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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4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年5月19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发言,临时需要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发言。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发言主题应与会议提案相关。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的信息,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一名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九、公司聘请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院世东国际大厦B座11层1108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一谔先生
会议法律见证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一、会议签到二、会议开始核对、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及代表股权数、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以及推举计票人、监票人。三、审议事项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一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整体经营稳健,实现了可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4年主要经营情况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32亿元,同比增长

12.3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亿元,同比增长44.4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3亿元,同比增长106.88%。

置入资产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外企”)2024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175.85万元,同比增长5.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547.62万元,同比增长17.45%。北京外企2024年圆满完成了业绩承诺指标,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业绩承诺实现率分别为146.78%和102.24%。

二、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要求,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04.10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工作任务书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实施方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调整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6.审议《关于制定<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04.24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听取《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案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3.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1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7.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8.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08.28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3.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4.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10.151.审议《关于公司内部重组整合的议案》2.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7.审议《关于拟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10.28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11.221.审议《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12.25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个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委员3名。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在2024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初稿、审计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与会计师保持沟通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2.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设委员3名。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重组整

合、董事会监事会人数调整、修订《公司章程》、内部组织架构调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事项,听取了公司ESG工作建设情况的汇报,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动态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分析,从长远角度对公司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委员3名。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程序和履职能力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积极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委员3名。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激励机制方面的科学性。

(三)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05.22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绩效实施方案的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12.131.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履职情况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董事会席位由7个增加至9个,并补选曾兆武先生和李彦(Ian

Lee)先生为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出席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控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4份。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互动交流。公司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围绕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行业前景、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线上交流,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同时,公司以多种形式开展路演交流活动,全年共计开展逾百场路演活动及投资者调研接待活动,认真做好上证e互动平台的维护工作,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并对投资者来电问题进行解答。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公司有效维护了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切实维护了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公司以制度“废改立”工作为契机,逐项梳理各项制度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适配情况,

修订并颁布了《北京人力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更加全面的制度支撑。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在保证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并对三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同步修订,确保相关决策有章可循。

三、董事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2025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公司治理管控能力和运营发展能力,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聚焦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锚定公司战略目标,推动业绩承诺高质量兑现公司董事会将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数字化、国际化”战略发展方向,紧紧围绕以成为“世界一流、国内顶尖”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的发展目标,充分结合内外部环境、行业趋势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好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布局;保持以稳为本、以进为主的发展基调,在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同时,高质量高标准达成业绩承诺,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首个业绩考核期画上圆满句号。

(二)强化治理结构管控,提升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形成执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规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支持保障经营管理层履行职权,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结合新《公司法》等最新法规和监管要求,有序完成监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过渡,并对公司基本制度进行全面修

订;持续规范三会运作,保障独立董事高效履职,指导所属企业加强法人治理体系建设,优化所属企业治理结构和人员配备。

(三)坚持聚焦公司主业,强化日常运营集团化管控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坚持聚焦主业,通过不断优化产品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探索新兴业务模式、推动数字化建设等方式,多措并举激发公司发展内生动力;督促公司进一步健全部门职责,优化管理体系,持续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以更加科学可行的管理手段,从日常运营管理上加强集团化管控,落实集团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为集团系统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更为精细化的管理保障。

(四)持续强化数据管理,充分利用数字化转型成果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推进数字化转型,以新技术应用牵引管理模式提升;利用数字化转型成果,不断完善公司业务、财务、资金和IT系统,在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

理成本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数据分析业务走向,为董事会研判风险隐患提供有效支撑;积极推动数字化建设从赋能业务运营向反哺业务发展,从优化客户体验向驱动科学决策、实现跨越发展,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数据导向、有量化分析的技术支撑。

(五)强化资本运作能力,完善公司全球化业务生态公司董事会将在保证合规运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功能,围绕补短板、提科技、扩领域、深协同等方向拓展业务规模、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市场影响力;在业务+资本的双轮驱动下,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多元化背景和国际化视野,指导公司逐步搭建全球化服务网络和运营管理平台,完善海外业务生态,构筑竞争壁垒,提升国际化形象,为公司国际化发展增添新动能。

(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监督公司持续强化合规内控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以提升集团化管控为契机,指导公司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手段,多角度落实内外部审计监督职能,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追求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稳定性,夯实发展根基。

(七)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行业及业务情况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二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审查,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04.24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绩效实施方案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08.28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10.28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11.221.审议《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参与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执行和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依法经营,运作规范,并持续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均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科学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

度和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此外,公司监事会还与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情况进行了事前沟通讨论。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独立,财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运作规范,2024年度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符合规定,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2024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

了有效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在重大经营、投资决策、披露及关联交易方面,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生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核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和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的相关规定,有效地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能够切实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的持续优化,有效防范可预见的重大风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评价客观、真实。

(七)利润分配事项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同时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定期报告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披露的定期报告并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个方面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审议和披露定期报告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以及信息披露等规定的行为。

三、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适应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及公司内部发展要求,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增强公司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度2023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303,161.743,831,182.5212.32
营业利润140,183.89117,694.6219.11
净利润103,797.1086,830.8419.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40.4854,798.224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346.0625,785.58106.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68.7564,388.45-52.52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3,256.02601,469.888.61
总资产1,642,409.121,635,916.360.40

1、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303,161.7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32%。

2、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140.48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346.0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6.88%。

3、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68.75万元,同比减少52.52%。

4、2024年末总资产为1,642,409.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5.18%。

二、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2025年度财务预算是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坚持战略引领,注重价值导向,稳健发展的原则编制而成。

公司预算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2025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营业收入:计划比2024年度增长5%-15%;营业成本:计划比2024年度增长4%-15%;利润总额:计划比2024年度增长5%-15%;净利润:计划比2024年度增长5%-15%。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不构成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四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1,404,762.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4,582,780.00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99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6,112,7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5,712,789.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95,712,789.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五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人力”或“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六

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为强化公司投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发展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公司

拟在国际化发展、数字化转型、区域发展、产品板块整合、资产结构优化等方面开展投资行为。

2025年度,公司计划投资项目共计16项,投资额共计13.59亿元。其中新设企业项目4项,投资额0.61亿元;追加投资项目7项,投资额1.30亿元;投资并购项目5项,投资额11.68亿元。

上述投资计划能否实施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投资计划预计金额不构成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度投资的承诺。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七

关于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北京人力领导班子及董监高等人员2023年至2025年度薪酬绩效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开展了2024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基本原则

本次考核秉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对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成效、业绩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考核范围本次考核范围包括截至2024年底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三、考核系数建议本次考核系数建议如下:

姓名2024年度考核系数建议
王一谔1.2
郝杰1.2
曾兆武1.28

四、其他说明公司董事、总经理郝杰及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曾兆武的考核系数建议,系根据其所担任的管理层职务的考核标准评定。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八

关于选举杨临明先生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建议、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杨临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事项之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提交了《北京人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宏)》《北京人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桂华)》以及《北京人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成福)》。

特此报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宏鲁桂华张成福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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