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和交易所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短期、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2023年9月27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注册额度10亿元,自注册成功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临2023-044号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5亿元人民币,期限19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1.71%。
本期债券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