62
48,573,082.62-543,097.18
-543,097.18-8,877,229.40
-8,877,229.40-11,331,735.61
-11,331,735.61-5,272,484.75
-5,272,484.75421,713,026.17
1、2017年1月,本公司的原全资子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与另一投资方新设成立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桔医”)。根据公司章程及共同出资的合作协议,出资双方共同控制上海桔医。2019年10月,公司受让原全资子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所持上海桔医股权。报告期末,公司按50%的股权比例根据权益法确认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787,864.84元。
2、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生物”)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如下:(1)2021年5月,公司收到特宝
生物发放2020年度现金股利6,114,255.70元,冲减了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2021年9月和12月,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特宝生物股份10,840,000 股,按比例结转减持股份对应成本26,657,645.16元(其中投资成本13,865,143.61元、损益调整5,272,484.75元,其他权益变动7,520,016.80元);(3)报告期末,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 361Z0058号审计报告,按照权益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0,183,006.78元。
3、2021年8月,公司收到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广生技”)发放2020年度现金股利5,217,479.91元,冲减了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报告期末,根据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广生技及其子公司民国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并财务报告的查核报告,将华广生技以新台币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外币折算,同时抵销逆流交易对损益的影响后,按照权益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177,940.68元,确认因外币报表折算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543,097.18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357,212.60元。
(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 目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上海东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浙江凯立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2,556,243.59 | |
合 计 | 36,200,000.00 | 48,756,243.59 |
2021年6月,公司将所持浙江凯立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同时转销了该投资账面成本12,556,243.59元。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项 目 | 报告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不是交易性的 | |||||
上海东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4,155,682.51 | 10,232,103.81 | 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不是交易性的 | |||
合 计 | 4,155,682.51 | 10,232,103.81 |
(十一)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上年年末余额 | 77,907,068.08 | 9,416,124.02 | 87,323,192.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532,887.26 | 51,532,887.26 | |
(1)外购 | |||
(2)固定资产转入 | 51,532,887.26 | 51,532,887.26 | |
(3)无形资产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18,273.25 | 9,018,273.25 | |
(1)处置 | 9,018,273.25 | 9,018,273.25 | |
(2)转入固定资产 | |||
4.期末余额 | 120,421,682.09 | 9,416,124.02 | 129,837,806.11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1.上年年末余额
1.上年年末余额 | 18,814,756.10 | 2,174,552.40 | 20,989,308.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47,546.80 | 223,390.41 | 11,170,937.21 |
(1)计提或摊销 | 3,867,975.72 | 223,390.41 | 4,091,366.13 |
(2)固定资产转入 | 7,079,571.08 | 7,079,571.08 | |
(3)无形资产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04,830.38 | 1,304,830.38 | |
(1)处置 | 1,304,830.38 | 1,304,830.38 | |
(2)转入固定资产 | |||
4.期末余额 | 28,457,472.52 | 2,397,942.81 | 30,855,415.33 |
三、减值准备 | |||
1.上年年末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1,964,209.57 | 7,018,181.21 | 98,982,390.78 |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 59,092,311.98 | 7,241,571.62 | 66,333,883.60 |
注:报告期转让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值为9,018,273.25元,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为1,304,830.38元,转让收入扣除房产净值及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为10,045,353.50元,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 (十二)固定资产
项 目 | 期末净额 | 上年年末净额 |
固定资产 | 1,188,712,378.29 | 1,077,292,748.5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 1,188,712,378.29 | 1,077,292,748.56 |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分类增减变动情况:
项 目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上年年末余额 | 1,217,519,493.44 | 1,282,602,983.26 | 31,584,647.72 | 121,349,896.35 | 37,500,205.35 | 2,690,557,226.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2,833,554.86 | 65,417,039.36 | 798,486.27 | 3,031,772.56 | 16,666,132.21 | 298,746,985.26 |
(1)购置 | 10,508,759.66 | 44,060,310.33 | 798,486.27 | 2,143,187.60 | 2,788,601.69 | 60,299,345.55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2,324,795.20 | 21,356,729.03 | 888,584.96 | 13,877,530.52 | 238,447,639.71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
(4)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722,824.97 | 199,684,230.25 | 1,131,098.42 | 3,294,149.09 | 1,451,141.59 | 316,283,444.32 |
(1)处置或报废 | 59,189,937.71 | 156,673,091.82 | 1,131,098.42 | 2,783,892.66 | 1,451,141.59 | 221,229,162.20 |
(2)转入在建工程 | 43,011,138.43 | 510,256.43 | 43,521,394.86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51,532,887.26 | 51,532,887.26 | ||||
4.期末余额 | 1,319,630,223.33 | 1,148,335,792.37 | 31,252,035.57 | 121,087,519.82 | 52,715,195.97 | 2,673,020,767.06 |
二、累计折旧 | ||||||
1.上年年末余额 | 538,148,863.04 | 917,399,281.71 | 27,413,613.14 | 82,420,342.15 | 24,261,472.00 | 1,589,643,572.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693,358.77 | 52,755,487.37 | 1,817,665.68 | 17,006,069.28 | 6,244,765.58 | 123,517,346.68 |
(1)计提 | 45,693,358.77 | 52,755,487.37 | 1,817,665.68 | 17,006,069.28 | 6,244,765.58 | 123,517,346.68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266,515.96 | 183,927,510.42 | 963,018.25 | 2,842,823.23 | 789,934.24 | 243,789,802.10 |
(1)处置或报废 | 48,186,944.88 | 144,096,374.10 | 963,018.25 | 2,358,079.63 | 789,934.24 | 196,394,351.10 |
(2)转入在建工程 | 39,831,136.32 | 484,743.60 | 40,315,879.92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7,079,571.08 | 7,079,571.08 | ||||
4.期末余额 | 528,575,705.85 | 786,227,258.66 | 28,268,260.57 | 96,583,588.20 | 29,716,303.34 | 1,469,371,116.62 |
三、减值准备 | ||||||
1.上年年末余额 | 19,318,222.71 | 4,247,861.22 | 38,932.36 | 15,889.23 | 23,620,905.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5,591.12 | 1,615,591.12 | ||||
(1)计提 | 1,615,591.12 | 1,615,591.12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26,251.28 | 4,242,322.82 | 14,761.16 | 15,889.23 | 10,299,224.49 | |
(1)处置或报废 | 6,026,251.28 | 4,242,322.82 | 14,761.16 | 15,889.23 | 10,299,224.49 |
(2)其他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4,907,562.55 | 5,538.40 | 24,171.20 | 14,937,272.1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6,146,954.93 | 362,102,995.31 | 2,959,603.80 | 24,503,931.62 | 22,998,892.63 | 1,188,712,378.29 |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 660,052,407.69 | 360,955,840.33 | 4,132,102.22 | 38,913,664.97 | 13,238,733.35 | 1,077,292,748.5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 注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综合楼 | 13,532,897.73 | 4,285,417.60 | 9,247,480.13 | 闲置的房产设备位于长春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路66号和77号 |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综合车间 | 13,526,935.13 | 4,283,529.53 | 9,243,405.60 |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其他房屋建筑物 | 3,060,645.00 | 1,001,217.08 | 2,059,427.92 |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 | 4,226,696.00 | 4,015,361.23 | 211,334.77 | ||
合 计 | 34,347,173.86 | 13,585,525.44 | 20,761,648.42 |
(3)未办妥房产权证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综合楼 | 9,247,480.13 | 权证办理中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综合车间 | 9,243,405.60 | 权证办理中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动力站 | 963,319.60 | 权证办理中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锅炉房车库 | 836,956.91 | 权证办理中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址车间厂房 | 5,928,176.06 | 权证办理中 |
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配套设施房产 | 5,636,265.07 | 权证办理中 |
湾湾川药物研究院 | 189,415,363.39 | 权证办理中 |
湾湾川总变电所 | 7,401,868.72 | 权证办理中 |
合 计 | 228,672,835.48 |
(4)抵押担保情况:本期无抵押担保。
2、固定资产清理:无。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在建工程 | 1,203,394,122.67 | 1,203,394,122.67 | 1,210,262,317.58 | 1,210,262,317.58 | ||
工程物资 | 16,776.36 | 16,776.36 | ||||
合 计 | 1,203,394,122.67 | 1,203,394,122.67 | 1,210,279,093.94 | 1,210,279,093.94 |
(1)在建工程分类:
项 目 | 期末净值 | 上年年末净值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胰岛素类似物(门冬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42,259,694.14 | 342,259,694.14 | 340,949,051.13 | 340,949,051.13 | ||
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17,144,444.68 | 417,144,444.68 | 416,651,346.99 | 416,651,346.99 | ||
