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截止2022年度报告期末: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173,504.65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鉴于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从公司后续经营发展考虑,公司拟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详细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