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5月1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传真签字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终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已于2009 年5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二00九年第十次会议审核,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为不影响吸收合并的进程,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09年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拟以2008年12月31日股本304,082,33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9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终止。由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是否在本次吸并完成后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新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有条件审核通过,为不影响本次吸收合并的进程,公司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由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是否在本次吸并完成后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1、召开时间:2009年6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 2、召开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5楼本公司会议室 3、审议内容: (1) 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2) 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5) 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8) 审议公司《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年报审计报酬的预案》 4、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2)截止2009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6、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7、登记时间:2009年6月2日至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8、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5楼; (3) 邮编:310004 (4) 电话:0571-85101861; (5) 传真:0571-85101870; (6) 联系人:张瑞峰。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土代表授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