药物研究院及质量检测中心项目 | 16,768,186.30 | 16,768,186.30 | 227,996,711.81 | 227,996,711.81 | ||
德谷胰岛素生产车间 | 228,873,908.83 | 228,873,908.83 | 81,574,190.78 | 81,574,190.78 | ||
利拉鲁肽生产车间 | 74,062,689.92 | 74,062,689.92 | 73,325,463.44 | 73,325,463.44 | ||
湾湾川产业园配套辅助公用工程项目 | 56,876,081.55 | 56,876,081.55 | 16,258,030.56 | 16,258,030.56 | ||
标准化生产车间(待建车间项目土地费投资) | 54,907,452.39 | 54,907,452.39 | 53,507,522.87 | 53,507,522.87 | ||
胰岛素类似物注射液(甘精胰岛素,门冬胰岛素)生产线项目 | 12,287,499.81 | 12,287,499.81 | ||||
燃气发电机组设施配套项目工程 | 214,165.05 | 214,165.05 | ||||
合 计 | 1,203,394,122.67 | 1,203,394,122.67 | 1,210,262,317.58 | 1,210,262,317.58 |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
购建 | 固定资产转入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
胰岛素类似物(门冬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09,095,000.00 | 340,949,051.13 | 1,310,643.01 | 342,259,694.14 | |||
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00,002,200.00 | 416,651,346.99 | 493,097.69 | 417,144,444.68 | |||
药物研究院及质量检测中心项目 | 320,007,700.00 | 227,996,711.81 | 8,853,444.48 | 220,081,969.99 | 16,768,186.30 | ||
德谷胰岛素生产车间 | 631,315,500.00 | 81,574,190.78 | 147,299,718.05 | 228,873,908.83 |
利拉鲁肽生产车间
利拉鲁肽生产车间 | 620,947,100.00 | 73,325,463.44 | 737,226.48 | 74,062,689.92 | |||
湾湾川产业园配套辅助公用工程项目 | 180,983,500.00 | 16,258,030.56 | 49,112,528.26 | 8,494,477.27 | 56,876,081.55 | ||
标准化生产车间(待建车间项目土地费投资) | 61,881,800.00 | 53,507,522.87 | 1,399,929.52 | 54,907,452.39 | |||
胰岛素类似物注射液(甘精胰岛素,门冬胰岛素)生产线项目 | 275,736,400.00 | 12,287,499.81 | 12,287,499.81 | ||||
燃气配套设施施工工程 | 1,689,305.83 | 1,689,305.83 | |||||
胰岛素配制系统改造工程 | 1,450,000.00 | 1,803,320.87 | 3,253,320.87 | ||||
燃气发电机组设施配套项目工程 | 4,267,000.00 | 214,165.05 | 214,165.05 | ||||
卡式瓶灌装机变频器,激光灌装站升级 | 3,480,000.00 | 1,376,681.24 | 4,856,681.24 |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升级改造 | 46,371.68 | 25,512.83 | 71,884.51 | ||||
合计 | 1,210,262,317.58 | 228,373,929.86 | 3,205,514.94 | 238,447,639.71 | 1,203,394,122.67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备注 |
胰岛素类似物(门冬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10.73% | 工艺验证中 | 自筹资金 | ||||
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4.29% | 发补资料整理 | 自筹资金 | ||||
药物研究院及质量检测中心项目 | 74.01% | 药物研究院已转固,质量检测中心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
德谷胰岛素生产车间 | 36.25% | 土建完成内部装修中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 ||||
利拉鲁肽生产车间 | 11.93% | 完成土建部分 | |||||
湾湾川产业园配套辅助公用工程项目 | 36.12% | 主门卫和总变电所已转固,污水站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
标准化生产车间(待建车间项目土地费投资) | 88.73% | 待建中 | 自筹资金 | ||||
胰岛素类似物注射液(甘精胰岛素,门冬胰岛素)生产线项目 | 4.46% | 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
燃气配套设施施工工程 | 100% | 已转固 | 自筹资金 | ||||
胰岛素配制系统改造工程 | 100% | 已转固 | 自筹资金 | ||||
燃气发电机组设施配套项目工程 | 5.02% | 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
卡式瓶灌装机变频器,激光灌装站升级 | 100% | 已转固 | 自筹资金 |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升级改造 | 100% | 已转固 | 自筹资金 |
注: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本期增加金额中“固定资产转入”3,205,514.94元,系转入的更新改造固定资产的净值。
(十四)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分类增减变动情况:
项 目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有技术及自行研发 | 软件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上年年末余额 | 223,779,121.90 | 58,821,068.02 | 5,980,211.28 | 288,580,401.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8,268,350.46 | 531,555.23 | 148,799,905.69 | |
(1)购置 | 531,555.23 | 531,555.23 | ||
(3)开发支出转入 | 148,268,350.46 | 148,268,350.46 | ||
(3)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39,829.78 | 500,000.00 | 1,756,260.78 | 4,596,090.56 |
(1)处置 | ||||
(2)转销 | 2,339,829.78 | 500,000.00 | 1,756,260.78 | 4,596,090.56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21,439,292.12 | 206,589,418.48 | 4,755,505.73 | 432,784,216.33 |
二、累计摊销 | ||||
1.上年年末余额 | 19,999,431.48 | 8,202,709.43 | 4,059,636.94 | 32,261,777.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56,010.76 | 9,662,126.35 | 1,425,657.12 | 16,043,794.23 |
(1)计提 | 4,956,010.76 | 9,662,126.35 | 1,425,657.12 | 16,043,794.23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39,829.78 | 500,000.00 | 1,756,260.78 | 4,596,090.56 |
(1)处置 | ||||
(2)转销 | 2,339,829.78 | 500,000.00 | 1,756,260.78 | 4,596,090.56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2,615,612.46 | 17,364,835.78 | 3,729,033.28 | 43,709,481.52 |
三、减值准备 | ||||
1.上年年末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8,823,679.66 | 189,224,582.70 | 1,026,472.45 | 389,074,734.81 |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 203,779,690.42 | 50,618,358.59 | 1,920,574.34 | 256,318,623.35 |
2、未办妥权证的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通化医药高新产业园(通化市湾湾川B-2-5)地块一 | 33,829,802.12 | 待地上建筑物竣工,统一办理不动产证 |
通化医药高新产业园(通化市湾湾川B-2-5)地块二 | 110,989,908.03 | 待地上建筑物竣工,统一办理不动产证 |
通化医药高新产业园(通化市湾湾川B-2-5)地块三 | 33,389,477.87 | 待地上建筑物竣工,统一办理不动产证 |
合 计 | 178,209,188.02 |
(十五)开发支出
1、开发支出分类明细情况: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销 |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
胰岛素境外研发支出 | 45,981,245.47 | 45,981,245.47 | ||||
门冬胰岛素注射液 | 117,399,214.89 | 15,528,242.89 | 132,927,457.78 | |||
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 | 13,238,835.87 | 8,514,833.80 | 21,753,669.67 | |||
门冬胰岛素50注射液 | 5,812,304.33 | 9,744,800.73 | 15,557,105.06 | |||
瑞格列奈片 | 12,943,315.51 | 6,445,697.60 | 19,389,013.11 | |||
瑞格列奈二甲双胍片 | 1,338,389.04 | 397,470.97 | 1,735,860.01 | |||
琥珀酸曲格列汀原料药及其片剂的药学开发 | 7,079,336.90 | 2,830,873.13 | 9,910,210.03 | |||
磷酸西格列汀原料药及其片剂开发项目 | 7,514,207.49 | 1,580,993.06 | 9,095,200.55 |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Ⅰ) | 1,544,037.1 | 1,289,320.33 | 2,833,357.43 |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Ⅱ) | 5,357,511.52 | 888,180.61 | 6,245,692.13 | |||
赖脯胰岛素原料药及制剂 | 22,866,680.45 | 13,185,161.39 | 36,051,841.84 |
精蛋白锌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
精蛋白锌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 | 7,017,767.65 | 26,385,514.89 | 33,403,282.54 | |||
精蛋白锌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50R) | 2,094,553.12 | 2,094,553.12 | ||||
利拉鲁肽注射液 | 102,872,279.76 | 58,505,618.85 | 161,377,898.61 | |||
超速效型胰岛素类似物的研究与开发 | 1,473,361.64 | 42,267,934.34 | 43,741,295.98 | |||
恩格列净原料药及片剂的开发 | 13,123,874.39 | 13,123,874.39 | ||||
三靶点抑制剂(THDBH101胶囊) | 10,531,079.24 | 10,531,079.24 | ||||
合 计 | 352,438,487.62 | 213,314,149.34 | 148,268,350.46 | 9,910,210.03 | 407,574,076.47 |
注1:报告期将门冬胰岛素注射液、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赖脯胰岛素原料药及制剂三个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按剂型或规格进行了明细分拆。
注2:磷酸西格列汀原料药及其片剂开发项目于2021年8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门冬胰岛素研究开发与应用项目和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的药学开发项目均于2021年10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其中门冬胰岛素注射液已于2021年12月投放市场。
2、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计提金额 | 本期转销 | 期末余额 |
磷酸西格列汀原料药及其片剂开发项目 | 9,910,210.03 | 9,910,210.03 | ||
合 计 | 9,910,210.03 | 9,910,210.03 |
(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4,937,272.15 | 2,240,590.83 | 15,823,604.49 | 2,373,540.6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1,917,933.65 | 9,451,280.42 | 66,109,672.05 | 10,336,836.06 |
坏账准备 | 119,102,319.92 | 17,865,447.99 | 138,150,768.83 | 20,769,465.32 |
存货跌价准备 | 13,268,240.87 | 2,857,736.13 | 5,883,305.18 | 882,495.78 |
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 78,785.55 | 19,696.39 | 78,785.55 | 19,696.39 |
股权激励费用 | 51,227,488.92 | 7,684,123.34 | 3,530,802.30 | 529,620.35 |
政府补助收入 | 15,262,250.00 | 2,289,337.50 | 18,901,250.00 | 2,835,187.50 |
可弥补亏损 | ||||
合 计 | 275,794,291.06 | 42,408,212.60 | 248,478,188.40 | 37,746,842.08 |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4,315,573.28 | 48,217,010.37 |
可抵扣亏损 | 156,814,505.23 | 24,025,048.96 |
合 计 | 191,130,078.51 | 72,242,059.33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期末金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备 注 |
2021年 | 4,666,521.38 | ||
2022年 | 1,955,117.77 | 1,955,117.77 | |
2023年 | 3,923,930.51 | 3,923,930.51 | |
2024年 | 9,795,463.88 | 9,795,463.88 | |
2025年 | 3,684,015.42 | 3,684,015.42 | |
2026年 | 137,455,977.65 | ||
合 计 | 156,814,505.23 | 24,025,048.96 |
(十七)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预付购置设备款 | 181,120,127.31 | 89,539,271.47 |
预付工程施工款 | 29,346,512.00 | 7,277,272.95 |
预付四代胰岛素商业化权利款 | 316,901,700.00 | 316,901,700.00 |
预付资本化研发支出 | 39,713,532.70 | 5,323,509.98 |
其他(预付金蝶软件款) | 2,500,000.00 | |
余额合计 | 569,581,872.01 | 419,041,754.40 |
减:(终止经营的建材子公司)预付购置设备款减值准备 | 468,400.00 | |
