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公告'为了支持上市公司更好地发展,控股股东拟在本公司完成股改后,在适当的时机通过合适的方法注入控股股东的部分优质资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第17号的规定,公司已向控股股东书面询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控股股东书面回复将会遵守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此项承诺,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方案。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9.27