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6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通知各位董事,于2021年9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受让上海捷氢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9,900万元的对价受让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持有的上海捷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氢科技”)6.1268%的股权(对应捷氢科技注册资本人民币3,553.5714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本次受让上汽集团持有的捷氢科技
6.1268%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捷氢科技公开挂牌增资成交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二、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1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相关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由公司后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的商业银行,并具体办理开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的相关事项。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