净值合计 | 569,581,872.01 | 418,573,354.40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净值较上期增加36.08%,主要原因如下:(1)预付购置设备款和工程施
工款合计增加约11,365万元,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德谷胰岛素生产车间项目和胰岛素类似物注射液(甘精胰岛素,门冬胰岛素)生产线项目投入增加所致;(2)预付资本化研发支出增加3,439万元,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预付委外研发单位-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研发款所致。
(十八)应付账款
账 龄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一年以内 | 63,469,282.99 | 56,757,607.97 |
一至二年 | 3,149,901.68 | 2,341,918.57 |
二至三年 | 1,045,724.41 | 3,309,892.13 |
三年以上 | 7,334,103.60 | 5,764,470.50 |
合 计 | 74,999,012.68 | 68,173,889.17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无。
(十九)预收款项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一年以内 | 1,390,042.96 | 703,886.03 |
一至二年 | 686,156.93 | |
二至三年 | ||
三年以上 | ||
合 计 | 1,390,042.96 | 1,390,042.96 |
期末余额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预收的房屋租金。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无。
(二十)合同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与转让商品相关的款项 | 6,502,382.16 | 6,777,341.65 |
合 计 | 6,502,382.16 | 6,777,341.65 |
(二十一)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短期薪酬
1、短期薪酬 | 3,731,189.80 | 284,623,811.90 | 284,681,846.35 | 3,673,155.35 |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0,359.01 | 26,606,999.50 | 26,560,701.15 | 66,657.36 |
3、辞退福利 |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 3,751,548.81 | 311,230,811.40 | 311,242,547.50 | 3,739,812.71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0,000.00 | 233,915,863.72 | 233,975,863.72 | |
2、职工福利费 | 15,960,807.64 | 15,960,807.64 | ||
3、社会保险费 | 28,667.49 | 14,113,973.76 | 14,110,064.53 | 32,576.72 |
其中: 医疗保险费 | 25,346.88 | 12,486,890.01 | 12,480,726.66 | 31,510.23 |
工伤保险费 | 1,113,615.50 | 1,112,549.01 | 1,066.49 | |
生育保险费 | 3,320.61 | 513,468.25 | 516,788.86 | |
4、住房公积金 | 16,995,786.44 | 16,995,786.44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642,522.31 | 3,637,380.34 | 3,639,324.02 | 3,640,578.63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 计 | 3,731,189.80 | 284,623,811.90 | 284,681,846.35 | 3,673,155.3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709.58 | 25,567,179.37 | 25,522,897.99 | 63,990.96 |
2、失业保险费 | 649.43 | 1,039,820.13 | 1,037,803.16 | 2,666.40 |
合 计 | 20,359.01 | 26,606,999.50 | 26,560,701.15 | 66,657.36 |
(二十二)应交税费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增值税 | 23,784,835.15 | 9,163,836.00 |
房产税 | 447,738.96 | |
土地使用税 | 94,759.35 | |
企业所得税 | 80,451,740.61 | 37,482,208.76 |
教育费附加 | 256,024.87 | 274,915.0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0,683.34 | 183,276.71 |
水利建设基金 | 180,469.53 | 1,684,164.68 |
个人所得税 | 3,169,099.24 | 5,741,322.78 |
城建税 | 195,202.06 | 190,414.77 |
印花税 | 264,544.05 | 175,858.95 |
车船使用税 | 8,453.35 | 8,453.35 |
土地增值税 | 3,136,300.41 | |
环境保护税 | 7,779.63 | 12,874.21 |
合 计 | 111,625,132.24 | 55,459,823.60 |
(二十三)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104,014.93 | |
其他应付款 | 70,047,774.96 | 68,211,168.14 |
合 计 | 70,047,774.96 | 72,315,183.07 |
1、应付利息:无。
2、应付股利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股利 | 4,104,014.93 | |
合 计 | 4,104,014.93 |
3、其他应付款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一年以内 | 9,869,999.60 | 60,353,851.71 |
一至二年 | 55,090,428.82 | 353,474.28 |
二至三年 | 260,006.00 | 655,019.54 |
三年以上 | 4,827,340.54 | 6,848,822.61 |
合 计 | 70,047,774.96 | 68,211,168.14 |
账龄超过1年的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恒普安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78,160.60 | 房屋租赁押金 |
北京恒长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恒长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734,325.38 | 房屋租赁押金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负债 | 54,216,600.00 | 尚未解除限售 |
合 计 | 57,429,085.98 |
(二十四)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48,152.56 | 314,851.72 |
合 计 | 248,152.56 | 314,851.72 |
(二十五)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2,650,000.00 | 2,650,000.00 |
合 计 | 2,650,000.00 | 2,650,000.00 |
1、长期应付款:无。
2、专项应付款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2000公斤项目 | 2,650,000.00 | 2,650,000.00 | 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转贷 | ||
合 计 | 2,650,000.00 | 2,650,000.00 |
专项应付款为根据吉发改工业字[2004]2427号文件,本公司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2000公斤项目申请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转贷所形成。
(二十六)递延收益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胰岛素三期工程财政贴息 | 2,396,250.00 | 639,000.00 | 1,757,250.00 | 胰岛素三期工程贴息补助 | |
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新建资产搬迁补偿 | 14,012,179.06 | 602,674.36 | 13,409,504.70 | 原子公司(已于2015年吸收合并)政策性搬迁补偿 | |
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三期工程补助款 | 375,000.00 | 100,000.00 | 275,000.00 | 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三期工程补助 | |
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款 | 1,000,000.00 | 1,000,000.00 | 甘精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 |
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门冬胰岛素原料药产业化 | ||
胰岛素类似物(门冬胰岛素)生产基地项目 | 12,230,000.00 | 12,230,000.00 | 门冬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 | ||
磷酸西格列汀片临床补助 | 1,000,000.00 | 1,000,000.00 | 磷酸西格列汀片临床补助 |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产业化开发 | 900,000.00 | 900,000.00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产业化开发 | ||
合 计 | 32,913,429.06 | 4,241,674.36 | 28,671,754.70 |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财务费用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胰岛素三期工程财政贴息(吉财农指[2013]365号) | 2,396,250.00 | 639,000.00 | 1,757,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政策性搬迁新建资产补偿款(通化县人民政府通政函[2011]118号) | 14,012,179.06 | 602,674.36 | 13,409,504.70 | 与资产相关 | ||
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三期工程款(吉财企指[2014]913号) | 375,000.00 | 100,000.00 | 2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吉财企指[2015]256号)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门冬胰岛素原料药产业化(通市财教指[2016]82号)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胰岛素类似物(门冬胰岛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吉发改投资[2017]204号) | 12,230,000.00 | 12,2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磷酸西格列汀片临床补助(吉财教指[2017]1523号)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产业化开发(通市财教指[2020]21号) | 900,000.00 | 9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32,913,429.06 | 3,602,674.36 | 639,000.00 | 28,671,754.70 |
(二十七)股本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形成过程详见附注十一、股份支付之注释。
(二十八)资本公积
项 目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905,956,521.86 | 67,374,255.18 | 838,582,266.6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27,820,884.75 | 56,941,347.98 | 17,815,599.63 | 166,946,633.10 |
合 计 | 1,033,777,406.61 | 56,941,347.98 | 85,189,854.81 | 1,005,528,899.78 |
1、股本溢价本期减少67,374,255.18元,原因如下(详见附注十一、股份支付之注释):
①2020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21年2月1日,限制性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完成股权过户,库存股的回购成本200,493,755.18元与授予(或转让)价款136,850,000.00元之差为63,643,755.18元,冲减股本溢价;
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回购其限制性股份45万股,回购价款3,730,500.00元相应冲减股本溢价。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56,941,347.98元,减少17,815,599.63元,原因如下:
①按权益法调整联营企业-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357,212.60元;
②2021年度公司共确认股权激励费用47,696,686.62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详见附注十一、
股本结构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年变动增减(+、-) | ||||||
发行股份 | 配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回购股份 | 其他 | 小计 |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
一、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2,026,998,517 | 2,026,998,51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026,998,517 | 2,026,998,517 | |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外资股 | |||
4、其他 | |||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6,990,000 | 6,990,000 | |
1、非公开发行股份 | |||
2、限制性股票 | 6,990,000 | 6,990,000 | |
合 计 | 2,033,988,517 | 2,033,988,517 |
股份支付之注释。
③2020年10月,公司对环保建材决议清算解散。2021年3月,环保建材与公司签订抵债协议,以账面全部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偿其债务,该抵债资产以清算基础计量的价值高于以持续经营基础计量的价值9,244,661.36元,增加其他资本公积。按本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清算基础之股东权益增值较期初减少了8,938,370.23元,相应减少其他资本公积。
④报告期共减持联营企业-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084万股,按比例结转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减少其他资本公积7,520,016.80元。
(二十九)库存股
项 目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份 | 141,078,755.18 | 343,916,909.79 | 141,078,755.18 | 343,916,909.79 |
