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
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59号),并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以下简称“草案(申报稿)”)等文件。
相较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草案(申报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 | 修订情况 |
重大事项提示 | 更新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 更新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优化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表述 |
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 | 补充、完善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 |
章节 | 修订情况 |
情况及结果 | |
第十四节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根据本次交易的决策审批情况,对照更新结论性意见 |
第十五节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 更新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组成员 |
注:上表所列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含义相同。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与格式,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