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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4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现对公司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41.3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的0.08%,实际发生的担保行为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全资)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第三方公司进行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公司没有为持股5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没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进行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净资产的50%。

三、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所有应披露的担保事项均已在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

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违规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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