回购义务库存股 | 59,415,000.00 | 5,198,400.00 | 54,216,600.00 | |
合 计 | 200,493,755.18 | 343,916,909.79 | 146,277,155.18 | 398,133,509.79 |
库存股增加343,916,909.79元,原因如下:
(1)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9,999,979股,回购成本120,723,309.95元。此次回购拟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2)2021年7月29日和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回购股份19,999,646股,回购成本223,193,599.84 元。此次回购拟用于注销减少股本。
库存股减少146,277,155.18元,原因如下(详见附注十一、股份支付之注释):
(1)2020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结转回购股份剩余成本141,078,755.18元。
(2)2021年5月,公司按0.21元/股分红,限制性股票可撤销现金股利1,467,900.00元,相应减少回购义务库存股。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回购其限制性股份45万股,回购价款3,730,500.00元相应减少回购义务库存股。
(三十)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82,516.13 | -543,097.18 | -543,097.18 | 6,939,418.9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482,516.13 | -543,097.18 | -543,097.18 | 6,939,418.95 | ||||
合 计 | 7,482,516.13 | -543,097.18 | -543,097.18 | 6,939,418.95 |
(三十一)盈余公积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728,151,082.84 | 137,856,388.96 | 866,007,471.80 | |
任意盈余公积金 | ||||
合 计 | 728,151,082.84 | 137,856,388.96 | 866,007,471.80 |
(三十二)未分配利润
项 目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 1,951,083,659.71 | 1,531,111,224.42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1,951,083,659.71 | 1,531,111,224.4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08,254,212.79 | 929,916,045.0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7,856,388.96 | 102,261,891.4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20,933,578.05 | 407,681,718.33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00,547,905.49 | 1,951,083,659.71 |
报告期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根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20年末总股本2,033,988,517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数 9,999,979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派425,037,592.98 元(含税)。
2020年12月1日,公司之单独主体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经出资人决议,将截至2020年10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170,511,821.37元全部分配给投资人。少数股东按出资比例计算享有的金额为4,104,014.93元,报告期公司未对少数股东进行分配。
(三十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3,267,897,464.66 | 2,892,169,238.81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3,218,680,204.12 | 2,855,034,685.65 |
其他业务收入 | 49,217,260.54 | 37,134,553.16 |
营业成本 | 575,651,850.04 | 588,376,619.60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556,329,044.34 | 581,755,276.27 |
其他业务支出 | 19,322,805.70 | 6,621,343.33 |
2、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分类:
行 业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毛利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毛利 |
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 | 3,187,174,603.42 | 537,831,707.81 | 2,649,342,895.61 | 2,779,289,883.20 | 529,655,136.51 | 2,249,634,746.69 |
建材行业 | 2,192,467.39 | 165,069.78 | 2,027,397.61 | 6,818,611.99 | 5,306,378.74 | 1,512,233.25 |
房地产行业 | 29,313,133.31 | 18,332,266.75 | 10,980,866.56 | 68,926,190.46 | 46,793,761.02 | 22,132,429.44 |
合 计 | 3,218,680,204.12 | 556,329,044.34 | 2,662,351,159.78 | 2,855,034,685.65 | 581,755,276.27 | 2,273,279,409.38 |
3、主营业务收入按品种分类:
品 种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毛利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毛利 | |
人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剂系列 | 2,418,757,371.13 | 292,921,464.68 | 2,125,835,906.45 | 2,264,111,905.78 | 289,734,159.14 | 1,974,377,746.64 |
胰岛素类似物原料药及注射剂产品 | 400,791,402.85 | 35,230,958.17 | 365,560,444.68 | 131,498,398.56 | 12,748,444.98 | 118,749,953.58 |
注射用笔、血糖试纸等医疗器械 | 303,245,455.58 | 185,270,672.25 | 117,974,783.33 | 333,961,814.09 | 207,058,417.36 | 126,903,396.73 |
中成药和化药 | 64,380,373.86 | 24,408,612.71 | 39,971,761.15 | 49,458,330.81 | 19,927,271.60 | 29,531,059.21 |
塑钢窗及型材 | 2,192,467.39 | 165,069.78 | 2,027,397.61 | 6,818,611.99 | 5,306,378.74 | 1,512,233.25 |
丽景花园小区商品房 | 29,313,133.31 | 18,332,266.75 | 10,980,866.56 | 68,926,190.46 | 46,793,761.02 | 22,132,429.44 |
技术服务 | 259,433.96 | 186,843.43 | 72,590.53 | |||
合 计 | 3,218,680,204.12 | 556,329,044.34 | 2,662,351,159.78 | 2,855,034,685.65 | 581,755,276.27 | 2,273,279,409.38 |
4、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项 目 | 营业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82,156,638.66 | 2.55%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79,055,838.18 | 2.46%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4,848,927.11 | 1.70%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57,211,801.18 | 1.78%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53,255,193.31 | 1.65% |
合 计 | 326,528,398.44 | 10.14% |
(三十四)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建税 | 1,025,344.84 | 1,016,050.38 |
教育费附加 | 2,684,261.34 | 2,420,070.8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89,507.60 | 1,613,380.64 |
房产税 | 3,910,051.56 | 3,617,598.87 |
土地使用税 | 2,997,410.82 | 1,937,237.38 |
车船使用税 | 72,948.01 | 72,631.84 |
印花税 | 1,362,208.44 | 852,887.76 |
土地增值税 | -2,677,847.78 | -135,227.50 |
环境保护税 | 103,189.11 | 79,830.81 |
合 计 | 11,267,073.94 | 11,474,461.03 |
(三十五)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4,857,976.65 | 149,698,888.86 |
折旧费 | 13,422.20 | 15,642.33 |
差旅费 | 465,385,075.97 | 437,915,949.31 |
办公费 | 38,982,943.66 | 28,018,546.91 |
邮电费 | 963,689.59 | 1,254,758.72 |
宣传费 | 143,613,683.81 | 120,459,815.13 |
咨询费及市场开发费 | 165,944,484.33 | 126,694,863.83 |
境外销售服务费 | 7,840,215.46 | 6,212,753.06 |
慢病平台技术及市场服务费 | 4,542,959.26 | 4,522,021.31 |
会议费 | 7,935,072.36 | 4,257,264.62 |
其他 | 32,425,395.03 | 30,222,679.94 |
合 计 | 1,022,504,918.32 | 909,273,184.02 |
销售费用率 | 31.29% | 31.44% |
(三十六)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9,503,497.14 | 62,963,470.22 |
折旧费 | 44,937,380.11 | 28,884,743.72 |
办公费 | 2,923,168.48 | 1,373,758.26 |
差旅费 | 2,676,998.65 | 2,394,505.42 |
工会经费 | 3,385,483.12 | 3,244,857.28 |
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 7,380.00 | 523,942.02 |
无形资产摊销 | 3,615,495.17 | 23,793,923.15 |
水电费 | 2,068,239.44 | 2,557,546.75 |
业务招待费 | 1,795,846.82 | 1,211,113.82 |
车辆运行及维护费 | 2,127,096.16 | 2,840,582.62 |
邮电费 | 92,344.19 | 374,871.62 |
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 66,555.66 | |
财产保险费 | 622,003.73 | 1,246,090.97 |
维修费 | 3,494,151.03 | 2,968,986.45 |
进口代理费 | 2,646,946.32 | 1,193,754.54 |
水利建设基金 | 1,943,707.36 | 1,684,164.68 |
中介机构服务费(法律、财务、人事等) | 12,157,490.18 | 4,570,342.72 |
咨询费 | 2,779,495.39 | 1,948,947.47 |
物料消耗 | 276,229.86 | 7,463,613.27 |
股权激励费用 | 47,696,686.62 | 3,530,802.30 |
其他费用 | 27,677,802.27 | 27,172,281.60 |
合 计 | 232,427,442.04 | 182,008,854.54 |
注:无形资产摊销同比大幅降低,主要系瑞特血糖试纸的特许经营许可权(原值10,552万元)已于2020年末到期所致。 (三十七)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774,104.70 | 17,262,486.12 |
固定资产折旧 | 16,449,210.76 | 24,040,762.41 |
直接投入 | 38,501,617.54 | 34,603,797.69 |
差旅费 | 1,017,788.80 | 392,574.47 |
无形资产摊销 | 9,217,887.57 | 5,810,425.68 |
其他 | 3,059,455.69 | 5,848,869.39 |
委托外部费用 | 81,835,834.72 | 18,865,804.58 |
办公费 | 101,343.68 | |
合 计 | 166,855,899.78 | 106,926,064.02 |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56.05%,主要系公司与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1年3月5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在糖尿病、痛风(高尿酸血症)等疾病治疗领域,就创新性药物的研究与开发签署了一系列技术转让与合作开发合同书,增加了研发投入所致。
(三十八)财务费用
项 目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169,548.62 | |
财政贴息 | -639,000.00 | -639,000.00 |
减:利息收入 | 7,432,368.13 | 4,100,747.02 |
手续费 | 225,747.54 | 197,314.22 |
汇兑损失 | -243,396.62 | 454,216.75 |
合 计 | -8,089,017.21 | 6,081,332.5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33.01%,主要系报告期无借款利息支出所致。
(三十九)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371,147.75 | 45,739,486.17 |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扣 | 82,291.28 | |
合 计 | 12,371,147.75 | 45,821,777.45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
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政策性搬迁新建资产补偿款(通化县人民政府通政函[2011]118号) | 602,674.36 | 与资产相关 |
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三期工程款(吉财企指[2014]913号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中共通化县委组织部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款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专利补贴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创新创业人才补贴 | 26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通化县财政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通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重点企事业发展专项款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磷酸西格列汀片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资金(通县财字[2019]345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号、吉财教指[2017]1523号)
