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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关于与上汽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预计2024年度与上汽集团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4-0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上汽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预计2024年度与上汽集团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概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及下属企业、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菱重增压器)、上海菱重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重发动机)、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菲红”)等每年度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出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经公司2021年3月召开的董事会九届七次会议及2021年6月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上汽集团签订了《零部件和配件供应框架协议》、《生产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及土地租赁框架协议》,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公司与上汽集团签署协议且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年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协议取代前述协议之日止。上述协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与上汽集团续签《零部件和配件供应框架协议》、《生产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及土地租赁框

架协议》。上述协议将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原协议自动失效。上述新的协议将按照市场原则,就交易内容、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期限和终止、声明担保和保证、不可抗力、保密条款、争议及处理等进行约定。公司根据上述新的框架协议对公司与上汽集团2024年度的零部件和配件供应、生产服务、房屋及土地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测,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与安吉租赁、菱重增压器、菱重发动机、上菲红等在2024年度将继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测,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需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协议进行表决,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汇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概况和关联关系

1、上汽集团:法定代表人:陈虹;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汽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根伟;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船舶

租赁,航空器材租赁,医疗设备租赁,科研设备租赁,融资租赁,商务咨询(除中介);销售汽车,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家用电器;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是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菱重发动机:法定代表人:徐秋华;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船用发动机、发电用发动机、发电机组及相关部件的设计和制造;销售自制产品;船、电发动机和发电机组, 及其相关部件的批发和进出口;提供产品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菱重发动机是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现持有菱重发动机50%股权。

4、菱重增压器:法定代表人:徐秋华;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设计和制造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及其配套的相关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产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从事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菱重增压器是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现持有菱重增压器40%股权。

5、上菲红:法定代表人:蓝青松;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一般项目: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装备和销售,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菲红是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现持有上菲红40%股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汽集团、安吉租赁、菱重发动机、菱重增压器、上菲

红等关联方之间购买、销售和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

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公司与上汽集团等签署协议且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年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协议取代前述协议之日止,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股东的影响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上汽集团等关联方采购发动机零部件,属日常零部件采购;向上汽集团等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及配件,属日常产品配套。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说明

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并考虑业务发展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3年度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1)2023年度上述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零部件和配件供应框架协议》2023年预计 金额(万元)2023年实际 发生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76,495.3836,753.00
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427,460.46223,687.60
合计503,955.84260,440.61
(2)《生产服务框架协议》2023年预计 金额(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供应服务94,383.3524,889.87
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服务8,850.032,052.89
合计103,233.3926,942.76
(3)《房屋与土地租赁框架协议》2023年预计 金额(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支付租金5,822.002,776.35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支付租金3,810.091,007.20
合计9,632.093,783.55

(2)2023年度与安吉租赁、菱重发动机、菱重增压器、上菲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安吉租赁:金融服务贴息2023年预计 金额(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安吉租赁的金融服务贴息支出300.00-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安吉租赁的金融服务贴息收入309.25170.86
合计609.25170.86
菱重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 金额(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
菱重发动机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9,840.001,313.92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菱重发动机供应商品、服务等9,570.002,701.48
合计19,410.004,015.40
菱重增压器: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 金额(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
菱重增压器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1,122.00387.72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菱重增压器供应商品、服务等560.0022.33
合计1,682.00410.05
上菲红: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 金额(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
上菲红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151,032.2667,763.45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上菲红供应商品、服务等6,000.0079.04
合计157,032.2667,842.49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正常的、持续性的交易行为,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采用市场价定价,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六、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基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并考虑业务发展

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经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审议,公司预计202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2024年度上述四份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零部件和配件供应框架协议》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67,163.84
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365,469.43
合计432,633.27
(2)《生产服务框架协议》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供应服务78,707.30
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服务23,690.42
合计102,397.72
(3)《房屋与土地租赁框架协议》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支付租金6,773.45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支付租金3,617.03
合计10,390.48

(2)2024年度与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菱重发动机、菱重增压器、上菲红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安吉租赁:金融服务贴息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安吉租赁的金融服务贴息支出200.00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安吉租赁的金融服务贴息收入479.50
合计679.50
菱重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菱重发动机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8,000.00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菱重发动机供应商品、服务等6,800.00
合计14,800.00
菱重增压器: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菱重增压器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1,000.00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菱重增压器供应商品、服务等510.00
合计1,510.00
上菲红: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上菲红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173,182.37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上菲红供应商品、服务等6,181.78
合计179,364.15

说明: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且考虑相关可能变动因素所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七、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汽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预计2024年度与上汽集团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他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上汽集团等关联方采购发动机零部件,属日常零部件采购;向上汽集团等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及配件,属日常产品配套。本公司与上汽集团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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