号、吉财教指[2017]1523号) |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产业化开发(通市财教指[2020]21号) | 9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胰岛素类似物门冬胰岛素原料药产业化(2016.12)通市财教指[2016]82号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助 | 5,032,637.04 | 与收益相关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362,836.35 | 与收益相关 |
合 计 | 12,371,147.75 |
(四十)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573,082.62 | 33,467,158.13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908,689.61 | |
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55,682.51 | 6,076,421.30 |
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收益 | 7,834,742.31 | 6,058,685.4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27,567,447.06 | -6,157,724.85 |
债务重组收益 | -155,381.24 | 98,908.26 |
合 计 | 296,884,262.87 | 39,543,448.27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650.7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联营企业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0,840,000 股(约占该联营企业总股数的2.66%)所致。
(四十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为“-”号)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260,839.04 | -897,519.75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58,211.68 | 1,880,889.78 |
合 计 | -1,702,627.36 | 983,370.03 |
(四十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为“-”号)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11,338,754.53 | 5,514,693.85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615,591.12 |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 -9,910,210.03 | |
合 计 | -22,864,555.68 | 5,514,693.85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514.61%,主要原因如下:(1)对开发产品-丽景花园小区商品房计提了8,675,000.00元的存货跌价准备;(2)报告期公司终止资本化研发项目-琥珀酸曲格列汀原料药及其片剂的药学开发,对累计研发投入9,910,210.03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十三)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为“-”号)
项 目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2,335,525.25 | 407,300.51 | 7,709,828.25 |
合 计 | -2,335,525.25 | 407,300.51 | 7,709,828.25 |
“本期发生额”比 “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少10,045,353.50元,差异原因详见附注
六、(十一)投资性房地产之注释。
(四十四)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33,503.84 | 53,250.00 | 33,503.84 |
其他 | 408,174.75 | 236,913.48 | 408,174.75 |
合 计 | 441,678.59 | 290,163.48 | 441,678.59 |
(四十五)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1,147,419.18 | 62,842,516.09 | 11,147,419.18 |
对外捐赠支出 | 4,000,000.00 | 7,940,354.31 | 4,000,000.00 |
滞纳金及罚款 | 104,473.10 | 2,031,585.63 | 104,473.10 |
其他 | 16,805.64 | ||
合 计 | 15,251,892.28 | 72,831,261.67 | 15,251,892.28 |
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79.06%,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金额变动所致:(1)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62,842,516.09元,主要系2020年公司位于通化医药高新产业园的部分土地(面积681,052平方米)被政府有偿收回,导致在建工程-人胰岛素异地建设项目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合计损失61,499,834.56元。(2)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1,147,419.18元,主要系公司和拟解散清算子公司-环保建材清理报废不需用房产和设备所形成的损失。
(四十六)所得税费用
项 目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所得税费用 | 230,573,872.63 | 177,636,697.2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716,712.99 | 168,424.40 |
合 计 | 225,857,159.64 | 177,805,121.64 |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534,452,836.6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30,167,925.49 |
其他纳税单位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271,459.3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56,352.9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909,314.77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 -14,303,605.6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30,398.4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50,848.2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337,710.78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所得税费用 | 225,857,159.64 |
(四十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3,097.18 | -768,750.98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43,097.18 | -768,750.98 |
合 计 | -543,097.18 | -768,750.98 |
(四十八)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872,372.84 | 45,802,486.88 |
收取的房屋租金 | 25,616,634.85 | 17,111,583.80 |
利息收入(不含已收股票回购专户利息收入) | 8,770,075.76 | 2,742,159.53 |
技术转让收入 | 6,121,700.00 |
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本息
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本息 | 4,331,355.46 | |
往来款项及其他 | 5,104,925.02 | 3,245,309.05 |
合 计 | 48,364,008.47 | 79,354,594.72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各项销售费用 | 751,537,050.97 | 575,734,394.74 |
各项管理费用 | 51,559,578.30 | 34,798,239.30 |
各项研发费用 | 79,858,391.28 | 30,377,510.83 |
支付往来款项及其他 | 34,169,812.37 | 35,064,505.97 |
合 计 | 917,124,832.92 | 675,974,650.84 |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4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收回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757,500,000.00 | 160,000,000.00 |
收回对子公司通化统博生物投资 | 6,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浙江凯立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转让 | 21,464,933.20 | |
长期股权投资(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 | 256,176,109.38 | |
合 计 | 1,435,141,042.58 | 366,000,000.00 |
4、投资支付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644,500,000.00 | 310,000,000.00 |
合 计 | 844,500,000.00 | 510,000,000.00 |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放其他股东红利 | 300,780,721.71 | 248,626,032.60 |
发放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利 | 124,256,871.27 | 154,951,670.80 |
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 10,169,548.62 | |
合 计 | 425,037,592.98 | 413,747,252.02 |
(四十九)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08,595,676.98 | 930,322,043.08 |
加:信用减值损失(减:收益) | 1,702,627.36 | -983,370.03 |
资产减值损失(减:收益) | 22,864,555.68 | -5,514,693.8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7,608,712.81 | 120,971,925.99 |
无形资产摊销 | 16,043,794.23 | 33,566,635.79 |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 70,000.00 | 12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 -7,709,828.25 | -407,300.5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1,147,419.18 | 62,842,516.0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收益) | 368,949.77 | -368,949.77 |
财务费用(减:收益) | -882,396.62 | 8,626,177.88 |
投资损失(减:收益) | -296,884,262.87 | -39,543,448.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减:增加) | -4,661,370.52 | 44,374.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减少) | -55,342.47 | 124,050.31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 -3,411,834.06 | 97,282,339.8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 -97,737,515.24 | 2,333,194.7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 57,488,874.16 | -17,129,387.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4,548,060.14 | 1,192,286,108.3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65,039,545.39 | 392,031,907.16 |
减:现金的上年年末余额 | 392,031,907.16 | 297,136,879.5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上年年末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3,007,638.23 | 94,895,027.65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现金 | 865,039,545.39 | 392,031,907.16 |
其中:库存现金 | 45,187.61 | 31,213.8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64,988,784.39 | 392,000,693.2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573.39 | |
(2)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5,039,545.39 | 392,031,907.1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五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少数股东权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5,469,332.38 | 8,415,756.10 |
加: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341,464.19 | 405,998.02 |
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少数股东享有的其他权益变动的份额 | -461,733.08 | 751,593.19 |
减:对少数股东的利润分配 | 4,104,014.93 | |
期末余额 | 5,349,063.49 | 5,469,332.38 |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2021年1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杭州创新药研发中心的议案》。2021年2月,全资子公司—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新设成立,该公司纳入本期合并报表范围。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和单独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和单独主体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取得方式
取得方式 | ||||||
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县快大茂镇黎明村 | 通化县快大茂镇黎明村 | 塑料建材及制品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其他建材及制品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 | 95.09 | 设立或投资取得的子公司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66号 |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66号 | 片剂、硬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等 | 95.00 | 设立或投资取得的子公司 | |
北京东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11号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11号 | 生物制品、天然药物的技术开发;出租自有车间 | 100.00 | 设立或投资取得的子公司 |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 通化县快大茂镇黎明村 | 通化县快大茂镇黎明村 | 房地产开发、出售、二手房交易 | 97.59 | 单独主体 | |
通化紫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市通化开发区东宝街3539号 | 通化市通化开发区东宝街3539号 | 生物药品制造;生物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或投资取得的子公司 | |
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 |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生产、零售与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 100.00 | 设立或投资取得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1)子公司无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
(2)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说明:
2013年12月26日,本公司的原控股子公司-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
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和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投资5,000万元,投资比例为51%:49%,设立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金弘基一分公司”)。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资质作为出资并负责房地产项目的管理和运转。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和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享受收益分配,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受一次性固定收入100万元,不再参与收益分配。
由于满足以下条件:①金弘基一分公司的资产是偿付其负债或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金弘基一分公司以外的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负债;②除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和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方不享有与金弘基一分公司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金弘基一分公司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故本公司将金弘基一分公司视为与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分割的部分,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5年公司本级吸收合并了原控股子公司-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在金弘基一分公司中的权益和风险由公司本级承继。
2、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上年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对少数股东分红 | 其他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5,204,627.64 | 4.91% | 383,302.67 | -461,733.08 | 5,126,197.23 |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 | -936,791.43 | 5.00% | -69,080.34 | -1,005,871.77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 1,201,496.17 | 2.41% | 27,241.86 | 1,228,738.03 | ||
合 计 | 5,469,332.38 | 341,464.19 | -461,733.08 | 5,349,063.49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107,440,689.10 | 24,500,000.00 | 131,940,689.10 | 27,579,989.32 | 27,579,989.32 |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 213,503,327.82 | 2,169,000.00 | 215,672,327.82 | 164,621,256.13 | 164,621,256.13 |
上年年末余额
子公司名称 | 上年年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114,197,434.90 | 60,911,486.34 | 175,108,921.24 | 69,151,511.26 | 69,151,511.26 |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 260,949,073.35 | 14,625.00 | 260,963,698.35 | 211,044,459.68 | 211,044,459.68 |
本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7,326,803.57 | 7,803,393.11 | 7,803,393.11 | 6,254,459.21 | 9,766,145.48 | 79,969,060.43 | 79,969,060.43 | 1,548,772.18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 29,313,133.31 | 1,131,833.02 | 1,131,833.02 | 35,617,807.72 | 62,581,493.34 | -13,369,384.41 | -13,369,384.41 | 37,710,412.60 |
(二)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 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 生物制品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等。 | 27.40 | 权益法核算 | |
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中市南区大庆街二段100号 | 台中市南区大庆街二段100号 | 医疗器械批发;生物技术服务;精密仪器批发;医疗器材制造等。 | 19.27 | 权益法核算 |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1)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834,421,499.22 | 772,801,067.21 |
非流动资产 | 589,753,430.85 | 419,932,893.88 |
资产合计 | 1,424,174,930.07 | 1,192,733,961.09 |
流动负债 | 177,227,273.41 | 114,939,011.54 |
非流动负债 | 85,687,246.37 | 77,395,498.50 |
负债合计 | 262,914,519.78 | 192,334,510.04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61,260,410.29 | 1,000,399,451.0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18,133,723.71 | 300,722,617.7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18,133,723.71 | 300,722,617.7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132,227,709.90 | 793,934,304.42 |
净利润 | 181,200,959.24 | 116,569,580.6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81,200,959.24 | 116,569,580.6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114,255.70 | 3,057,127.85 |
(2)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319,912,853.40 | 337,075,571.70 |
非流动资产 | 774,066,067.17 | 754,533,561.11 |
资产合计 | 1,093,978,920.57 | 1,091,609,132.81 |
流动负债 | 306,035,246.40 | 287,053,708.50 |
非流动负债 | 266,657,464.60 | 271,366,711.20 |
负债合计 | 572,692,711.00 | 558,420,419.70 |
少数股东权益 | 1,548,785.60 | 1,192,582.8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19,737,423.97 | 531,996,130.3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0,127,947.37 | 103,374,163.7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022,363.16 | -1,328,730.57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99,105,584.21 | 102,045,433.2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30,723,488.00 | 393,328,748.60 |
净利润 | 20,611,743.75 | 14,554,862.5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596,514.25 | 14,554,862.5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217,479.91 | 4,715,064.92 |
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37,000,000.00 | 127,670,837.54 | 164,670,837.5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91,470,837.54 | 91,470,837.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6,200,000.00 | 36,200,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通化县东宝新村 | 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等 | 25,900 | 29.09% | 29.09%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李一奎。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和单独主体情况:
子公司及单独主体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 | 通化县快大茂镇黎明村 | 孙波 | 塑料建材及制品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其他建材及制品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 | 10,000 | 95.09% | 95.09%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66号 | 孙波 | 片剂、硬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等 | 1,000 | 95.00% | 95.00% |
北京东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11号 | 冷春生 | 生物制品、天然药物的技术开发等 | 10,000 | 100.00% | 100.00%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 分公司 | 通化县快大茂镇黎明村 | 王君业 | 房地产开发、出售、二手房交易 | 97.59% | 97.59% | |
通化紫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通化市通化开发区东宝街3539号 | 于秀梅 | 生物药品制造;生物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福城路291号和达药谷中心1-1008室 | 赖军 | 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等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三)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公司情况:
联(合)营公司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本公司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 | 厦门市海沧新阳工 | 孙黎 | 生物药品制造、生物技术推广服务、 | 40,680万元 | 27.40% | 27.40% |
业区翁角路330号
业区翁角路330号 |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 ||||||
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 | 台中市南区大庆街二段100号 | 黄椿木 | 医疗器械批发;生物技术服务;精密仪器批发;医疗器材制造等 | 10亿 (新台币) | 19.27% | 19.27% |
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头桥东路498弄47号 | 张文海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等 | 6,285万元 | 50.00% | 50.00% |
(四)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安睿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东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上海彤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东宝蛋白质生物药中试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丽景建国饭店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丽景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吉林海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
通化鸿宝药业有限公司 | 实质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通化统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长控股的公司 |
上海梓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长控股的公司 |
上海崧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长控股的公司 |
通化欧亚丽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大股东的合(联)营企业 |
上海天选投资有限公司 | 大股东的合(联)营企业 |
爱康(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 大股东的联营企业 |
君合盟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 | 大股东的联营企业 |
北京源荷根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源荷根泽科技有限公司 | 大股东的联营企业且实质控制人担任董事 |
(五)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 进口代理费 | 2,495,363.29 | 1,193,754.54 |
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 | 采购原料 | 764,101.98 | 2,284,993.66 |
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 | 接受环保处理劳务 | 14,400,000.00 | 20,921,200.00 |
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21,202,380.29 | 39,172,795.11 |
通化东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492,641.48 | |
通化丽景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03,262.73 | |
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及工程维修服务 | 1,392,325.32 | 70,576,080.16 |
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3,534,751.79 | 4,522,021.31 |
合 计 | 46,084,826.88 | 138,670,844.7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药品 | 609,734.52 | 519,285.22 |
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销售医疗器械 | 886,725.66 | |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分公司丽景书香园项目) | 销售建材 | 2,559,811.76 | |
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 | 销售蒸汽 | 968,204.42 | 1,878,671.56 |
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医疗器械 | 257,610.62 | |
通化鸿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加工服务 | 375,400.00 | |
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 | 提供加工服务 | 1,402,200.00 | |
合 计 | 3,613,149.56 | 5,844,494.20 |
2、购销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运输设备 | 284,068.97 | |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人参组培不定根技术转让 | 12,243,400.00 |
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
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 | 购入生化提取设备 | 265,710.76 | |
合 计 | 12,793,179.73 |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设备 | 1,769,911.50 | 1,769,911.50 |
合 计 | 1,769,911.50 | 1,769,911.50 |
4、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 名 | 职 务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冷春生 | 董事长、总经理 | 377.68 | 377.68 |
李佳鸿 | 董事 | 17.32 | 17.32 |
王 玮 | 董事 | ||
鞠安深 | 董事 | ||
张国栋 | 董事、副总经理 | 118.32 | 118.32 |
张文海 | 董事、副总经理 | 118.32 | 111.10 |
毕 焱 | 独立董事 | 10.00 | |
施 维 | 独立董事 | 10.00 | 4.00 |
王彦明 | 独立董事 | 10.00 | 4.00 |
王君业 | 监事会主席 | 17.32 | 46.63 |
曹福波 | 监事 | 17.32 | 17.32 |
何清霞 | 职工监事 | 25.70 | 16.10 |
苏 璠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86.42 | 53.42 |
迟军玉 | 总会计师 | 79.57 | 48.44 |
陈 红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58.17 | 47.92 |
Du Zhiqiang(杜治强) | 副总经理 | 26.84 | |
合 计 | 972.98 | 862.25 |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上年年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689,000.00 | 34,450.00 | 3,207,368.20 | 2,168,901.97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15,995.69 | |||
应收账款 |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分公司丽景书香园项目) | 12,521,296.86 | |||
合 计 | 689,000.00 | 34,450.00 | 16,744,660.75 | 2,168,901.97 | |
其他应收款 | 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 | 251,226.80 | 12,561.34 | 257,986.00 | 12,899.30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05,000.00 | 1,500,000.00 | 75,000.00 |
合 计 | 1,751,226.80 | 117,561.34 | 1,757,986.00 | 87,899.30 | |
预付账款 | 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 34,215.12 | |||
合计 | 34,215.12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账款 | 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 | 1,301.81 | 362,768.57 |
应付账款 | 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7,254,340.64 | |
合 计 | 1,301.81 | 7,617,109.21 |
十一、股份支付
2020年9月29日和2020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化东宝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以2020年11月26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378 人,实际授予数量5,323.50万份,行权价格14.31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92人,实际授予数量699万股,授予价格8.50元/股;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数12人,实际转让数量911万股,转让价格8.50元/股。限制性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授予及转让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回购股份。2020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2021年2月1日,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完成了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的过户登记工作。2021年度,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合计确认股权激励费用47,696,686.62元(已考虑激励对象离职情况)。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5民初437号)处于一审程序中,已开庭尚未判决,暂不涉及明确的侵权赔偿额。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2021年12月31日),无其他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一)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2022年4月15日), 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计质押股份489,109,472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82.66%,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4.34%。
(二)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2022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09,588,571股,比2021年12月31日减少了24,399,946股,具体如下:
1、2021年7月29日和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9月2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2022年1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23,999,946 股,累计支付回购价款263,887,209.31元(不含交易费用)。2022年2月8日,公司申请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并办理了股本变更登记。
2、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0股。并于2022年2月15日办理了回购注销手续。
(三)2022年3月9日和2022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数量不低于1,200 万股(含)且不超过 2,400 万股(含)的股份并将予以注销,此次回购方案尚未实施。
(四)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2022年4月15日),为集中力量加速向创新型药企转型,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累计减持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生物”)股份46,245,000股,减持股份占特宝生物总股本的11.37%,减持后公司持有特宝生物65,200,114股,占特宝生物总股本的16.03%。具体如下:
1、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特宝生物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青岛鼎兴启光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特宝生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0,350,000 股,转让总价款460,072,800 元,并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股权过户。
2、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4日,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特宝生物股份共计5,395,000股。
3、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特宝生物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日与广州厚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特宝生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0,500,000股,转让总价款413,280,000元,股权过户事项办理中。
(五)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2,033,988,517股为基数,扣除回购已注销股份24,399,946股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999,979股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即发放现金红利599,876,577.60元。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2022年4月15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事项。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
期末净额
期末净额 | 上年年末净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项 目
项 目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949,967.00 | 1.04% | 6,949,967.00 | 100.00% | 7,049,967.00 | 1.13% | 7,049,967.00 |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64,493,463.54 | 98.96% | 111,431,063.12 | 16.77% | 617,318,124.80 | 98.87% | 129,762,800.35 | 21.02% |
的应收账款
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671,443,430.54 | 100.00% | 118,381,030.12 | 17.63% | 624,368,091.80 | 100.00% | 136,812,767.35 | 21.91%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净额 | 上年年末净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 龄
账 龄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581,197,366.820 | 87.46% | 29,059,868.340 | 5.00% | 507,798,873.21 | 82.26% | 25,389,943.66 | 5.00% |
一至二年 | 538,309.760 | 0.08% | 37,681.680 | 7.00% | 4,522,489.02 | 0.73% | 316,574.23 | 7.00% |
二至三年 | 289,476.800 | 0.04% | 23,158.140 | 8.00% | 179,831.00 | 0.03% | 14,386.48 | 8.00% |
三至四年 | 113,514.000 | 0.02% | 22,702.800 | 20.00% | 123,793.70 | 0.02% | 24,758.74 | 20.00% |
四至五年 | 95,920.000 | 0.01% | 28,776.000 | 30.00% | 965,715.18 | 0.16% | 289,714.55 | 30.00% |
五年以上 | 82,258,876.160 | 12.39% | 82,258,876.160 | 100.00% | 103,727,422.69 | 16.80% | 103,727,422.69 | 100.00% |
合 计 | 664,493,463.54 | 100.00% | 111,431,063.12 | 16.77% | 617,318,124.80 | 100.00% | 129,762,800.35 | 21.0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核销以“-”号填列) |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
坏账准备 | 136,812,767.35 | 2,319,339.04 | -20,751,076.27 | 118,381,030.12 | |
合 计 | 136,812,767.35 | 2,319,339.04 | -20,751,076.27 | 118,381,030.12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金 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751,076.27 |
其中核销的单笔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债权:
项 目 | 金 额 |
山东省临沂益康医药有限公司 | 4,940,157.36 |
吉林省北方生化药品经销公司 | 1,396,659.00 |
河南省汤阴县医药公司 | 1,364,718.70 |
浙江省温州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1,331,464.83 |
贵州省少年医疗保健用品服务中心医药经营部 | 1,098,533.20 |
陕西省医药公司大明分公司 | 1,007,352.00 |
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位列前五名的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余 额 | 账 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客户 | 20,569,135.20 | 1年以内 | 3.06%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客户 | 20,219,518.25 | 1年以内 | 3.01%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客户 | 13,630,237.00 | 1年以内 | 2.03%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销售客户 | 13,039,338.19 | 1年以内 | 1.94%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销售客户 | 10,274,317.30 | 1年以内 | 1.53% |
合 计 | 77,732,545.94 | 11.58% |
(二)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净额 | 上年年末净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7,863,826.54 | 99,959,951.99 |
其他应收款 | 85,157,176.46 | 105,190,352.11 |
合 计 | 153,021,003.00 | 205,150,304.10 |
1、应收股利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1,732,968.34 | 12,998,923.09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 66,130,858.20 | 86,961,028.90 |
合 计 | 67,863,826.54 | 99,959,951.99 |
2、其他应收款
(1)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 项 性 质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备用金 | 1,474,164.34 | 6,370,723.06 |
关联单位往来款 | 82,442,833.88 | 98,581,749.36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960,468.04 | 1,107,381.17 |
合 计 | 85,877,466.26 | 106,059,853.59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合计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09,209.92 | 46,356.90 | 413,934.66 | 869,501.48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48,020.55 | 148,020.55 | ||
转入第三阶段 | 4,489.92 | -4,489.92 | ||
本期计提 | -144,920.34 | -4,291.34 | -149,211.68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16,269.03 | 194,576.03 | 409,444.74 | 720,289.80 |
(3)期末余额账龄情况:
款 项 性 质 | 期末余额 |
一年以内 | 14,322,714.91 |
一至二年 | 6,492,631.59 |
二至三年 | 282,136.13 |
三至四年 | 220,968.10 |
四至五年 | 24,600,000.00 |
五年以上 | 39,959,015.53 |
合 计 | 85,877,466.26 |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核销以“-”号填列) |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
坏账准备 | 869,501.48 | -149,211.68 | 720,289.80 | |
合 计 | 869,501.48 | -149,211.68 | 720,289.80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欠款年限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44,598,987.73 | 一年以内404,714.89元;一至二年4,378,052.29元;二至三年109,341.02元;三至四年57,308.74元;四至五年100,000.00元;五年以上 39,549,570.79元 | 51.93% |
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4,500,000.00 | 四至五年24,500,000.00元 | 28.53% |
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1,592,619.35 | 一年以内11,592,619.35元 | 13.50% |
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1,500,000.00 | 一至二年1,500,000.00元 | 1.7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 | 非关联方 | 1,093,122.00 | 一年以内1,093,122.00元 | 1.27% |
合 计
合 计 | 83,284,729.08 | 96.98% |
(三)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或单独主体的投资 | 340,454,451.68 | 340,454,451.68 | 240,454,451.68 | 240,454,451.6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21,713,026.17 | 421,713,026.17 | 413,029,634.10 | 413,029,634.10 | ||
合 计 | 762,167,477.85 | 762,167,477.85 | 653,484,085.78 | 653,484,085.78 |
1、对子公司或单独主体的投资
被投资单位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95,088,000.00 | 95,088,000.00 | ||||
长春东宝药业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9,500,000.00 | ||||
北京东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00,366,451.68 | 100,366,451.68 | ||||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县第一分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通化紫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 计 | 240,454,451.68 | 100,000,000.00 | 340,454,451.68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
位
被投资单
位上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追加投资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
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
利或利润
宣告发放现金股
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其他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一、合营
企业
一、合营企业 | 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261,583.09
10,261,583.09-5,787,864.84
-5,787,864.844,473,718.25
4,473,718.25小 计
小 计10,261,583.09
10,261,583.09-5,787,864.84
-5,787,864.844,473,718.25
4,473,718.25
二、联营
企业
二、联营企业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300,722,617.79
300,722,617.79-13,865,143.61
-13,865,143.6150,183,006.78
50,183,006.78-7,520,016.80
-7,520,016.80-6,114,255.70
-6,114,255.70-5,272,484.75
-5,272,484.75318,133,723.71
318,133,723.71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02,045,433.22
102,045,433.224,177,940.68
4,177,940.68-543,097.18
-543,097.18-1,357,212.60
-1,357,212.60-5,217,479.91
-5,217,479.9199,105,584.21
99,105,584.21小 计
小 计402,768,051.01
402,768,051.01-13,865,143.61
-13,865,143.6154,360,947.46
54,360,947.46-543,097.18
-543,097.18-8,877,229.40
-8,877,229.40-11,331,735.61
-11,331,735.61-5,272,484.75
-5,272,484.75417,239,307.92
417,239,307.92合 计
合 计413,029,634.10
413,029,634.10-13,865,143.61
-13,865,143.6148,573,082.62
48,573,082.62-543,097.18
-543,097.18-8,877,229.40
-8,877,229.40-11,331,735.61
-11,331,735.61-5,272,484.75
-5,272,484.75421,713,026.17
(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明细情况:
项 目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3,216,777,754.96 | 2,799,008,349.31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3,187,174,603.42 | 2,779,030,449.24 |
其他业务收入 | 29,603,151.54 | 19,977,900.07 |
营业成本 | 558,965,602.73 | 533,824,557.07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537,831,707.81 | 529,468,293.08 |
其他业务支出 | 21,133,894.92 | 4,356,263.99 |
(五)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573,082.62 | 33,467,158.13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6,961,028.9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7,567,447.06 | -9,555,980.75 |
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收益 | 6,921,461.20 | 5,145,515.63 |
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55,682.51 | 6,076,421.3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908,689.61 | |
合 计 | 296,126,363.00 | 122,094,143.21 |
十六、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金 额 | 说 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09,828.25 | 详见合并财务报表注释六(十一)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和合并财务报表注释六(四十三)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010,147.75 | 详见合并财务报表注释六(三十八)财务费用项目和合并财务报表注释六(三十九)其他收益项目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55,381.24 | 详见合并财务报表注释六(四十)投资收益项目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
2020-11-09 03:09
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近日,财政部、证监会发布截至2020年10月10日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
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如下: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1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32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3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4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5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6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7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8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9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1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2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3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4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5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6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详细信息见财政部和证监会网站。原文链接:
财政部:
http://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011/t20201102_3614971.htm
证监会: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
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